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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19 23: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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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東西換酷幣時,標主不能再說我決定誰得標之類的話,也沒有權利這樣做,既以公開標售換酷幣,就是以最標者得.
(這個與Wish大在22#所說的就是差不多),我也有次在重要關頭失之交臂,也只能怪自己跟那個東西無緣.
---若超過預定時間時,最多延長5分鐘一次決定誰標到,這是最簡單又少爭議的.
2. 要送東西時常有人說決定送給誰,這個也常會有爭議,但是這是可以事先避免或減少的.
---a) 就是在送東西時,採取事先登記制,先說好登記截止日期和時間,而且要以版上登記為主,PM無效,以避免事端,例如:現在算起三日內到22日晚上9點止,不延長時間,這樣要送東西的人就有名單了,可以自己挑要送給誰,這樣被挑到者算是幸運者,沒有拿到東西的也不會有怨言了.
---b) 送東西者可以採取版上登記方式,先登記者先贏,PM無效,第一優先者放棄或聯絡不上時(有時系統PM會出問題,這個我也發生過),這時送東西的物主可以再跟第2優先者聯絡,再連聯絡不上時,再找第3優先者,照優先順序排下去.
---c) 若送東西時,不採用上面的方式時,也是可以的,但是要事先訂好規則,而且PM無效.
為何三種都要採取PM無效的方式,就是要公開透明,既然東西要公開送的時侯,這個東西就不能再以我是擁有者,所以我要怎樣都可以,也就不能再私相授受了,若想私相授受,那最好不要貼出要送東西,可以自行以PM聯絡就好,以避免事端. (物品所在的大概地區也要貼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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