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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tony6605

[藍色蜘蛛網]李新是怎麼摔死的 完整紀錄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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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2-23 08:22:49 | 顯示全部樓層
jungping 發表於 2018-12-23 07:38 AM
如果認為沈昊諺跟郭新政、潘仲達是共謀詐欺,就會認為判決合理。

我從很多影片得到一些想法.

我認為一切都是沈姓玉飾小開闖出來的禍.目前他己經定罪8年.

至於郭新政可能只是想[不當得利]....

有一段電視採訪的影片中,郭新政自己說[我只是好心借他錢]..........
好心借6千6百萬????這也是鬼話.
可能只是想要看看有沒有機會買到便宜珠寶而己.

那為什麼郭新政一直講話,還有一直說明,還有扯東扯西???

原因應該就是她慌了.....很慌.....又不想說出自己想要便宜買到珠寶的動機......
說出這個會不會被定罪,我不知道.

但她自己淌進了混水.......不是共犯'沒有詐欺'沒有洗錢.....只是摻了一腳.......這倒底有什麼罪,反正法修哪麼多,找一條合理的往她身上一套就有了.....

就算妳沒有犯詐欺罪,主犯也不是妳................但是總要上法院好好談一談....

(另外,我認為這些可能不算贓物....是珠寶商自己拿給人家的,不是偷來的........)
發表於 2018-12-23 09:16:45 | 顯示全部樓層
jungping 發表於 2018-12-23 07:38 AM
如果認為沈昊諺跟郭新政、潘仲達是共謀詐欺,就會認為判決合理。


高院認為郭跟潘,偽造當票日期,如果日期是偽造的,但郭確實有典當行為,嚴要取回鑽石就要拿錢來贖,
不能說因為偽造日期,就要求郭跟潘賠償。沈之前開給郭六千多萬的本票,我想是跳票了,如果沒跳票,郭拿去兌現,嚴要求求償才合理。

沈這張本票很奇怪,理論郭託友人先付了鑽石贖金,就可以用鑽石作為抵押,為何還要沈開本票保証?而且嚴在當舖取回鑽石的時間,是這張本票到期日前一天,理論上郭應等沈本票(103年5月24日到期日)跳票,再來行使對鑽石的所有權。即使在同年4年間,嚴告郭沈詐欺、沈無力償還債務,也不用把鑽石再當給潘套現,只要嚴拿錢來贖即可。

偽造當票日期,應該是想閃掉詐欺,及確保能拿回當初的錢。但日後反造成嚴以郭、潘偽造當票日期,沈有支付本票給郭,做為理由,反而告郭、潘要賠償還告成功。郭很多保護自己的做法,反而讓法院判詐欺且要賠償。

嚴也當相奇怪,上億的鑽石,交付給沈託賣,完全沒發現沈想空手套白狼,套她嗎?

再來就是骨牌效應,黨內同志趁機打壓李新,想把李新「摔」出政壇。


補充內容 (2018-12-26 06:41 AM):
沈開給郭的本票,在當舖由律師轉交給嚴,做為日後嚴對沈的求償之用(影片1:15:3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aWZ8cHhsHA
發表於 2018-12-23 14:34:58 | 顯示全部樓層
draculaxx 發表於 2018-12-22 07:49 AM
第一個連結1小時26分就是這八集.....跟羅淑蕾的我都看完了....

也上網去查資料........

第一個連結1小時26分就是這八集.....跟羅淑蕾的我都看完了....
也上網去查資料........
目前以雙方的說詞來看,郭新政有點虛.......扯到正義'扯到感情'扯東扯西的....
以那個珠寶的來路來說,來路不明也跟郭新政沒有關係啊!!!
來路不明也不會是你郭新政的啊!!!!!
不是你的就不用講了....
再來扯人家的珠寶公司資本額2千5百多萬,關你郭新政什麼事???
-----------------------------------------我是分隔線-----------------------------------------
你真的有查了嗎?
蕓賞珠寶有限公司資本總額(元)        2,500,000
發表於 2018-12-23 14:42:5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draculaxx 於 2018-12-23 02:53 PM 編輯
big619 發表於 2018-12-23 02:34 PM
第一個連結1小時26分就是這八集.....跟羅淑蕾的我都看完了....
也上網去查資料........
目前以雙方的說詞 ...


回到我前面講的[郭新政講人家的資本額]是完全沒有意義的.

我有聽到2千5百萬,也有聽到250萬...............

但是郭新政去講人家的資本額是[毫無意義]的.

資本額的用途只是[股東的股權投資分配記錄].....

去懷疑人家的資本額,很好笑.........資本額跟其他外人完全沒有關係,跟社會也沒有關係,跟國稅局也沒有關係.......扯到這個幹嘛???
發表於 2018-12-23 14:51:5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big619 於 2018-12-23 03:29 PM 編輯
jungping 發表於 2018-12-22 07:52 AM
關於支票漏蓋章問題:

1. 羅淑蕾在直播中有說國泰世華人員有承認漏蓋章,但是聲稱雖然漏蓋章,仍然是可 ...


台支(台灣銀行支票),本支(本行支票)兩者皆等同現金。

台支,我印象中開一張要300元,本支要100元。

台支是要拿錢去開的,或是你在銀行提領時告知要開本支或台支,

也就是你當時要有這麼多現金在銀行(除非有特權),不像一般支票(時間到了再存即可)。

竟然可以三張都漏蓋章,更扯的是前兩張中間跳一號103年5月16及103年5月19

第三張103年5月19竟然不同本?

國泰世華回應~該行員不熟悉造成疏失

這行員也太不熟了吧!(同一個人嗎?不同天,或同天卻開不同本台支)而且都不用副理襄理再照會的。教育訓練要再加強!
發表於 2018-12-23 15:19:29 | 顯示全部樓層
draculaxx 發表於 2018-12-23 02:42 PM
回到我前面講的[郭新政講人家的資本額]是完全沒有意義的.

我有聽到2千5百萬,也有聽到250萬............. ...

如果登記資本額完全沒有意義且資本額的用途只是[股東的股權投資分配記錄].....的話,那就登記個100元吧!反正沒差。:sam10

以小弟的經驗,要交易第一個先查對方公司登記&資本額,才決定要做到多大的生意。除非你一向都是先收款再出貨,登記資本額就真的沒有意義了。

發表於 2018-12-23 22:19:42 | 顯示全部樓層
剛剛大致看了看27樓所貼出的兩份判決書,看得有些頭昏腦脹。如果仔細看的話,恐怕得耗掉半條命了!

大致看完的感想是:郭新政跟羅淑蕾的影片中的大部分內容,在這兩份判決書中都已經有寫了,而且判決書中的內容還更加詳細咧。影片中其實並沒有提出什麼新鮮的內容。
發表於 2018-12-24 03:11:0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單晶片微電腦 於 2018-12-24 03:22 AM 編輯

我看這件案子,請「調查局」出馬,真相會比較快浮現。調查局裏面高手多,調通聯、查金流、測謊等等,
調查局擅長辦這種有案外案的。不然這案子在地院、高院、最高法院之間滾來滾去,只是在拖時間。

郭最後影片談到洗錢,調查局、國稅局也因主動介入調查了解一下才是。

等真相浮現,再請盛竹如來拍片,才是真正的 [ 藍色蜘蛛網 ] !
發表於 2018-12-25 05:49:4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單晶片微電腦 於 2018-12-25 06:05 AM 編輯
jungping 發表於 2018-12-23 10:19 PM
剛剛大致看了看27樓所貼出的兩份判決書,看得有些頭昏腦脹。如果仔細看的話,恐怕得耗掉半條命了!

大致看 ...


j大怎麼看「天金集團」的黃金吸金案? 伊、林兩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KbWm1d1s34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0201/858869.htm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923000469-260106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585067

2年吸金60億,台灣人的智商是不是特別低,特別容易被騙?



發表於 2018-12-25 07:33:52 | 顯示全部樓層
單晶片微電腦 發表於 2018-12-25 05:49 AM
j大怎麼看「天金集團」的黃金吸金案? 伊、林兩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KbWm1d1s34

吸金案層出不窮啦,這個「天金集團」的黃金吸金案,我覺得也並沒有啥特殊之處。

倒是又在此看到林松茂的名字,才又聯想到郭新政,據報導說二人曾是男女朋友關係。

這裡有一篇文章分析的頗詳細的,該作者顯然花了不少功夫在這件事上,哈哈...............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8161897.A.64C.html
發表於 2018-12-25 17:41:25 | 顯示全部樓層
我相信…背後最高層的蕭夫人…會再出手的~歷史就是一直在重演丫
發表於 2018-12-25 20:47:46 | 顯示全部樓層
黃昭順嗆「我只是路人甲」 告郭新政妨害名譽

似乎越來越有看頭了...............

待會兒9:00又會有郭新政的直播了。

簡直可以當成連續劇來看了........
發表於 2018-12-26 03:05:0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8-12-26 03:07 AM 編輯

李新自己摔死,就是他自己的事!

沒死的人卻在借題發揮怪東怪西怪南怪北...
死人不用花錢,活人才要花錢...
發表於 2018-12-26 07:49:0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單晶片微電腦 於 2018-12-26 08:11 AM 編輯
jungping 發表於 2018-12-25 08:47 PM
黃昭順嗆「我只是路人甲」 告郭新政妨害名譽

似乎越來越有看頭了...............


高院法官判的有點怪,J大怎麼看?

法官應該確定郭是否有第一家當鋪借沈6千多萬把鑽石贖回,有的話,嚴在第二家當舖付錢贖回鑽石很合理;如果沒有的話,再判郭偽造當票日期及追討6千多萬才合理。

法官還很認真調查第二家當舖金流的流向,郭跟羅在第二家當舖金流的說法,都無關案情走向正面發展,但法官以郭跟第二家當舖這段期間無金流來往,監視器也沒拍到當舖把錢送到郭的家及偽造當票日期為由,就判定是假典當真詐欺,且要郭賠償這6千萬給嚴,也不合理。不管鑽石在銀行的保險箱也好,在第二家當舖也好,嚴想拿回鑽石,就要付錢,除非郭從頭到尾在這2家當舖都沒付出這6千萬,嚴向郭求償才是合理。

法官會不會有點恐龍,不實事求事?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219/1335229.htm


沈開給郭的本票,在當舖由律師轉交給嚴,做為日後嚴對沈的求償之用(影片1:15:30),這張本票可能無法兌現,嚴很火大,轉而發現郭跟林有大量金錢來往,請立委介入調查。整個案子越扯越遠,郭最後拍影片反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aWZ8cHhsHA



發表於 2018-12-26 08:14:54 | 顯示全部樓層
單晶片微電腦 發表於 2018-12-26 07:49 AM
高院法官判的有點怪,J大怎麼看?

法官應該確定郭是否有第一家當鋪借沈6千多萬把鑽石贖回,有的話,嚴在 ...

要是照羅淑蕾所說,郭新政真的有很多案子在法院跑.
那這樣有可能就是累犯,並非她自己所說的[好心借人家錢].

再,郭新政跟林松茂是否是同一夥人,這是跟不是就差很多.

再來講到郭新政有沒有拿錢出來這件事,有二個方向:
1.她根本沒有拿錢出來
2.她只拿600多萬出來

沈姓小開詐到珠寶之後拿到當鋪去當.....
後來跟郭新政說[你只要拿600多萬出來,珠寶典當人就換成妳的名字].....
於是同一批珠寶被沈姓小開又多拿到600多萬.......反正他的目的只是多弄一點錢來揮霍.

1.至於第一家當鋪拿了6千多萬給沈姓小開
2.過到第二家當鋪,只要電話講就行了,不用6千萬來6千萬去的(第一家當鋪是第二次當鋪的師兄)

只要從第一家轉到第二家,沈姓小開又多拿到600多萬.
第二家拿到錢才放出珠寶.....也就是到頭來被騙的珠寶商付出了7千多萬.

1.真正拿走最多錢的是沈姓小開
2.郭新政跟林松茂想要拿的可能是珠寶扣掉典當後所剩的價值(這是沈姓小開拿不到的).

郭新政跟林松茂真正想要拿的是這珠寶扣掉7千多萬的後面價值.
要是他們沒有錢,他們可以先找到買主再轉賣.也不必真的拿出7千萬.......他們要的是價差.

事情應該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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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2-26 09:11:08 | 顯示全部樓層
draculaxx 發表於 2018-12-26 08:14 AM
要是照羅淑蕾所說,郭新政真的有很多案子在法院跑.
那這樣有可能就是累犯,並非她自己所說的[好心借人家錢] ...


有郭從頭到尾都沒有拿錢出來的証據嗎?高院法官好像沒查這裏,如果郭都沒拿錢出來,
以後的官司不會贏,法院也只能順便往官夫人是否有洗錢的方向查。

詐騙通常都是付出極少的成本,例如黃金是假的騙你來買,空頭支票騙你現金。
沈想詐騙的意圖很明顯,因為他不認為鑽石是嚴的,即使騙鑽石來賣,嚴也無可奈他何。
沈這邊還有很多問題要查,如犯罪動機、共犯等等,在他準備向嚴借鑽石之前。
發表於 2018-12-26 09:39:1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jungping 於 2018-12-26 09:44 AM 編輯
單晶片微電腦 發表於 2018-12-26 07:49 AM
高院法官判的有點怪,J大怎麼看?

法官應該確定郭是否有第一家當鋪借沈6千多萬把鑽石贖回,有的話,嚴在 ...


我是認為法官是確實認為郭是在假典當。而且列舉了好幾項證據佐證是假典當。

但是嚴是在當作真典當的情況下付錢的,所以法官判決郭應將錢歸還嚴。這點我認同。但是我也認為嚴應同時將珠寶歸還郭。

嚴應該要付錢才能取回珠寶。既然上次取回珠寶的程序有瑕疵,那麼各物歸原主後,回到原點,雙方重新再坐下來協商一遍吧。

這是我的看法。

不過,這項判決應該也不是終局判決。因為,郭在影片中有說她在這件事中總共的損失是164萬元,就是她為了完成交易而墊付的倉棧費用(?)。
發表於 2018-12-30 05:58:0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單晶片微電腦 於 2018-12-30 06:42 AM 編輯
jungping 發表於 2018-12-26 09:39 AM
我是認為法官是確實認為郭是在假典當。而且列舉了好幾項證據佐證是假典當。

但是嚴是在當作真典當的情況 ...


郭不為自己這6千萬的來龍去脈解釋清楚,還告羅、嚴、嗆黃,J大怎麼看?

https://moptt.tw/p/Gossiping.M.1538170800.A.9AB

https://disp.cc/b/163-aR6c

另外,關西機場事件,原來是一個潘小姐PO文的,法院竟然無法找出這個人,只找到游,法官又在搞恐龍嗎?
潘、游兩人的關係是?J大怎麼看?

https://disp.cc/b/163-b3Hc
發表於 2018-12-30 07:03:3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jungping 於 2018-12-30 07:06 AM 編輯
單晶片微電腦 發表於 2018-12-30 05:58 AM
郭不為自己這6千萬的來龍去脈解釋清楚,還告羅、嚴、嗆黃,J大怎麼看?

https://moptt.tw/p/Gossiping.M ...


我認為檢方所提的那些「假典當」的證據,頂多也只能算是間接證據。但是法院卻當作是直接證據來用,而認定就是假典當,顯有不當之處。

郭就咬定是現金交易,所以沒有金流。就算如她所說的她將6000多萬放在家中又怎樣呢?有需要解釋清楚嗎?檢方有辦法的話,就去證明她撒謊啊。
發表於 2018-12-30 07:29:55 | 顯示全部樓層
單晶片微電腦 發表於 2018-12-30 05:58 AM
郭不為自己這6千萬的來龍去脈解釋清楚,還告羅、嚴、嗆黃,J大怎麼看?

https://moptt.tw/p/Gossiping.M ...

關於關西機場事件,可以參閱這篇: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6086265.A.961.html

-----------------------------------------
我原本也是以為GURUGURU就是游旻哲, 但這篇文的角度比較像是潘冠汝

現在,我根本搞不清楚GURUGURU究竟是誰了。
發表於 2018-12-30 08:23:56 | 顯示全部樓層
jungping 發表於 2018-12-30 07:03 AM
我認為檢方所提的那些「假典當」的證據,頂多也只能算是間接證據。但是法院卻當作是直接證據來用,而認定 ...

高院應該沒對郭測謊,高院這案子辦得實在有點爛,歹戲拖棚,沒讓雙方心服口服。
發表於 2018-12-30 08:28:16 | 顯示全部樓層
jungping 發表於 2018-12-30 07:29 AM
關於關西機場事件,可以參閱這篇: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6086265.A.961.html

法院應該請游旻哲、潘冠汝、idcc,出來講清楚。連這3人都搞不清的法院,實在有點廢;
國家機器連電子記錄都查成這樣,難到背後有人在搞鬼?
發表於 2018-12-31 00:44:54 | 顯示全部樓層
單晶片微電腦 發表於 2018-12-30 08:28 AM
法院應該請游旻哲、潘冠汝、idcc,出來講清楚。連這3人都搞不清的法院,實在有點廢;
國家機器連電子記錄 ...

應該是檢察官的問題比較嚴重,法官只針對證據做判決,起不起訴&收集多少證據都在檢察官這裡,就有人提出說要行賄,關說,應當從檢察官這裡下手,法官那邊很難作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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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2-31 06:13:1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jungping 於 2018-12-31 06:29 AM 編輯

真的不是游姓男大生 潘女坦承關西機場po文帳號是她的

----------------------------
游男跟潘女越解釋疑點越多。

例如,當初大家對他的一切指控,他似乎全都默認了。為什麼呢?是要掩護潘女嗎?他們是什麼關係?現在又出來全盤否認,是在演哪齣?

他當初在法庭時,會不會有做偽證之嫌啊?
發表於 2018-12-31 06:33:3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單晶片微電腦 於 2018-12-31 06:41 AM 編輯
jungping 發表於 2018-12-31 06:13 AM
真的不是游姓男大生 潘女坦承關西機場po文帳號是她的


他們2個具有某一種關系存在,帳號目前是登記女方的名字,好笑的是,法官竟然沒傳喚她到案說明,
這種辦案態度,令人不解。造謠內容已造成政治人物、媒體,引用她的文章,大量攻擊駐日的相關外交人員,
雖然民眾看她寫的內容一看就知道是假的,法官也不認為會影響社會秩序,在道德上,他們2人至少要開個記者會跟社會大眾說明一下,並且道歉。背後是否有陰謀論,法院也要查。

困在機場,相信機場人員會處理的,也不用發這種幻想文,背後動機實在令人可疑。兩人當時還同遊日本。
躲在游後面,也沒第一時間出來說明,游在法院也沒供她出來。
發表於 2018-12-31 07:16:53 | 顯示全部樓層
單晶片微電腦 發表於 2018-12-31 06:33 AM
他們2個具有某一種關系存在,帳號目前是登記女方的名字,好笑的是,法官竟然沒傳喚她到案說明,
這種辦案 ...

>>法官竟然沒傳喚她到案說明

因為,法官認為guruguru就是游。
發表於 2019-1-3 20:44:07 | 顯示全部樓層
LiveMK #3 創業家 誰摔死了李新 官夫人與她們の珠寶|郭新政
[youtube]rVYL5c8I9kA[/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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