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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9-14 23: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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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jason680 於 2015-9-14 11:43 PM 編輯
沒有要爭論...
僅就我(幾年前)看過的網路文章(找不到了),原文已經忘了...
但大意義,是這樣...
就用你的例子來說...
>>創作物是這樣的,對比來看,譬如說去買書
>>你買到了這本書(我可以看書,我買Windows使用權),
這本書的所有權歸你(我想看就,不想看就算了,不用付任何責任),
你要看要撕,要拿去送人都沒關係(對不起,Windows使用權不能轉移...)
例:A公司買了Windows XX使用權(實際應該是付了 授權費,在授權下可以"使用"Windows...)
今天不管A公司任何原因(結束營業,不想用windows XX了,...)
想要把當初 付費的"授權" 使用windows,給B公司或其他人...
對不起 你(A公司)沒有授權 資格,可以 "授權" B公司 使用Windows(只有MS才有"授權"資格)
或說 你的"授權" "僅僅"你(A公司)能使用Windows XX而以.
你無法 將你的"授權" 轉移給其他人(除非MS 說OK---MS再跟B要授權費,應該就可以...)
>>但是創作內容所有權(我沒有windows所有權,我也不想要) 應該還是在作者身上
你付費是事實,但看似買了"windows XX使用權",實際上卻不是....你說呢?
註:我不是法律專家,也不懂一堆XX權,我只是就我看過的內容寫出來而以,
付費買來的"東西"(使用權),那天你不用了,連送人都不可以(亂送還違反XX權)....
至少書 買來,我想做什麼都不用擔心...
以上應該有很細節上的問題,只要大意是對,就不管用詞與細節問題
也許我說的只是眾多的授權中的一種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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