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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2-24 12: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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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有懶人繳費法...月結啊...
你上個月跑的費用,一次給它累積到下個月的5~15號期間去繳就可以了...
如果去直營點繳不需要手續費,其實不需要專程跑去,
反正有10天的時間可以繳費,有經過休息站繞進去一下就可以了...
就算是去便利商店繳,也只要付"一次"5元手續費,
一年12個月,累加起來總共也只要付60元手續費...一個便當錢,應該還出的起吧...
沒有必要每跑一次就去繳一筆,浪費時間浪費錢...
另外提醒已經貼了狗皮膏藥在車上的痞友們...
只要有上國道,3天內一定要記得查詢是否有餘額不足或是扣款失敗,
因為只要3天內沒補繳,可是會產生50元作業費,再加罰單300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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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轉自01小惡魔,無eTag繳費方法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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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自動繳費期:依照用路人通行高速公路的日期,每月1~15日之欠費,必須在當月27日前儲值或完成補繳;每月16~31日欠費,必須在次月12日前儲值或完成補繳。
(二) 平信通知繳費期:若過了自動補繳期,用路人仍未補繳通行費,遠通電收將寄送平信通知書,用路人只要在平信繳費期限內至指定通路進行儲值或補繳即可。每月1~15日欠費之平信繳費期限為次月15日;每月16~31日欠費之平信繳費期限為次月30日。
(三) 雙掛號通知補繳期:若過了平信通知繳費期,用路人仍未補繳通行費,遠通電收將寄送雙掛號通知書,用路人需持通知書至指定通路補繳原通行費及50元雙掛號作業處理費。每月1~15日欠費之雙掛號繳費期限為次月30日;每月16~31日欠費之雙掛號繳費期限為次次月15日。
高公局官網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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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繳費期內繳費------除通行費之外,無任何其他費用
平信通知繳費期內繳費--除通行費之外,無任何其他費用
掛號通知補繳期內繳費--除通行費之外,再加50元掛號作業費
逾期未繳罰單內繳費----除通行費之外,再加50元掛號作業費,再加罰單300元
也就是說我只要在"平信通知繳費期內繳費"即可
懶人包來了
前一個月的ETC通行費用,只要在下個月5~15日繳費即可
不用管什麼上半月還是下半月的問題(當然囉,下半月的可以延到月底是沒錯)
以後只要每個月5日發薪水時去超商繳一下就OK囉!!
至於5或10元手續費.....切....爺們花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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