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carl0804 於 2012-5-15 11:25 AM 編輯
這兩天看新聞,eTag新聞宛如在幫遠通打免錢廣告...
越看越火大.....
遊戲規則不清不楚...
所有合約及內容都不敢公開出來讓大家審視....
交通部和高工局還拼命為遠通想辦法解套,不知道交通部和高工局到底收了遠通多少好處?
當初說的罰則,到現在為止,一次也沒有罰過,
而且時間上還一而再,再而三,無止境的寬限.....
5月7日徐旭東才招開記者會說了"遠東關係企業將暫停一切在台投資。"
話猶言在耳,現在卻馬上大張旗鼓趕著要賺錢,
而且還動用國家的力量強迫全台灣車主必須成為他私人的賺錢工具...
財大氣粗的商人嘴臉真是令人做噁...
想當初徐旭東話說的多高調「如果民眾覺得車上讀卡機OBU太貴,那就不要買嘛」
擺明政府和人民一定要買他的帳,
不肯買單,那就是你對不起徐旭東,阻擋了他的斂財之路....
以下為2009年的報導
2009-11-17 中國時報 許俊偉/台北報導
國道一○一年底全面實施電子收費,但目前ETC使用率僅三成六,交通部高公局要求遠通電收提出e通機免費方案,衝高使用率,遭遠通拒絕。官員說,明年六月ETC使用率若未達四成五,高公局將依合約日罰五十萬元。
ETC上路三年多,今年前九個月的平均使用率才卅二.九%,恐影響政府全面實施電子收費進程。
高公局已要求遠通研議e通機免費方案,但遭遠通電收回拒。
遠通電收強調,根據目前財務規畫,由該公司單方面執行零元方案「絕不可行」,合約本來就說使用者付費,且高公局對遠通電收提出的差別費率(電子收費打八折,吸引民眾裝機)至今毫無下文。
高公局副總工程司吳木富坦言,合約確實未規範e通機免費,政府總不可能「拿著槍」要求。但明年六月結算ETC使用率時,只要國道整年平均使用率未達四成五,限期改善不成後,高公局可依規定每日處罰五十萬元。遠通電收必須「想辦法」透過優惠方案衝高使用率。接下來幾個月,ETC每月使用率必須衝破五成,否則整年平均很難破四成五。
依照以上報導,在2010年六月後就該開罰,結果呢?
不但沒有開罰,高工局還又繼續"寬限","包容","護航"....
以下為2010年07月01日蘋果日報的新聞
ETC昨確定違約、未達年平均4成5使用率,交通部將給1年改善期,但若今年底月使用率未達4成2,顯示改善方案失靈,改善期將提早喊卡,屆時將可罰款、再要求改善,甚至終止合約收回。
ETC車道將會拓寬
遠通電收公司盼交通部修法讓ETC通行費可打8折,交通部認為不可行,但年底將讓ETC車道拓寬,速限從50公里提速到70公里。
ETC上月使用率39.24%,年使用率為36.63%,未達合約規定的45%年使用率,交通部次長葉匡時表示,遠通電收已提出改善方案,交通部將給遠通電收1年改善期,但將設定檢核時間與門檻,今年12月底ETC月使用率須達4成2、明年3月底須達5成,明年6月底則要有6成的年平均使用率,任一檢核點未達成要求,將提前終止1年改善期,屆時可最高日罰50萬元,或再要求改善,甚至收回終止合約。
高公局局長曾大仁表示,全民體驗方案的使用率將不能算在ETC使用率中,遠通應設法提高裝機率。遠通電收表示,最好的方法是修法讓ETC通行費可打8折才會有效果。曾大仁表示,目前評估修法可行性低,將在年底拓寬ETC車道。
逢甲大學運輸科技與管理系副教授李克聰指出,通行費打折是有效的解決方式,透過差別費率來吸引新的使用者,政府應要有魄力以公開透明方式修法處理。
記者李姿慧、陳嘉恩
ETC 使用率檢核門檻
●2010年12月底 月使用率須達42%
●2011年3月底 月使用率須達50%
●2011年6月底 年使用率須達60%
●未達門檻可能處理方式:改善期提早喊卡,可日罰款最高50萬元,再要求改善,仍無法改善最嚴重可收回
●註:原合約規定年使用率須達45%,但遠通只有36.63%
資料來源:高公局
現在的結果就變成永無止境的延展.....
6月達不到開罰
6月時~有誠意解決,年底達不到開罰
年底時~很有誠意解決,在一年達不到開罰
一年後~非常有誠意解決,在一年達不到開罰
兩年後~保證非常有誠意解決,在一年達不到開罰
三年後~保證絕對非常有誠意解決,在一年達不到開罰
四年後~改成eTag了,所以從頭開始計算
五年後~6月達不到開罰
六年後~6月時~有誠意解決,年底達不到開罰
七年後~年底時~很有誠意解決,在一年達不到開罰
八年後~非常有誠意解決,在一年達不到開罰
九年後~保證非常有誠意解決,在一年達不到開罰
十年後~保證絕對非常有誠意解決,在一年達不到開罰
再來呢?
徐旭東賺飽了,不跟你玩了,你國家/全民出錢買回去吧~~~
不買回去也無所謂,放著爛,反正已經賺夠了.....
之前的ETC弊案,搞到兩任交通部長下台以及一些看起來像是出來頂罪的官員被判刑,
但是現任的毛治國更勝一籌,厚顏無恥到眼中只有徐旭東,如同徐旭東養的小白臉...
以下為"毛治國語錄"...簡稱"毛語錄"...
2011年7月1日
就在遠通電收與高公局宣布未來電子收費免費裝車上機後幾小時,交通部長毛治國特別發表談話,肯定遠通電收尊重合約精神並善盡社會責任。毛治國說,「我想我要講的兩句話,我們可以講是佩服遠通公司他們尊重合約精神,第二句話是感謝他們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2011年8月3日
ETC遠通公司因利用率不足已進入違約狀態,外界質疑遠通已違約,為何政府不開罰?對此,交通部長毛治國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遠通公司提出的「0元eTag」及原價購回OBU轉儲值金,遠通要投入10億元以上,遠高於開罰罰金,實質上已形同開罰。
2011年10月2日
遠通接ETC 立委連環炮
毛治國回應,從他接手ETC後,就已經查清楚,在ETC案第二次招標後,這個案子「基本上沒有任何法令上被人家質疑的地方」。
2012年4月25日
毛治國說,依據高速公路局與遠通電收公司的合約,ETC的設備原本是要付費,交通部為提升ETC使用率,爭取遠通同意,計程收費前,推廣免費申裝,已跨了很大一步。
2012年4月26日
坐收ETC專戶利息 立委質疑政府圖利遠通
交通部長毛治國則解釋,ETC營運過程可能會有營運者更換情況,因此,頻道才由政府申請。高公局官員也指出,政府申請頻道是合約規定,專戶利息歸營運者則是ETC招標時的招標文件規定。
越寫越火大...
毛治國怎麼不乾脆每天三餐都吃徐旭東的屎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