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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來電嗆殺意! 廢死聯盟搬家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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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10 00:31:0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獨家〉恐嚇來電嗆殺意! 廢死聯盟搬家自保[url=http://tw.rd.yahoo.com/referurl/news/logo/tvbs//SIG=10vc53r83/*http://www.tvbs.com.tw/index/]http://l.yimg.com/f/i/tw/news/newspartner2006/tvbs.jpg[/url] 更新日期:2010/06/09 18:11 廖雅玉 郭岱軒
http://l.yimg.com/o/xp/tvbs/20100609/18/1748214049.jpg
死刑存廢問題,引發社會各界議論,主張廢除死刑的廢死聯盟,就接到恐嚇信函與電話,有情緒激動的民眾,直接在電話裡頭嗆聲,要對執行長林欣怡施暴,還有人威脅要到辦公室丟汽油彈;為了自保,廢死聯盟只好悄悄搬家,轉移陣地。

TVBS記者郭岱軒:「這裡是廢死聯盟的舊辦公室,現在可以看到,現場已經人去樓空,傳出執行長接獲恐嚇電話、信函,已經影響人身安全。」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喂?您好。」
接起電話,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心裡還是有點陰影,主張廢除死刑,引發部分民眾激烈反彈,讓她成了箭靶。
林欣怡:「我接到一個電話,那這個電話他當然開始,就是一直罵髒話,來罵髒話,那後來他就開始在講說,他看過林欣怡,然後他覺得林欣怡是個女生,長得還不錯,所以他要強暴她,然後可能強暴她之後,可以再殺了她,因為已經廢除死刑了,所以他不需要承擔任何的責任。」
「國罵」不斷的電話,已經是家常便飯,不署名的恐嚇信函、電子郵件,多如雪片,有人威脅要到辦公室丟汽油彈、殺他們全家,有人詛咒他們至親、朋友被殺,還嗆他們下地獄;有些信是直接投遞到舊辦公室信箱,讓廢死聯盟成員心生恐懼,2星期前,匆忙搬家。
林欣怡:「說不害怕,可是有時候也會想到說,萬一、萬一真的發生這樣的事情,該怎麼辦?」
4年前,林欣怡就曾向警方報案,但無法確認恐嚇者身分,無法成案,現在只能搬家求自保,期盼部分比較激進的民眾能多點理性。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09/8/2765x.html

終於成了民眾的箭靶了......想說~~怎麼可能還沒事~~~
看樣子~~~他們想在推動廢死~~~很難了...
應該已經不可能實現了吧...

不過~~他們不是都不怕??怎麼還怕出事???
因該讓前法務部長去當執行執長..她因該最不怕的才對阿...
發表於 2010-6-10 01:17:0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hunxing 於 2010-6-10 12:31 AM 發表 http://bbs.pigoo.com/images/common/back.gif
林欣怡:「我接到一個電話.....他看過林欣怡,然後他覺得林欣怡是個女生,長得還不錯,所以他要強暴她,然後可能強暴她之後,可以再殺了她,因為已經廢除死刑了,所以他不需要承擔任何的責任。」

啊不是要推動廢死嗎 被人隨便嚇一下 就怕到跑路 有向政府死諫的機會了 又跑給"疑似"的歹徒追.. 人家還沒動到他就跑路了 是怎樣?
別人家孩子死不完? 自己遇上就快逃? 推動廢死的革命精神咧? 被小偷給偷走了嗎?
發表於 2010-6-10 08:22:53 | 顯示全部樓層
廢不廢死,不是重點.. 重點在受害人的心理調適..

是要痛苦一輩子,還是懂得解脫,這才是重點..

否則槍斃一個人、十個人,百個人,一萬個人,有用嗎?

大自然沒有法律,但依然運行,渺小的人,有了法律,但卻烏煙障氣..

看看有些被害人家屬每次提及時咬牙切齒,我想就不必了吧.. 看了可悲可嘆.. 往者已矣..

多向大自然學習..

問題的重點在於事情發生了,雖然不幸,但如何重建自己的生活,這才是王道,否則一輩子活在...  未免.. 和動物多學習吧..

懂得寬恕與調釋,不必和自己過不去.. 這才是生活哲學..

PS: 有時多讀讀論語吧..
發表於 2010-6-10 13:33:4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cremaker 於 2010-6-10 08:22 AM 發表 http://bbs.pigoo.com/images/common/back.gif
廢不廢死,不是重點.. 重點在受害人的心理調適..
是要痛苦一輩子,還是懂得解脫,這才是重點..

寬恕是美德 來自受害人及家屬理解加害人的悔意而自發性的原諒才是美德 推動廢死的這些人 我相信有些人是存有高尚的人格 足以寬恕加害過他的人
但是現在看到的是 還沒成為受害人 自己就閃這麼快 他們還有立場去推動這個嗎 說個不好聽的 他們也怕成為犯罪受害人 也怕到時候的心理調適
這個心態 不就正以行動來推翻他們自己推動的理想嗎? 推動廢死的人 我覺得是自以為的創意譁眾取寵 得到了寵 就轉化為利 那來的高尚情操?
扯個題外話 這種人跟上次88水災裡少數穿著慈濟制服的觀光團員 差在那裡? 要出發救人的直升機起飛還要等那幾個拍完照等30分鐘 這個新聞令我印像非常深刻..
發表於 2010-6-10 14:34:16 | 顯示全部樓層
這個議題已經討論已久,我想主要是配套措施沒有共識!
如弒親詐領保險金或是與外遇對象共謀弒親的案例,這種泯滅(人性)的行為,還有其存在價值嗎?
如果未處以極刑,誰能保證其回到社會中不會再犯?廢死聯盟要擔保?能有何能力資格擔保?對受害家屬如何提出擔保?對社會怎麼擔保?
廢死聯盟,個人覺得是一廂情願的作為,不能杜絕犯罪行為,恐怕導致變本加厲情形.
重罰之下無勇夫,嚴刑峻法固然不可取,但是對於十惡不赦之徒,確實難以寬恕!
發表於 2010-6-10 15:53:0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pchappy 於 2010-6-10 01:33 PM 發表 http://bbs.pigoo.com/images/common/back.gif

寬恕是美德 來自受害人及家屬理解加害人的悔意而自發性的原諒才是美德 推動廢死的這些人 我相信有些人是存有高尚的人格 足以寬恕加害過他的人
但是現在看到的是 還沒成為受害人 自己就閃這麼快 他們還有立場去推動 ...


廢不廢除死刑,對我來說,我沒預設立場..

我只是覺得有些被害人被仇恨迷失了自己.. 這種折磨若是放不下,一輩子都很難受.
發表於 2010-6-10 17:29:17 | 顯示全部樓層
被害者的仇恨及痛苦只有被害者及家人才能體會
外人和沒當過受害者的人是永遠無法理解的,
所謂的折磨和痛苦,
對受害者而言,那是一輩子都無法改變的,
對旁觀者而言,只是一件看過聽過的事過陣子就全忘了的了
就如同沒生過小孩只知道很痛,
但自己沒生過的話,什麼叫痛只是用想的,是完全無法了解的
當自己不是受害者時,實在不適合去叫放人什麼放下
什麼他了解,他知道,知道個頭啦
這些什麼癈死的只是一群旁觀者
帶著自己的理想就要加諸在受害者身上
喪盡天良,泯滅人性
光這幾個字,這些癈死的人卻連一個字也不敢說明
打幾通電話就跑光了,
只能說這些癈死的人要有勇氣一點,
大聲說,想搶劫殺人,想姦殺的人,癈死聯盟絶對提供這種服務,
然後絶對幫他們爭取不會死刑,
那癈死聯盟的就真的令人敬佩了,
相信大家也就不會再要求死刑了,
但癈死聯盟是不是該先犠牲幾個人出來造福這些死刑犯呢,
發表於 2010-6-10 21:04:25 | 顯示全部樓層
泯滅人性,謀財害命,恣意誅殺,何來人權之有?
謂人權,尊人矣!既殺人,人權何憑?
然廢死,謂乎人權;蓋言人權,方至大同之界方言之,然此時談之無義也!
發表於 2010-6-10 21:19:19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個人淺見.死刑不該廢除.因我們台灣不能每個人都能擁槍自保.但對於死刑的判決要嚴苛一些.該給人自新機會就給.如累犯或無悔意及惡意.這些都不該放過.重點還是在教育上.台灣的教育越來越退步了n_106|
發表於 2010-6-10 21:55:24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我們不能講癈死團體完全無理,不過痛失親人的心情如果沒有自己親身體會,我們又能了解多少?
我有一個想法,如果限定要加入癈死團體的人必須是那些被害人家屬,若連被害人家屬都能主張癈死,那主張癈死的論調應該會受到絕大數人的支持才對,否則講再多,只要被害人家屬出來說︰受害的又不是你家的人......,這種電視畫面是不會停止的。
大家會認為我在說癈話對不對?被害人家屬怎麼可能主張癈死?不要說不可能,或許真的有人會也說不定,不過,應該是很少很少吧!
發表於 2010-6-10 22:41:1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wish 於 2010-6-10 09:55 PM 發表 http://bbs.pigoo.co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實我們不能講癈死團體完全無理,不過痛失親人的心情如果沒有自己親身體會,我們又能了解多少?
我有一個想法,如果限定要加入癈死團體的人必須是那些被害人家屬,若連被害人家屬都能主張癈死,那主張癈死的論調應該會受到絕大 ...

這個案例有,前些時候我就在新聞報導看過一位中高年的婦人原諒了一位殺害他兒子的青年,還會主動去探監,感化他!
只是這種案例確實很少,很難有說服力!
發表於 2010-6-10 23:13:4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1# 的帖子

我是剛好沒看到這則新聞,像你提到這個案例中的中高年婦人,如果她參加癈死團體,由她來提倡癈死,我想應該比現在的癈死團體來的更有說服力。
發表於 2010-6-10 23:35:03 | 顯示全部樓層
那個案子中的情形是
兒子和朋友去烤肉,
期間兩伙人發生衝突,混亂中,他兒子被剌死
這種凶手和那種姦殺或是故意殺人是完全不同的,
和所謂的喪盡天良,泯滅人性
那是差很遠的,
凶手只有15歲連法官都認為該給他機會
一般大衆都可以接受所謂的意外,
但對那一類所謂的禽獸不如的傢伙是不能相同而語的
這也是癈死聯盟想混為一談而讓一般大衆無法接受的
 樓主| 發表於 2010-6-11 00:50:04 | 顯示全部樓層
剛剛回來就看到一堆討論了阿???
其實廢死聯盟我只絕得~~他們只是把利益擺中間...
他們推動廢死要是有經過省慎思考也不會落入此下場...
我會PO這篇新聞...只能說~~他們有夠沒膽的..比被關在裡面的前總統還更沒有魄力....
人家只是打通電話稍微恐嚇...就嚇成這樣..他們想再繼續推動下去~~
已經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而且~~大家因該也知道10幾年前的大學生溶屍案..人家現在不是出來了..
還成了死者家屬的乾女兒..真的有反悔之心..死者家屬想原諒她..
想贖罪的法律上並沒有說一定要判死刑阿?
這些會被判死刑的都是手段慘忍家屬不肯原諒..才會被判死刑阿..
廢死聯盟應該是對被害人家屬勸說或是安慰才對吧...看了很多新聞..
根本不是在對被害人家屬安慰..而是在傷口上灑鹽...
只能說~~~廢死聯盟主要還是利益佔最多.....
發表於 2010-6-11 12:00:07 | 顯示全部樓層
大約民國73年左右吧。
我就讀的中學的某位職員的女兒,因為想跟男友分手。
結果被潑油燒死。
過程還上了報。當然,那時候沒有水果日報,就不會有那些照片啦。

不過,後來那位職員,因為天主教的信仰選擇了原諒那個男的。
而男的也有悔意。
據當時的印象。好像也沒死刑。

其實,我是贊成現有制度。死刑是該存在的。
在特定的情形下,是可以廢除的。
而特定的情形是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必須永久隔離。
這樣的條件必須存在。你廢死刑才能推動。

如果現在你讓他關進去,20年後他出來了,在裏面”進修”(懂什麼叫進修吧)
出來還得了?
台灣就這麼小。想要報仇。還怕找不到嗎?
幾通電話就搬家了。
那直接找上門的。你怎麼躲?

很多的政策,要有配套。
死刑不得假釋,要先推動。
廢死刑在後。

可是這又會有另一個問題。。。。台灣,只要有錢就可以修法。立法。
死刑不得假釋。難保不會被改掉。所以。。。。。無解。

PS。世界上那一個癈死刑的國家治安是良好的,可以舉給我看看嗎?
發表於 2010-6-11 15:48:1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逃兵 於 2010-6-11 12:00 PM 發表 http://bbs.pigoo.com/images/common/back.gif
....
其實,我是贊成現有制度。死刑是該存在的。
在特定的情形下,是可以廢除的。
而特定的情形是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必須永久隔離。
這樣的條件必須存在。你廢死刑才能推動。
.....


我覺得這樣的話...還是讓那些死刑犯去死好了...
幹麻浪費國家的資源去養這些傢伙...

本想回文說,如果想改無期徒刑,除非這些死刑犯肯一天至少工作個12小時來補償...
但後來想想...都要被關一輩子了...怎可能會認真工作...

所以還是去死好了...最好想辦法讓他們在死刑前簽一下"器官捐贈"...這樣C/P值比較高些...
 樓主| 發表於 2010-6-11 16:01:3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amfu 於 2010-6-11 03:48 PM 發表 http://bbs.pigoo.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覺得這樣的話...還是讓那些死刑犯去死好了...
幹麻浪費國家的資源去養這些傢伙...

本想回文說,如果想改無期徒刑,除非這些死刑犯肯一天至少工作個12小時來補償...
但後來想想...都要被關一輩子了...怎可能會認真 ...

現在被關~~~又不能施暴....哪可能會認真工作~~~~別傻了~~~~
除非他把監獄當成家~~~~再家工作賺錢還可以把錢~~~
給被害家屬.國家與他家裡的花費~~~~那還沒話講..只差在沒有自由而已..
我講的這配套~~要是能實現~~那才雙贏..不過~~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拉~~~

至於器官捐贈~~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加害人~~~還有家屬~~~~必須連家屬都同意才行
發表於 2010-6-11 16:57:09 | 顯示全部樓層
世上還是要有食物鏈的.....
判死 法官又不是隨便判的.
留在世上 只是浪費資源
如果 殺人 不用死~ 那 大家以後都開始 殺人好了
廢死 只是讓社會 更 亂...
發表於 2010-6-12 01:07:46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們這一掛的好像都不贊成癈死,我們不知道會不會被癈死聯盟圍剿~~~~~。
怕怕中~~~~~hm239~
發表於 2010-6-12 01:58:2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wish 於 2010-6-12 01:07 AM 發表 http://bbs.pigoo.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們這一掛的好像都不贊成癈死,我們不知道會不會被癈死聯盟圍剿~~~~~。
怕怕中~~~~~hm239~

他們跑路都來不及了 那有空理我們這些小鄉民.. 叫他們跑快一點卡實在~
發表於 2010-6-12 02:06:40 | 顯示全部樓層
自己有能力,再去做那些事....

既然不能兼善天下,倒不如獨善其身!!

任何超乎常理的公平正益,不是一撮人說了算...

廢除死刑?!那來如此大的理想....人權不是別人給的!!而是自己要去爭取的!!

那些死刑犯在以非法的方式剝奪了他人的人權時,也同時喪失了自己的人權了!!!

要講人權.......屁!!
發表於 2010-6-13 16:03:46 | 顯示全部樓層
常聽到主張廢死的人說  外國有廢死所以我們也要  感覺好像在跟人追求名牌一樣  還有只會對政府嗆聲覺得像在作秀

如果他們真的是想廢死  他們應該是去找被害人家屬說  而不是以落跑來表達對廢死的堅持:sam38
發表於 2010-6-13 22:16:2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europe-chang 於 2010-6-12 02:06 AM 發表 http://bbs.pigoo.co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些死刑犯在以非法的方式剝奪了他人的人權時,也同時喪失了自己的人權了!!!

小的忽想到了 死刑犯的基本要件 跟基本權利就是死... 死不了 算什麼死刑犯 ~hm248~
發表於 2010-6-14 09:59:08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 的帖子

看大家討論這麼多,粉像沒有人支持廢死,我覺得要支持廢死,不如支持司法改革,有良好的司法環境,公正的司法審判,那麼廢不廢死有什麼差別呢,那也不會友人口口聲聲濫用人權這個字眼,我覺得公正的司法人權才是王道
發表於 2010-6-14 11:01:50 | 顯示全部樓層
惡人自有惡人磨!

法,怎麼規範都好,只要規範好,死不死刑都無所謂
但整個執法體系有太多環節
每個環節又都可能出現「玩法」的戲碼
要百姓知法、畏法容易,要狗官、權貴守法困難


天生萬物以養人
人無一事以報天
殺殺殺殺殺殺殺
 樓主| 發表於 2010-6-14 11:23:5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blackfox 於 2010-6-14 11:01 AM 發表 http://bbs.pigoo.com/images/common/back.gif
惡人自有惡人磨!

法,怎麼規範都好,只要規範好,死不死刑都無所謂
但整個執法體系有太多環節
每個環節又都可能出現「玩法」的戲碼
要百姓知法、畏法容易,要狗官、權貴守法困難


天生萬物以養人
人無一事以報天
殺殺殺殺 ...

現在的法律一半以上都在處罰好人~~~~~~~
壞人~~有錢法律就動不了有錢人拉~~
除了已被公開被民眾批評到法律不得不懲治...
要不然以現在的法律~~~想要處罰那些不守法的有錢人~~~可能嗎???
這也為何很多人不想廢死的原因了

而現在很多人都會去找媒體~~~就是要讓大眾去評論~~~給那些官員壓力~~~
也才會~~只要官員敢支持壞人~~究會被上新聞的原因拉~~~~
因為~新聞很喜歡這樣的報導~~~~~也造成現在很多人~~根本不相性司法~~~~
發表於 2010-6-14 11:27:3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hunxing 於 2010-6-14 11:23 AM 發表 http://bbs.pigoo.com/images/common/back.gif

現在的法律一半以上都在處罰好人~~~~~~~
壞人~~有錢法律就動不了有錢人拉~~
除了已被公開被民眾批評到法律不得不懲治...
要不然以現在的法律~~~想要處罰那些不守法的有錢人~~~可能嗎???
這也為何很多人不想廢死的原 ...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不懂得就自求多福了,因為好人認為本身不會犯法,所以常常忽略,壞人因為本身就在犯法,所以常常要知道法律規定,研究躲避方式......而且有$$$就可以改變續多事情...
發表於 2010-6-14 13:59:5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9# 的帖子

W大  我們只阻礙 資訊業 沒有阻礙到 殯葬業  跟該沒關係拉`...............n_151|
不用怕拉 `
發表於 2010-6-14 15:03:2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盧東佑 於 2010-6-14 09:59 AM 發表 http://bbs.pigoo.com/images/common/back.gif
看大家討論這麼多,粉像沒有人支持廢死,我覺得要支持廢死,不如支持司法改革,有良好的司法環境,公正的司法審判,那麼廢不廢死有什麼差別呢,那也不會友人口口聲聲濫用人權這個字眼,我覺得公正的司法人權才是王道 ...


給你拍拍手,這個才是重點..

廢死聯盟想以外力影響法律,雖不可取.. 但法律真的是保障我們的最後一道屏障嗎?所有的法律判決都是合法、合乎正義的嗎?

所以近幾年來許多法界鳥事,也讓老百姓失望..

不是有人說: 辦大官要大證據,辦小官要小證據,辦老百姓不要證據..

又..

在德國,法律沒規定的,德國人不會去做.. 因為這是法律沒規定可以做的..
在美國,法律沒規定的,美國人理所當然的認為去做是合理的.. 因為這是法律沒規定不能去做的..
說到台灣了,不管法律有沒有規定,做了有沒有違法,要看運氣.. 只要不出事,就沒事..

雖說有些偏激,但也確有幾分真實性..
發表於 2010-6-16 19:22:00 | 顯示全部樓層
做壞事不受懲罰會產生相對剝奪感

那好人都會變成壞人....因為當好人太傻

劣幣驅逐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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