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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發生可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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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6 18:50:0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將維修的地方 搬來這已經一年 沒有想到 像 電視上演的連續劇的劇情 竟然發生在我的面前
我租的地方事一條 4米寬的小巷子 一位住在我斜對面的老伯伯 竟然 死了快一星期  屍臭傳出來才被人發現
我沒有聞到  當臭味出來時  隔壁就已經報警請里長過來看 但是門是鎖上 沒人敢破門進去
一拖就過了3天 這就是我門的國家 這是哪一條法律規定 人都 不曉得生死 為何不能破門救人
到今天 快中午老伯伯  的兒子趕回來從2樓 破窗進去 當然已經不行 了
這個 故事告訴我門 有空要多關心自己的家人
發表於 2013-10-6 19:02:47 | 顯示全部樓層
里長沒請人來開鎖還真的很怪.....
這年頭雖然物質生活有比較好一點
但真的所謂的『守望相助』已經不多見
大家各忙各的
要寒暄問暖的機會已經降低很多
何況出事時....

不是現代人變冷漠,是生活壓力緊閉大家的心房
發表於 2013-10-6 19:23:45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的人,書讀多了,卻也變得無情
不論是破門而入,還是請鎖匠來開,都不是問題
問題是
如果家屬追究責任,誰要擔<===這才是問題的重點
其實這個問題,在以前的社會裡,根本就不是問題
該事件,理論上既然已與老伯伯的兒子取得聯繫
為何當下不能請鎖匠會同里長&警方開鎖,這根本就是ooxx瑕疵
發表於 2013-10-6 21:33:1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fix2010 於 2013-10-6 09:36 PM 編輯

不管怎么说,老了,终归是种悲哀。。。当然,老无所依,更是凄凄惨惨戚戚。。。
这世道,大多数人过得不易啊!希望自己老时不要过份为难小辈,也不要太为难自己,要走也要走干脆些啦!
發表於 2013-10-6 21:47:21 | 顯示全部樓層
這種情況里長會同管區員警就可以開鎖、破壞入屋查看了,還要等他兒子回來收屍?

大概是沒人可確定有無人在屋內吧?..........怕萬一人不在家搞錯了挨告
發表於 2013-10-6 22:02:12 | 顯示全部樓層
既然报了警,警察应该可以破门进去查看,警察代表公权力。
發表於 2013-10-6 22:06:25 | 顯示全部樓層
打破沙鍋问到底 發表於 2013-10-6 10:02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然报了警,警察应该可以破门进去查看,警察代表公权力。

在事態不明的情況下,警察也不一定有權可以進入民宅
 樓主| 發表於 2013-10-6 22:28:22 | 顯示全部樓層
打破沙鍋问到底 發表於 2013-10-6 10:02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然报了警,警察应该可以破门进去查看,警察代表公权力。

台灣警察說不行 只能試者連絡他的親人 跟通知 社會局 的社工探訪
這就是我門這跟內地不一樣  台灣這是法治的國家 處處都要講法
內地是人治的國家 公安或城管一到早就衝進去  還管法哩
發表於 2013-10-6 22:29:54 | 顯示全部樓層
conbawa 發表於 2013-10-6 10:06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事態不明的情況下,警察也不一定有權可以進入民宅

毕竟是孤独老人居住,且已闻到尸臭味,老人家的亲人一时联系不上,警方就应该介入。
我认为是现代人由于科技发展了人与人少来往,不像以前,像我现在除了看店、维修外就是上网、看电视,极少出去走动,亲戚朋友几乎很少来往,有事打电话,久久才去串下门,我们开店的更少出去,亲戚朋友也是有事才来坐坐,年青人成天玩手机,会上网的都在上网,我朋友虽不会上网页不会打字,但有空就在网上下象棋,所以个个都被现代化了,亲戚朋友邻里之间互相走动就少了。
發表於 2013-10-6 22:45:19 | 顯示全部樓層
playart 發表於 2013-10-6 10:28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台灣警察說不行 只能試者連絡他的親人 跟通知 社會局 的社工探訪
這就是我門這跟內地不一樣  台灣這是法 ...

如果老人家没有子女呢?我知道大陆过去的老兵有一部分后来没有成家立业,到老孤独一人生活。
發表於 2013-10-6 22:55:28 | 顯示全部樓層
挖~~一星期才被人發現
 樓主| 發表於 2013-10-6 22:57:18 | 顯示全部樓層
打破沙鍋问到底 發表於 2013-10-6 10:45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老人家没有子女呢?我知道大陆过去的老兵有一部分后来没有成家立业,到老孤独一人生活。 ...


如果是老兵的話 會通知退輔會派人 如果是一般人就要會同社工
我這樣說好了 台灣這沒有人願意背黑鍋 把鐵飯碗給砸了
多一事不如果少一事  已經不像50年代那有人情味
遇到事 一定先想 到自己 我在說個事給你聽  有一次我騎車出門
半路看到一個 老伯伯 等公車手一滑坐到地上 爬不起來  旁邊路過 經過 有幾十人來吧
沒半個人願意扶他一把  當然最後是我去扶他起來  台灣這社會何時變成這樣 怕去扶一把 人如果怎樣 帳就算到你頭上
 樓主| 發表於 2013-10-6 23:03:44 | 顯示全部樓層
carzy1kimo 發表於 2013-10-6 10:55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挖~~一星期才被人發現

就我斜對面  那個電視張我朋友 常常車都停那 晚上來本來要停 我叫他停去別位
我講給他聽 他說想要吐了 聊沒兩句 就跑了 今天中午一大堆人來
確定人過往 後 我就出門 沒想到回來後外面一堆車 都是酒精得味道
我是還好 畢竟人作的正 不會想要去害人  自然不會想太多
發表於 2013-10-6 23:12:53 | 顯示全部樓層
playart 發表於 2013-10-6 10:57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是老兵的話 會通知退輔會派人 如果是一般人就要會同社工
我這樣說好了 台灣這沒有人願意背黑鍋 把鐵 ...
遇到事 一定先想 到自己 我在說個事給你聽  有一次我騎車出門
半路看到一個 老伯伯 等公車手一滑坐到地上 爬不起來  旁邊路過 經過 有幾十人來吧
沒半個人願意扶他一把  當然最後是我去扶他起來  台灣這社會何時變成這樣 怕去扶一把 人如果怎樣 帳就算到你頭上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大陆也有,特别是前些年南京法院判救老人者赔钱一案影响整个社会,现在都叮嘱老人尽量别出去,外面车多,倒下去没人敢扶,最主要是人心变了,变得冷漠了,以前的社会充满人情味,现在治安差,偷抢案时常发生,坑蒙拐骗的事更多,人都掉钱眼里了,与以前比现在的人缺乏人情味。
發表於 2013-10-7 09:10:03 | 顯示全部樓層
自從某人當家後台灣培養出一批刁民......拿著司法雞毛當令箭對付老實人
引發寒蟬效應之後大家開始自掃門前雪........

發表於 2013-10-7 10:07:5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shl651029 於 2013-10-7 10:12 AM 編輯
conbawa 發表於 2013-10-6 10:06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事態不明的情況下,警察也不一定有權可以進入民宅


警察可不可以進門   又一般人可不可以進門   應該說破門而入
如果要以法律角度來看的話
看是要用民法還是刑法
民法的話   無因管理  ;   理論上是關心他人  而所為之必要行為 若因此造成損害  不付責任
請參
第 三 款 無因管理
第 172 條  未受委任,並無義務,而為他人管理事務者,其管理應依本人明示或可得
推知之意思,以有利於本人之方法為之。
第 173 條  管理人開始管理時,以能通知為限,應即通知本人。如無急迫之情事,應
俟本人之指示。
第五百四十條至第五百四十二條關於委任之規定,於無因管理準用之。
第 174 條  管理人違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而為事務之管理者,對於因其管
理所生之損害,雖無過失,亦應負賠償之責。
前項之規定,如其管理係為本人盡公益上之義務,或為其履行法定扶養義
務,或本人之意思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不適用之。
第 175 條  管理人為免除本人之生命、身體或財產上之急迫危險,而為事務之管理者
,對於因其管理所生之損害,除有惡意或重大過失者外,不負賠償之責。

刑法  可以第24條  緊急避難第 24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
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
之。
行政法規方面  更多
只是看看社會有沒有敦親睦鄰   現在社會變的冷漠  而且萬一發生沒事  對方可不見得會善罷甘休吧
發表於 2013-10-7 10:11:09 | 顯示全部樓層
playart 發表於 2013-10-6 10:28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台灣警察說不行 只能試者連絡他的親人 跟通知 社會局 的社工探訪
這就是我門這跟內地不一樣  台灣這是法 ...

應該是警察也不想躺這渾水
因為 警局沒編這條預算
萬一破門而入  對方只是睡著沒有生命危險  這沒有犯罪問題
只有公權執行不當  產生行政上之損害賠償
大家都不想沒事執行公務 還得賠人錢
發表於 2013-10-7 11:46:05 | 顯示全部樓層
shl651029 發表於 2013-10-7 10:07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警察可不可以進門   又一般人可不可以進門   應該說破門而入
如果要以法律角度來看的話
看是要用民法還是 ...

警察接到居民报案,破门进入应是有因管理。
發表於 2013-10-7 11:51:00 | 顯示全部樓層
现代社会,电视、电脑、手机已占去多数人的空余时间,产生宅男宅女,人与人之间的实际交流少了。
發表於 2013-10-7 12:38:57 | 顯示全部樓層
住家已飄出異味
報警後里長前來查看,發現不得其門而入
三天後老伯伯的兒子回來,才~~~~~~

我是覺得
應該是大家早已心知肚明了
所以就放棄找鎖匠來開門
而選擇等待家屬回來確認
發表於 2013-10-7 13:15:43 | 顯示全部樓層
打破沙鍋问到底 發表於 2013-10-7 11:46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警察接到居民报案,破门进入应是有因管理。

是有因  但非那位死亡的老人家 所委託
如果有因 就非我所指的無因管理
警察因為民眾報案 係因公法上所掌法令之要求  為公法上所要求
非後學在此所指民法上無因管理
謝謝您  讓後學我腦袋動動腦
感謝您回應
發表於 2013-10-7 13:55:21 | 顯示全部樓層
雄爸爸 發表於 2013-10-7 12:38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住家已飄出異味
報警後里長前來查看,發現不得其門而入
三天後老伯伯的兒子回來,才~~~~~~
我是覺得
應該是大家早已心知肚明了
所以就放棄找鎖匠來開門
而選擇等待家屬回來確認

支持这种观点,大家都想到老人家已死,有儿子在就让儿子去料理后事,省得进去恶心。
發表於 2013-10-7 14:04:49 | 顯示全部樓層
shl651029 發表於 2013-10-7 01:15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有因  但非那位死亡的老人家 所委託
如果有因 就非我所指的無因管理
警察因為民眾報案 係因公法上所掌 ...

独居老人突然去世,委托是不可能的,如果没法联系儿子亲人,或者根本就没子女亲人,警察接案后不破门进入查看,任恶臭继续影响周边居民,或者民众可告警察不作为。
發表於 2013-10-7 15:09:44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的人無情 ? 錯~~~ 是以前到現在都一樣
例一:
   17年前 當時我正在監督蓋房子正在鋪設鋼筋(自家樓上),而前面馬路也才剛起建尚未鋪上柏油,看見大華工專女學生雙載騎車上學,正在我家門前滑倒雙雙跌入約3公尺高渠道(水深約2公尺),見狀我馬上下樓過去將她們一一拉上馬路(此時工人沒有一個人下來),拉上後發現兩人都有骨折現象所以必須送到醫院(當時叫救護車可能要等上一小時以上),但當時的我並沒有轎車或貨車只好跟工人借車但沒人敢借,只好保證有事我負責才借到了箱型車,將它們一一扶上車載往竹東省立醫院,掛號時居然還要保證金(忘了 3000還是6000),想算了先代墊一下好了,等她們包扎後叫她們通知家人我就先回家還車子,並將她們的機車牽到路旁暫放~~~~~~~結果隔天有人來牽摩托車時還問說是誰送他們去醫院的,我說是我~~~結果一直誣賴我說是我撞他們跌倒的,還要我賠償~~~我傻了,只好說你可以去報警(當然我的工人證人很多我也沒有車子),吵了一下就走了~~~當時想以後不救人了~~~~花錢還給人誣賴~~~
例二:
     約10年前的一個晚上跑到同村朋友家喝酒,約晚上10點時突然聽到好大一聲還連續音的車禍,馬上開門看看,看見約 15、6歲的年輕人,一個倒在捲門、一個倒在巷道中央、一個倒在渠道(我小孩也差不多年紀),看見後心好痛馬上叫我朋友叫救護車(此時救護車已經有規定所以應該很快會到),我馬上上前去看看他們的傷勢,簡直慘不忍睹到處都是血,有兩人身體正在抽蓄一人昏迷不動,只能先看哪個可能最嚴重的先用手去壓著不讓血一直流,當時的我真的眼淚掉下來只是急著等救護車,一邊叫其他人幫忙(但是可能嗎?都只是在旁邊看而沒有一個人會靠近(包含我朋友還是義消),還真是夠了~~~救護車到了居然不願意過來就站在救護車旁,只好破口大罵三字經五字經把救護員給罵過來,居然還不幫忙抬上救護車,只有邊罵邊威脅才不得已幫忙我將傷者台上車,送走後這個朋友我也不要了~~~
第二天從別的朋友口中才得知 兩人死亡一人只有外傷~~~~啊~~~又沒救活~~~真的心好痛~~~
但是我還是我,雖然沒救活別人應該要收到紅包袋(不然會很倒楣),唉~~~倒楣習慣了~~~我的本能
例子太多了,所以~~~友情的人還是有情~~~無情的人還是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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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7 18:03:1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打破沙鍋问到底 於 2013-10-7 06:04 PM 編輯
chlu 發表於 2013-10-7 03:09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現在的人無情 ? 錯~~~ 是以前到現在都一樣
例一:
   17年前 當時我正在監督蓋房子正在鋪設鋼筋(自家樓上), ...


救人的事还是有的,只是与以前比少了,上次大陆大学老师在台湾救人,被台媒称为正义哥:
http://jiangxi.jxnews.com.cn/system/2013/08/09/012566320.shtml
12023066_750194.jpg
發表於 2013-10-7 20:46:51 | 顯示全部樓層
類似的事情,小弟家裡前天就發生了

住家環境為三合院平房,死者平時就很少與人往來
生活作息不正常,沒有工作,平常就是出去喝酒
上周五晚上聞到屍臭味,以為是死老鼠還是啥
隔天早上母親去叫死者,叫了五分鐘沒反應
中午父親去看,發現門鎖著
將門弄出一個洞察看,發現大事不妙
連絡警察來處理,破門而入就看到死者已經往生許久
大體都已經在腐爛了,今天早上就送出去火化掉
發表於 2013-10-8 09:53:1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jackchen681 於 2013-10-8 09:55 AM 編輯


哈哈,chlu大,我朋友也是和你同經驗...
也不能說是現代人冷漠無情,而是大家都明哲保身要緊,曾經在我身邊就發生過朋友看到路邊阿婆被車撞倒在地,朋友開車經過好心下來查看並幫忙扶起阿婆,當他家人趕來時竟然就死咬是朋友將他媽撞倒要他賠償,後來還叫警察來現場測量,最後還給朋友一個公道... ,你們說,這樣你還會熱心助人嗎?我想我朋友以後打死不會了~
發表於 2013-10-8 15:30:58 | 顯示全部樓層
jackchen681 發表於 2013-10-8 09:53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chlu大,我朋友也是和你同經驗...
也不能說是現代人冷漠無情,而是大家都明哲保身要緊,曾經在我身邊 ...

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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