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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沒有朋友願意研究一下群組怎麼用?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1-6-24 23:38:0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這個Discuz!X1.5的論壇有一個群組的功能,有人跟我說它像小型的Facebook,現在硬碟換比較大了,比較有空間開放,如果有人知道怎麼用,請發短消息給我或往下貼。

謝謝!
發表於 2011-6-24 23:56:43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有個建議,不知是否可行。

雖然我也有架 Discuz! X1.5,不過很多功能測試不方便,尤其像這種需要大家 “協力測試” 的功能。

另外,我目前也沒架 Server,電腦也不是 24H 開著,所以用我的主機不太方便。

所以不妨是否可先開放,提供給大家測試一下,我也有申請群組功能的(在痞酷),我可找痞酷幾個朋友測一下,也歡迎大家來一起測。

目前好像只有 3 個人申請,Wish 老大、士官長及我。

待測試一段時間後,Wish 老大再視其必要性決定是否開放,我想這可能是比較好的方式。

我相信集合眾人之力,測試起來比較方便。^_^
 樓主| 發表於 2011-6-24 17:12:2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cremaker 的帖子

我先把群組打開了,不過這個功能的設定值我都沒有更改使用預設值,因為我不知道一個正常使用的群組到底要開放什麼權限,這也是當初士官長的疑問,為什麼要審核?
我不知道為什麼Discuz!X1.5的群組預設值要審核,或許是像防火牆規則那樣,全部封鎖,然後再視需要一個一個開放,還是有其它我不知道的原因。我需要一個會用群組的人,他可以告訴我什麼要怎麼分類,那些開放比較方便,什麼地方封鎖比較安全,若真的有衝突時,我們再討論。
當初硬碟只有32G,為了怕容量不夠用,所以群組我只開放到印刷電路板,現在硬碟有73G,等一下我會變更設定讓其它等級以上的朋友也能使用,不過這個我要找一下在那裡設定。

重新開放這個群組讓我想到跟士官長還有一段不愉快的事,我常常看士官長還是會來這裡逛逛,如果你有看到這篇,我也想跟你致歉,那天或許我的心情也不太好吧!

握個手吧!
發表於 2011-6-24 17:20:07 | 顯示全部樓層
感謝 Wish,我會測試一下,一些相關設定的問題,我可在我的 Discuz! X1.5 上試試。

^_^

另外,士官長也是心直口快的,事情過去就沒事了。^_^
發表於 2011-6-24 20:46:09 | 顯示全部樓層
Wish 你的社群審核問題解決了嗎?

我試了一下,在我的主機上找到了可能是你要的答案。

首先社群就是群組,先看看附圖1:

1. 進入到管理介面後,先選 “用戶”
2. 選左方的 “用戶組”
3. 選擇想要的會員用戶組,我以 “新手上路” 這個用戶組做說明
4. 選擇該組右方的 “編輯”

▼附圖1
p1.jpg

這時會進入如附圖2的畫面,選上方的 “群組相關“

▼附圖2
p2.jpg

出現另一個畫面,這時就可像紅點般的設定了(附圖3)

▼附圖3
p3.jpg
 樓主| 發表於 2011-6-24 20:51:5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cremaker 的帖子

我了解了!我剛剛設定電晶體等級以上可以申請群組。
等一下我就設定全部不要審核,但是下面那個是否允許發站外URL要選那一個?

已改成全部不需要審核。
發表於 2011-6-24 21:00:59 | 顯示全部樓層
wish 發表於 2011-6-24 08:51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復 cremaker 的帖子

我了解了!我剛剛設定電晶體等級以上可以申請群組。

Wish 老大是說如附圖的這個嗎?

1. 禁止發表 -> 這個應該是會把連結的字串刪除(我不確定)
2. 允許,但帖子進入審核 -> 這個要經過審核
3. 允許,但不解析 -> 這個是把連結的字串,當做一般的內文,按下去後,不會連結到這個網頁
4. 允許,並正常解析 -> 這個是把連結的字串,當做一個有效連結,按下去後,會連結到這個網頁

我是建議選 4。

p1.jpg
 樓主| 發表於 2011-6-24 21:08:14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cremaker 的帖子

好了!已經全部改成4。
 樓主| 發表於 2011-6-24 21:12:0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cremaker 的帖子

我看了一下就是這篇最麻煩︰

ss.jpg
發表於 2011-6-24 21:18:31 | 顯示全部樓層
wish 發表於 2011-6-24 09:12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復 cremaker 的帖子

我看了一下就是這篇最麻煩︰

它這個應該是 “社群“ 的所有人的管理權限,在建立這個群群的人,有管理及全部權限他所有的社群,這應該滿正常的啊。

其實把社群就把它看做在痞酷中一個個人所擁有的 FaceBook,擁有者有權管理這個社群。

我是建議照內定值就可以了。
 樓主| 發表於 2011-6-24 21:21:4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cremaker 的帖子

好!那真謝謝你了,其實還有一個分類的問題,但是我也不知道要怎麼分類,以後再改吧!
接下來就讓使用者自己試試看!
發表於 2011-6-24 21:40:32 | 顯示全部樓層
謝謝w大、cremaker大,感謝您們費神處理社群的問題。
很高興w大與士官長大的誤會可以解決。

士官長大您要不要再向w大提一些您的意見啊?誤會能夠冰釋,皆大歡喜。
發表於 2011-6-24 22:49:39 | 顯示全部樓層
覺得DZ的產品除了論壇以外(ECSHOP賣掉了所以不能算它),其他的似乎都是壽命不長。
如最早的SuperSite,接替的Home,跟現在的社群(這個我沒試過),改版後舊資料都廢掉了。

但若是這套社群產品的功能,能使用個10年的話,倒也還是可以考慮裝設。各位大大加油
發表於 2011-6-24 23:10:5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labman 於 2011-6-24 11:11 PM 編輯

先來個意見~
簡體中文先繁化一下n_163|
 樓主| 發表於 2011-6-24 23:12:4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台灣粗工 的帖子

帳號是不能改的。
 樓主| 發表於 2011-6-24 23:16:24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台灣粗工 的帖子

問hwj看看,他或許可以改。
發表於 2011-6-25 00:35:07 | 顯示全部樓層
報告士官長
依小的認為這社群應是w大為您而開...
請提出您的建議吧!
.
.
.
但這怎麼使用ㄚ???
發表於 2011-6-25 01:00:2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cremaker 於 2011-6-25 01:02 AM 編輯
lhc 發表於 2011-6-25 12:35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報告士官長
依小的認為這社群應是w大為您而開...
請提出您的建議吧!


申請滿簡單的,只要你是中華民國國民,無不良啫好、前科都可申請。

以上開玩笑的,莫介意,現在應該等級在電晶体以上都可申請了。

申請辦法很簡單:

1. 如附圖1之箭頭選 “社群”
2. 進入社群後,在右方有一個“成立一個自己的社群“,參照附圖2

這樣就行了,待社群成立了,再設定一些東東。

▼附圖1

p1.jpg

▼附圖2

p2.jpg
發表於 2011-6-25 01:16:15 | 顯示全部樓層
報告版主
成立社群有那些方便及好處呢?
發表於 2011-6-25 01:23:11 | 顯示全部樓層
lhc 發表於 2011-6-25 01:16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報告版主
成立社群有那些方便及好處呢?

這個很難講啦。

社群,就是集合一群志同道合的人,你不妨把它想像成外面的求學時的社團就不會差太多了。
發表於 2011-6-25 01:38:05 | 顯示全部樓層
那和在痞酷網站裡的學員一樣...
大家都是"同學"~~~有何差別???
....不好意思..造成版主的困擾~~~
發表於 2011-6-25 01:48:26 | 顯示全部樓層
lhc 發表於 2011-6-25 01:38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和在痞酷網站裡的學員一樣...
大家都是"同學"~~~有何差別???
....不好意思..造成版主的困擾~~~ ...

這個應該說,我的感覺。

痞酷的討論區有一定的考量,所以在設討論區時,可能會有些限制。

像社群,比較個人化,就沒這種限制了,你不妨實際參考一下現在目前的社群,就可了解一二。

如以下:
http://bbs.pigoo.com/group-index.html
發表於 2011-6-25 01:59:21 | 顯示全部樓層
謝謝版主~~~
雖然小的目前還搞不清楚狀況!!!
....但正在努力學習中....
謝謝!
發表於 2011-6-25 02:06:3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wish 的帖子

哈哈人生不過數十載,有啥好結冤的,我也有不對的地方,那就是我沒大沒小,因為在怎樣您蓋好的家,就算要發飆,我也該看一下主人。
事情過了這麼久了,沒啥好記的。每個明天,我人是否依然健在,都是未知數,所以我只在乎今日是否過得好,快樂也是過一天,生氣也是過一天,我當然選擇快樂過一天囉^^
來這裡逛街,主要是看看一些老朋友們可否過得好,看看一些老朋友們是否有小弟需要幫忙的地方,因為我在這結識不少,很用功的.很努力以及很孝順朋友。
發表於 2011-6-25 02:10:3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lhc 的帖子

呵呵,不要說為了我而開啟啦,我可擔當不起啊!我乃一介草民而已,很感謝您看得起我,又發簡訊給我,讓我知道這件事情^^
發表於 2011-6-25 02:14:38 | 顯示全部樓層
cremaker 發表於 2011-6-24 05:20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感謝 Wish,我會測試一下,一些相關設定的問題,我可在我的 Discuz! X1.5 上試試。

^_^

黃兄:很不好意思,還讓您這樣費心幫我說話,您還真是一個大好人,小弟我還真不知道要怎樣謝謝您
發表於 2011-6-25 02:21:03 | 顯示全部樓層
士官長 發表於 2011-6-25 02:14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黃兄:很不好意思,還讓您這樣費心幫我說話,您還真是一個大好人,小弟我還真不知道要怎樣謝謝您 ...

呵,不要這麼說,太客氣了。

痞酷上很多人都受到你的照顧,你滿熱心的。

這里算不錯的了,話說前兩天又到了我的娘家(台灣 UBUNTU 網站)看了一下,好幾年沒去了,逛了一會,真的是... 不說也罷。

大家來自各方,我剛到此,很多事都不懂,現在待了一年多了,彼此間的個性都抓熟了,大家都很好相處的。

^_^
發表於 2011-6-25 02:26:5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士官長 於 2011-6-25 02:31 AM 編輯

本人建議:開立社群的群主可以依照之前規範,等級不要往下調整,反而群主的管理權限建議權部開放,這樣群主也好管理他自己的社群,另外一點就是社群建立的資格不要往下調整,這樣站長也比較好管理,不然資格往下調整,一堆阿貓阿狗就來亂設置社群。
簡單說像第三樓PO的)設立社群的資格不要去調整,可以依照之前的。然而群主的管理權限,可以全部開放(像第七樓PO的),因為這樣社群內的群主比較有自我審核權力,不用老是麻煩到站長。小小建議而已
發表於 2011-6-25 03:22:35 | 顯示全部樓層
很高興 2位大人誤會冰釋...萬民之福啊~
發表於 2011-6-25 08:14:2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士官長 的帖子

水喇,跟人和大頭照一樣,不爽是吧,定孤隻,呵呵?真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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