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酷網_PIGOO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 [系統偵測到廣告阻擋軟體] !!!

如果您覺得痞酷網對您有些許幫助,或者您認同痞酷網的理想,

那麼希望您將痞酷網設定為白名單.

並請在上論壇的時候,動動您的手指,用行動支持我們.

謝謝!
查看: 2942|回復: 5

這論壇當老闆都來看一下~~法律面面觀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3-4-1 16:50:0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前幾天有個朋友很贛,說公司被申訴了,他說政府的一堆鳥毛法規害死他,從來沒聽過什麼"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大意是說雇主不能問求職者有無罹患愛滋病等問題,就算罹患求職者也無義務告知,也不能雇主知道後逼迫離職,違反者會被處以罰鍰~~

他說原來是勞基法有保護其它員工健康的責任,如有員工有重大傳染病,要治療到無傳染之虞,所以在面試會要求求職者提供相關病史資料以及有無罹患法定傳染病(瘧疾.愛滋...),結果愛滋病是第三級法定傳染病,偏偏有訂一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所以連問都不能問,另外他說你不寫就算了,還跑去申訴我~~贛的要死~~

反正提醒雇主有問這些問題的敢快拿掉,避免遭投訴,人權第一阿~~~~~~~~~~
發表於 2013-4-1 17:21:01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們公司是從事服務業的
只要感染法定傳染病者
一律不適用
因為要保障顧客安全
發表於 2013-4-1 17:25:47 | 顯示全部樓層
這就跟我在捐血中心前面的跑馬燈看到

惡意藉由捐血傳染AIDS要判刑幾年的....

人都不活了,怕判刑個毛  
發表於 2013-4-1 18:34:20 | 顯示全部樓層
是說: "你問了就犯愛滋法,你不問就犯勞基法" 這樣嗎?
罰則是什麼?

另外真要依法論法,光是活著 被人家覺得噁心就犯法(性騷擾)...
發表於 2013-4-1 18:51:58 | 顯示全部樓層
要注意~這一條法規~
公司在徵人時不可以有任何的差別待遇~一定會有~但是不可以給當事人知道~
發表於 2013-4-1 19:04:07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個人的感覺,台灣的法律,很多都是彼此矛盾的。

端看法官如何自由心證。

一些鳥事,只要不出事就沒事的。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閉

站長小叮嚀上一條 /1 下一條

禁閉室|手機版|連繫我們|痞酷網電子技術論壇

GMT+8, 2025-1-13 03:50 PM , Processed in 0.057138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