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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蜘蛛網]李新是怎麼摔死的 完整紀錄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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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2-21 03:00:4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文章最後由 tony6605 於 2018-12-21 03:00 AM 編輯

真藍色蜘蛛網,真玫瑰瞳鈴眼啊!

好精彩好精彩,權>錢>情,死亡鐵三角。

太猛了!比電影還精彩....

20181130 李新是怎麼摔死的 完整紀錄版
發表於 2018-12-21 04:37:3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單晶片微電腦 於 2018-12-21 04:39 AM 編輯

「摔」應該是指把李新的從政之路砍斷,不是跳樓。吃了憂鬱症的藥,特別有自殺、跳樓現象,像林奕含事件,不過當事人會說並不是受藥物影響,猜測是吃了藥,頭腦特別冷靜、清楚,覺得自殺才能完全解脫痛苦。自殺的背後,通常有一個解不開的結,但自殺者已完全想通事件的來龍去脈,對人世間毫不留戀。

此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可能要幾年後才會真相大白。雙方你來我往,對事件無幫助,反而洩底比較快。
發表於 2018-12-21 06:19:39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也有在關注這件事。

確實感覺疑點重重。但是被指控者卻只有零星、微弱的回應,則更加費猜疑。
發表於 2018-12-21 07:15:4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單晶片微電腦 於 2018-12-21 07:28 AM 編輯
jungping 發表於 2018-12-21 06:19 AM
我也有在關注這件事。

確實感覺疑點重重。但是被指控者卻只有零星、微弱的回應,則更加費猜疑。 ...


另外件事反應台灣的教育失敗,教出一個體保生「游旻哲」,唸臺北大學休閒運動管理學系,網路造謠。

台灣有言論自由,但不是拿來「造謠」用,目前選擇不願出來面對。

造謠內容,邏輯不通,但還是一堆政治人物、新聞媒體隨之起舞。


颱風當天,台灣的航空公司知道判斷大颱風,早已連絡客人航班取消,重訂機位。
https://www.fountmedia.io/article/1112
發表於 2018-12-21 09:10:21 | 顯示全部樓層
有時候調查只是做樣子,有時候結果不一定是真相,只有玩遊戲的Player才知道真相,所以......看看就好!!{:21_1685:}
發表於 2018-12-21 11:27:05 | 顯示全部樓層
  "李組長眉頭一皺, 發現案情並不單純…."
發表於 2018-12-21 11:30:36 | 顯示全部樓層
臉書每星期二,五晚上九點直播

剛開始看了覺得很離譜,但是仔細想想,如果郭當初證據這麼齊全,怎麼官司會輸,律師是誰?法官又是誰?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發表於 2018-12-21 13:36:43 | 顯示全部樓層
好長的故事,要有耐心才能看完,可拍電影,也許票房不錯。
發表於 2018-12-21 13:51:5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jungping 於 2018-12-21 01:53 PM 編輯

羅淑蕾全面開戰! 24日將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專訪

羅淑蕾:蕾蕾開講 ( 誰在消費李新 ) 第一集
[youtube]Mxmxo12giw8[/youtube]
發表於 2018-12-21 14:03:3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draculaxx 於 2018-12-21 02:56 PM 編輯

這件事情最大的轉折點在羅淑蕾用力把珠寶要回去....

要是當鋪堅持拿到錢才還珠寶,這樣當鋪本身也不會捲進風暴裡去....

再來就是這些珠寶可能值2億.....因為當鋪不會讓你當2億,所以當了6千多萬........

總之,看了以後真的覺得行走江湖要小心...........你不害人,但是別人會來害你......

要是這當鋪不要相信羅淑蕾,堅持銀貨兩訖,今天事情也不會越搞越複雜了.....

另外,最大的問題是在[羅淑蕾為什麼要這麼幹事情???就是口頭上拚命給人家掛保証],真的很奇怪.....
發表於 2018-12-21 15:33:40 | 顯示全部樓層
draculaxx 發表於 2018-12-21 02:03 PM
這件事情最大的轉折點在羅淑蕾用力把珠寶要回去....

要是當鋪堅持拿到錢才還珠寶,這樣當鋪本身也不會捲進 ...


這件事從頭到尾都很奇怪,買賣鑽石,台灣有專門、專業收購的管道,除非沈男可以賣到更高價錢,
託沈男賣才有道理。嚴只要沈男介紹買家來看貨即可(付沈仲介費),不用把鑽石交付沈,銀貨兩訖。

裏面的人都不單純。法院的判決書會交代來龍去脈及犯罪動機。案子可大可小,還不至於動搖國本。

發表於 2018-12-21 16:23:08 | 顯示全部樓層
二個影片我都看完了.......

羅淑蕾有說支票沒問題,當鋪有拿到錢..........

裡面也有說明郭新政所講的十幾個黑道是誰............
看來真的有詐騙案...而羅淑蕾可能沒有問題...................

一定有一方是壞人..............看完了覺得人真的很可怕.....
發表於 2018-12-21 16:45:40 | 顯示全部樓層
這件事情我的看法如下:

1.郭新政是共犯:
A.沈男把別人的珠寶拿去當掉(本來就不懷好意)-->再把當來的錢交給郭新政去贖回(動產的產權變成郭新政的了,而且得到當鋪的真品保証)-->把珠寶拿去別家當鋪把錢拿出來(錢到手了)
B.因為珠寶值2億多,所以珠寶商自籌6千多萬要贖回自己的珠寶,為了確保萬一可以減少損失(台銀的支票羅淑蕾在影片中說沒有問題)-->再去告郭新政扣押他的財產

2.郭新政是受害者:
如1所說,就只是郭新政並非共犯.......她也從當鋪拿到6千多萬,並沒有受害.......要是她是共犯,那就拿到了千多萬.

看來李新可能被詐騙盯上而利用......李新發現糟了,己入黃河,所以乾脆死死算了.....

從二個影片來看,黑道是亂說的,台銀支票也沒有問題,那基本上羅淑蕾就是沒有問題的.
影片中所謂的黑道裡有郭新政自己的人,不會認不出來,連自己的人都算進黑道,這不是很明顯的[說謊]????
郭新政為什麼要說謊????何必呢????

看了二段影片以後,人心真的隔肚皮......
發表於 2018-12-21 16:50:50 | 顯示全部樓層
以我一點點的人生經驗來看............

1.進行詐騙的壞人一定會偽裝成好人的樣子....

2.[說故事]...........出問題以後一定會想辦法說故事.......這故事一定弄得很有劇情........

羅淑蕾在影片中也有說郭新政在法院有一大堆案子,好人'正常人頂多一'二個案子(被壞人牽連,好人也可能會有案子).....但不會有一大堆.......
再來就是[拍影片說故事].............郭新政有說故事,但羅淑蕾沒有.羅淑蕾只是在說明........
發表於 2018-12-21 22:04:30 | 顯示全部樓層
發表於 2018-12-22 07:07:47 | 顯示全部樓層
jungping 發表於 2018-12-21 10:04 PM
https://www.facebook.com/250766819115136/videos/1149741518536064/

剛剛的直播。

話越講越多,事情就越來越明白.

1.沈姓珠寶小開(拿人家珠寶去當)
他家裡的人知道他的素行,從家裡大概拿不到錢.所以可能去跟同業說[有管道].
把東西典當以後四處花用.可能怕高價珠寶流當,就想找人贖回.

2.郭新政
她真的是事業有成的女人,但好像收起來了.也確實頗有資產.
或許只是看到有這個機會佔下珠寶,所以就出面贖回.但也寫了高額利息的借據.
可能也知道這[不當的得利]是有風險,但值得一試,畢竟她也在商場上打滾過.於是把真品拿去另一家當鋪把錢拿回來....
變成了她花6千多萬買下珠寶.

小開早就從當鋪拿6千多萬去花......郭新政去贖回變成了小開從郭新政那裡用珠寶拿了6千萬.......(這也就是被質疑洗錢的地方)

她有可能跟小開不是同夥的.只是因為看到利益把自己給捲進去了.

(從她的直播可以看出,她說不直接回應羅淑蕾,然後講東講西.....有些跟案情根本無關.....這表示羅淑蕾所說的是真的....支票也有兌現....支票如果有兌現,那去講支票少一個章有意義嗎?那回頭去硬扯少一個章幹嘛???並且,那是事關當鋪有沒有拿到錢,跟郭新政有什麼關係???)

因為自知說不過'一定理虧,所以對自己不利的部份一律跳過???

3.羅淑蕾
如果支票有問題,珠寶又被拿走,那麼吃虧的會是當鋪.這也就是為什麼羅淑蕾押著郭新政去拿珠寶的原因.........因為郭新政是珠寶的典當人....人家錢拿來了,郭新政也不好不還....變成了小開從珠寶商拿了6千多萬....郭新政白白繞了一大圈.....算是沒有如預期拿到珠寶....
所以郭新政在自己的影片中有說[我還沒有跟你算利息呢].....應該就是本金是有拿回來了....

羅淑蕾幫珠寶商用6千多萬搶回2億多的珠寶.....沒辦法,這是珠寶商自己受騙要承擔的.....部分的珠寶就有2億多,6千多萬不會拿不出來的.
另外,郭新政去質疑人家的台銀支票是沒有意義的.....因為是當鋪要確保支票沒有問題,再把錢交給郭新政.....無效支票的風險不是郭新政承擔的.
至於羅淑蕾一直掛保証支票沒問題,應該就是她確認過珠寶商的台銀支票.

我目前沒有看出羅淑蕾跟黃昭順有什麼問題.

事情是不是真的是如此,法院會查.....但從郭新政所言可以看出,可能也是有點怕自己的行為會受到懲罰..............

我覺得郭新政也很會想事情............就是把珠寶拿去當鋪[放],而不是[拿回家放]...............表示我沒有佔有東西????

看了她的直播,她可能怕被究責或者被認為是一夥的...........慌了.......

她不一定是一夥的,只是看到有機會..........這也就是為什麼法院去查她的財產的理由........因為妳也參有一腳.........這是事實........(也就是有疑慮.....)

如果郭新政願意上[關鍵時刻],[關鍵時刻]應該很樂意找郭羅二人的.......一定很好看.......

(以上都是推測,沒有說誰一定是壞或誰一定不對.有看到什麼新事証再修正....法院每天看幾百個案子.....法院會比百姓更明白的.....)
發表於 2018-12-22 07:29:49 | 顯示全部樓層
發表於 2018-12-22 07:31:0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單晶片微電腦 於 2018-12-22 07:32 AM 編輯
draculaxx 發表於 2018-12-21 04:45 PM
這件事情我的看法如下:

1.郭新政是共犯:


要看完這8集!再來推敲,真相就會浮現!
發表於 2018-12-22 07:33:30 | 顯示全部樓層
要是依照程序來講.............

沈姓小開是典當人.雖然郭新政拿出6千多萬幫忙贖回.但去出面贖回的依舊是典當人,郭新政買下的並不是當鋪的東西.也就是進當鋪的這個過程根本可以略掉不計.......

也就是郭新政先借給沈姓小開6千多萬,沈姓小開再拿珠寶抵6千多萬................也就是郭新政買下珠寶.....白白繞了當鋪一圈還是跟直接買下一樣.....因為拿進當鋪的是沈姓小開,拿出當鋪的也是沈姓小開......好像沒有洗到.....
這樣的話,確實如郭新政所說的[沒有洗錢].............因為直接關係還是郭新政跟沈姓小開,當鋪連間接關係都說不上..............也就是跟第一間典當的當鋪根本己經沒有關係了.....
發表於 2018-12-22 07:49:0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draculaxx 於 2018-12-22 07:50 AM 編輯


第一個連結1小時26分就是這八集.....跟羅淑蕾的我都看完了....

也上網去查資料........

目前以雙方的說詞來看,郭新政有點虛.......扯到正義'扯到感情'扯東扯西的....

以那個珠寶的來路來說,來路不明也跟郭新政沒有關係啊!!!
來路不明也不會是你郭新政的啊!!!!!
不是你的就不用講了....

再來扯人家的珠寶公司資本額2千5百多萬,關你郭新政什麼事???
資本額多寡根本不是重點.....要是是自家私有事業,資本額關妳屁事啊!!!
政府原本規定40萬就行了,後來好像個人事業也不用了.....沒有人規定資本額要很大啊!!!!
扯資本額是想幹嘛啊!!!!
抽稅是抽營業額,資本額根本沒有意義啊!!!!!

郭新政扯東扯西太多了.......感覺好像是想拿石頭亂砸......抓到東西就往她們身上砸.....
如果抓到的是石頭也就算了.....抓到的是保麗龍就算了,還想很用力的砸出去?????

扯東扯西只會越扯越糟......不如針對羅淑蕾的直播用力反攻.....

人家羅淑蕾經過直播解釋,來到妳這裡就說[不再回應]........為什麼不回應????
發表於 2018-12-22 07:52:46 | 顯示全部樓層
draculaxx 發表於 2018-12-22 07:07 AM
話越講越多,事情就越來越明白.

1.沈姓珠寶小開(拿人家珠寶去當)

關於支票漏蓋章問題:

1. 羅淑蕾在直播中有說國泰世華人員有承認漏蓋章,但是聲稱雖然漏蓋章,仍然是可以兌現的。
2. 國泰世華人員有去當鋪補蓋章。如果漏蓋章仍然可以兌現,為何還要去補蓋章呢?說不通啊。
3. 漏蓋一張也許有可能,漏蓋三張呢?而且是日期不同的三張?也未免太巧了吧?
4. 所以郭新政才會懷疑其中有鬼。她是懷疑對方想要「空手套白狼」。
發表於 2018-12-22 07:54:4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單晶片微電腦 於 2018-12-22 08:01 AM 編輯
draculaxx 發表於 2018-12-22 07:07 AM
話越講越多,事情就越來越明白.

1.沈姓珠寶小開(拿人家珠寶去當)


1 以目前的資料看來,郭沒損失,她把鑽石當給另外一家當鋪,把自己的六千萬拿了回來。

2 嚴想要拿回鑽石,付了六千萬給當鋪,這筆錢也就是她被沈的代價。

3 嚴以沈、郭為詐欺共犯,向法院提出郭必須賠償六千萬。

4 法院判郭要賠嚴六千萬,郭就變成損失六千萬。嚴變成不用花錢就可取回鑽石,郭不服,上告。

5 嚴不想花錢,又想取回鑽石,這應該是她的目的,支票少蓋一個印章、對郭提告詐騙共犯、司法追殺。

發表於 2018-12-22 08:04:07 | 顯示全部樓層
單晶片微電腦 發表於 2018-12-22 07:54 AM
1 以目前的資料看來,郭沒損失,她把鑽石當給另外一家當鋪,把自己的六千萬拿了回來。

2 嚴想要拿回鑽石 ...

這個問題網上也有人說了....

因為沈姓珠寶小開沒錢,求償也沒有用.所以就轉向郭處理......因為郭有錢.

郭不一定是共犯,但她跑去摻了一腳......這一腳有多少代價,目前不知.也或許能全身而退.

反正沈姓珠寶小開騙嚴姓珠寶商,這一點是一定的.其他就再議.

沈姓珠寶小開能騙到,也是因為他們家真的是珠寶商......

網上看到有講沈姓珠寶小開拿到錢以後四處揮霍......這大家自行上網去查......

反正就因為沈姓珠寶小開,一大群人都倒了楣.......

評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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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2-22 08:10:1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draculaxx 於 2018-12-22 08:11 AM 編輯
jungping 發表於 2018-12-22 07:52 AM
關於支票漏蓋章問題:

1. 羅淑蕾在直播中有說國泰世華人員有承認漏蓋章,但是聲稱雖然漏蓋章,仍然是可 ...


以第4點來說,也不無這個可能.....

就是以這個為支票止付理由.....讓沈姓珠寶小開詐的錢先掛在郭新政身上.
想要變成沈姓珠寶小開詐郭新政......

後來被看出來,只好退而求其次,變成先拿回2億珠寶.

如果錢掛在郭新政身上,後面或許就不用假扣押了.......

這樣不代表羅淑蕾是不好的.

因為支票有問題,進而變成沈姓珠寶小開欠郭新政錢,那郭新政頭就大了.....

郭新政果然在商場上打滾過.......
發表於 2018-12-22 08:17:32 | 顯示全部樓層
整件事情看起來像是沈姓珠寶小開弄到錢,然後郭新政跟嚴姓珠寶商都在保護自己的財產....

要是支票有問題,那就變成了郭新政借錢給沈姓珠寶小開的借貸關係............嚴姓珠寶商拿回自己的東西.....

支票己經兌現,那就變成了沈姓珠寶小開弄了嚴姓珠寶商的珠寶,郭新政也淌了這個混水..........

嚴姓珠寶商自己不小心,再加上郭新政起了念頭..........事情就搞得一團糟了........
發表於 2018-12-22 08:18:49 | 顯示全部樓層
draculaxx 發表於 2018-12-22 08:10 AM
以第4點來說,也不無這個可能.....

就是以這個為支票止付理由.....讓沈姓珠寶小開詐的錢先掛在郭新政身上 ...


「空手套白狼」是沈男。詐騙犯就是這樣,不用花一毛錢,就把人騙的團團轉,被騙掉還要幫忙數鈔票。

  現在這2個女人誰都不想付這個6千萬。嚴應該要付這6千萬,因為鑽石是她的。
發表於 2018-12-23 02:59:14 | 顯示全部樓層
draculaxx 發表於 2018-12-22 08:17 AM
整件事情看起來像是沈姓珠寶小開弄到錢,然後郭新政跟嚴姓珠寶商都在保護自己的財產....

要是支票有問題,那 ...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 cOaVFRm5580kBe00%3D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 YfzrumBixX%2F0ws%3D
發表於 2018-12-23 04:27:08 | 顯示全部樓層


這兩份判決書都不是最終判決,其中有說都還可以上訴。

據郭新政自己在影片中所說,她在這事件中總共有四個案子,其中三個都已獲判無罪,另一個偽造文書的案子則還在上訴中。
發表於 2018-12-23 07:16:0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單晶片微電腦 於 2018-12-23 07:23 AM 編輯
jungping 發表於 2018-12-23 04:27 AM
這兩份判決書都不是最終判決,其中有說都還可以上訴。

據郭新政自己在影片中所說,她在這事件中總共有四 ...


高院的判決裏,還是有很多疑點。郭跟當舖反而要倒賠,這點高院是否判的合理?


本院於中華民國107年3月16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沈昊諺應給付原告新臺幣柒仟貳佰貳拾玖萬參仟玖佰玖拾肆
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十七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
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被告郭新政、潘仲達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陸仟肆佰玖拾柒萬元
,及自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十七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
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被告沈昊諺負擔二分之一,由被告郭新政、潘仲達連
帶負擔四分之一,其餘由原告負擔。
本判決第一項於原告以新臺幣貳仟肆佰零玖萬柒仟玖佰玖拾捌元
為被告沈昊諺供擔保後,得假執行;但被告沈昊諺如以新臺幣柒
仟貳佰貳拾玖萬參仟玖佰玖拾肆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
行。
本判決第二項於原告以新臺幣貳仟壹佰陸拾伍萬陸仟陸佰陸拾柒
元為被告郭新政、潘仲達供擔保後,得假執行;但被告郭新政、
潘仲達如以新臺幣陸仟肆佰玖拾柒萬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
假執行。
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發表於 2018-12-23 07:38:22 | 顯示全部樓層
單晶片微電腦 發表於 2018-12-23 07:16 AM
高院的判決裏,還是有很多疑點。郭跟當舖反而要倒賠,這點高院是否判的合理?

如果認為沈昊諺跟郭新政、潘仲達是共謀詐欺,就會認為判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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