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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happy該被禁言被IP禁止?完全無法進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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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14 13:27: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關於pchappy大的事情已經有不少人知道了

但狀況外的人還真不少
建言也都給了
不少有論壇管理經驗的也給了正確的建言
但還是有人當做看不到~~
我也不指名誰
畢竟在人家的地盤~~人家要怎麼做是人家的事

至於今天的投票~是讓大家投完之後~~~就可以知道
這論壇的往後發展了~我也無權管太多或多說

但是pchappy他已經連2天都因為IP與ID被封鎖根本進不來
他也根本不知道裡面發生什麼事情
既然要做到完全封殺行為

那大家也只能心灰意冷了

我也不想再看到論壇設定的濫理由~別人的論壇可以設定到人性化
為何這邊不行?
對論壇操作不瞭解為何不直接自己另架一各論壇系統測試?
不過有人依定會跟我說~~有測試過?但論壇設定就這樣?
你能很確定就這樣?你不深入去設定一些在其他隱藏分頁內的設定
你如何去說設定就是這樣?既然不會設定~那怎麼不自己去改寫這開放式系統
讓功能完整化~不會寫~那就看有沒有人願意幫~但現在應該也沒人願意幫忙了吧

既然要強制執行~又不留活口~~也沒人敢幫忙了

我本來說過~~不想再說~~但我到目前為止還看不到pchappy的錯是錯在哪
而有人替他說話時~~~還被潑冷水?

如果看到這投票認為我是來亂的~~那請各版大們也把我封殺了吧
但我事先說清楚~~~當我被禁言禁IP禁ID的同時~~
我所有的文章版權一率禁止在這論壇出現
不要說我沒事先說清楚講明白

單選投票, 共有 32 人參與投票 查看投票參與人

投票已經結束

78.12% (25)
21.88% (7)
您所在的用戶組沒有投票權限
發表於 2011-8-14 14:56:35 | 顯示全部樓層
這次的事件只是,主審把壞球判成好球,被打擊者抗議...
結果就跟打擊者槓上了,形成大暴走....

另外一壘審也來幫主審"讚聲",另外的球員來拉住打擊者...
結果一壘審和其他球員槓上了,主審就把打擊者和排解的球員判"出局!"

整件事只是主審剛上大聯盟,不太曉得"判決的眉角"在那裡...
所以說,先讓主審先了解一下"大聯盟的遊戲規則!!"
其他球員先"記在帳上",先別判決呀!!

假以時日,應該會讓比賽更好玩吧!!

評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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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14 16:13:11 | 顯示全部樓層
乭,這事我己負責了.. ^_^

另外在 Discuz! 中,板主等級的,其權限是在被停權者,內定的停權是 30 天,這沒得改啊 XD

文章方面的爭議,我想順興要多做考慮,以我來說,我是否也可做此要求呢?

三思!
發表於 2011-8-14 19:17:04 | 顯示全部樓層
關於pc大,個人認為一開始除了語氣比較容易令當事人誤會之外,本身用意應該是好的,
但後面就感覺有點偏離本意了。變成有點略帶挑戰主事者的感覺,我想這是被封的原因。

老實說我覺得勸架是很難的學問,一個沒搞好就會變成事主,小弟以第三者的角度看了幾天,
我真的感覺不出有什可以讓論壇起這麼大的風波的地方,但當事者卻一發不可收拾,
所以我一直不知該不該發言。至於順興大的投票選項小弟覺得太極端了,c大的做法與其認為是封鎖,不如解讀為讓當事人冷靜後再發言,但問題恐怕是時間太長及連ip也封掉的做法太重了,可能的話封個三天示警一下就好了,星期一就解除掉吧。

天氣很熱,因此大家火氣也大了,大家沖個冷水澡,消消氣吧。
可能辭不達義,但還是希望大家不要在

發表於 2011-8-14 19:51:46 | 顯示全部樓層
bitboc 發表於 2011-8-14 07:17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關於pc大,個人認為一開始除了語氣比較容易令當事人誤會之外,本身用意應該是好的,
但後面就感覺有點偏離 ...

其實這個問題目前為止有兩點,我個人認為不當的。
1.連您都發現”變成有點略帶挑戰主事者的感覺,我想這是被封的原因。”
這是問題點1.當這個紛爭出現而一方是握有權利者的情況時,在我們的法律中,是必須”迴避”判決的。這個是第一個問題所在。
而在這個案例是跟本事件有關的人直接判定,並沒有迴避的動作。這才是問題所在。

2.在我們的法律中,一罪不兩罰。也就是說,同一件事,你不能罰兩次,也不能在撤告之後再提告。如果可以一罪兩罰,那一個籃球比賽中,一個帶球走步就可以罰到你畢業嗎?
pchappy 是在一個回帖中被處份4次畢業的。這站在管理的立場,是希望被處份者有機會改善改進所以才處份。不要說連溝通都不進行就連續以相同的一件事由連續處份。我想在現實中,即使是闖紅燈,也不能在同一個路口處罰兩張紅單吧,何況是四張直接吊照。
這是問題點二。

以上是目前小弟整理了問題點之後的報告。
發表於 2011-8-14 19:57:05 | 顯示全部樓層
我的單純想法,大家聽得進就聽,若覺得難聽,那麼抱歉了..

太陽底下,本就是無所謂公平之事。再怎麼做,一定會有人同意,有人反對,這種例子太多了,算也算不完。否則世界不會有這麼多鳥事,對吧!

現在我離開 “超級板主” 這個職務,會離開的原因很單純,自己的個性不適合這個環境,要說我有沒做錯,大家去看看相關文章,自己做個定奪。

還是那句老話,若認同這個園地,就多多在“學習、互助、分享“ 上多多著力,這才是對 ”痞酷“ 有幫助的。

有些事我不想說得太難聽,只能說人的世界太複雜。

最後,在一個網站中,學會基本的尊敬是很重要的,人一定要尊重自己,否則必自侮而後人侮之。

大家不妨自問一下,若你是站長,你會如何處理?尊重一下 Wish 老大吧,我雖離開這,但我很尊重他,大家亦是朋友。

不解?自己去開個站,當你的會員有 5,000 以上,就了解我在說什麼了!

現在架站不難吧,想体會其中滋味,可以自己架個 DIscuz!  來試試!若不會架,我可義務幫大家,絕不收一文錢!看看大家會管理的如何!

架站容易,管站難,在一個站中,不是事難做,而是人難管,這才是重點.. 在 1000 個人只要有一人鬧事,就包準焦頭爛額了。

不懂,去了解一下 UBUNTU-TW 的一些鳥事吧!

^_^

評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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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14 20:22:37 | 顯示全部樓層
cremaker 發表於 2011-8-14 07:57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的單純想法,大家聽得進就聽,若覺得難聽,那麼抱歉了..

太陽底下,本就是無所謂公平之事。再怎麼做,一 ...

當你遇到同一時間同時在線上有2000人以上的站時,你才會知道有5000人註冊的站只是好看而已。

當你遇過用了2G 的骨幹還會被操翻時,你才了解今天你幹的事情才是事情。

本來所有天下事就沒個公斷。而你卻要當那個公斷人,而自己變成當事人而不迴避的進行處置。當然會出事。

為何不是把鬧事的保留讓大家去公斷?
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

多少管過站的,都說無為而治?
非事主的版主,都要有這樣的態度了。何況已經成了事主的版主?
迴避,把判決權交給其他版主或是上級指導單位,那才是你當時要做的動作。
當然啦 "我的單純想法,大家聽得進就聽,若覺得難聽,那麼抱歉了..”
發表於 2011-8-14 20:29:36 | 顯示全部樓層
逃兵 發表於 2011-8-14 08:22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當你遇到同一時間同時在線上有2000人以上的站時,你才會知道有5000人註冊的站只是好看而已。

當你遇過用 ...

所以我會 PO這文也是如此啊 ^_^

不要再挑語病了,這不公平的 ..

^_^
發表於 2011-8-14 21:00:3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本只是打擊者在和主審槓上!!

而一壘審跑來讚聲,另外一壘的跑者跑來勸...
結果越發不可收實,一壘審就判一壘跑者出局!!
"看",打擊區發生爭議.....關一壘什麼事?!!!

人在盛怒下,講起話來當然會不好聽!!
只是希望當前大家先冷靜一下,讓事情慢慢沉澱...
讓主審好好回歸本位!!

大家,你一言我一語的,不是讓主審更難處理...
想表達意見!!想清楚再說!!!
發表於 2011-8-14 21:13:19 | 顯示全部樓層
大家可看到我現在的等級了,感謝 Wish 大..

有什麼話,大家儘量說吧!順興大也歡迎!

也許大家會認為我這樣說很奇怪?原先等級很多事不便發言,現在我可將自己心中的話及觀察說出來。

大家都會覺得痞酷有一些問題,但問題在哪呢?請真的的當事人說一下吧?

不用客氣,把問題一次解決,否則日後還是會有問題。

請大家先不要驚訝我反應,看看後續吧!
發表於 2011-8-14 22:06:07 | 顯示全部樓層
在後面的人都沒人出來,記得先去通告一下。

我先外出,無法等了,明天再來 !

^_^
發表於 2011-8-14 22:27:10 | 顯示全部樓層
這件事,我一直選擇沉默,有很多原因~
1.一個站要變成什麼樣的風氣,站務管理者責無旁貸,所以我在別處曾寫過,我接受wish處理士官長的事,完全沒有異議,因為這是他該承擔,也是他的責任~
2.pchappy的事,也是同樣的道理,wish授權給超級版主,我自然也接受超級版主的管理方式~
3.私人論壇,合則來,不合則去~沒那麼多廢話,別人家裡都脫鞋,你硬要穿鞋進去給人白眼,那自己也該承擔點責任~

但對於pchappy的事,我還是有一點想法~
或者說出言不遜,或者說冷嘲熱諷~
在我的想法裡,這都不是什麼錯,遇到這種事,先忍不住出手的在某方面來說一定是輸家~
cremaker您說是嗎??
他對整個站務的管理方式有意見,錯只錯在他使用不合適的方式來表達出來~
而我認為對這種用錯方式來表達自己意見的人來說,目前的處份方式是真的太重了~
我的本業是一個中學教師,想想如果對於每個學生的意見如果不能接受,就給他記個過~
那以後那個學生理我~
對學生的意見,他講的對,即使表達方式不對,或許我會斥責他,但我不會處罰他~
如果他講的是錯的,不論表達方式對不對,我會用儘一切方法把對的解釋給他聽,給他機會多想想,而不是先記他一支大過,然後叫他自己回去慢慢想。因為當大過記下去的那瞬間,他就再也聽不進任何東西了,也再也不願意去思考我所想要他懂的事,只有十年廿年後,他那一天突然憶起時,或許會想通,但這樣一個學生來說不是好事。所以我一定讓學生真的懂他那裡錯了,再來談是否要處罰~

所以順興大的這個投票,沒有我要的選項~
因為我認為pchappy是有他不妥之處,未必然稱"錯",但卻也真的不妥~
可是對他的處理,我也真的認為重了、也不妥~

今天話多了,有些事只是個人想法~
如果有不同意的~
就請自行跳過我這篇即可~
呵呵~

評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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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14 22:31:4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逃兵 的帖子

案例1讓我想到了之外的西施挑戰警察的公權力,結果一個被記過一個不知道。只能說人很容易衝動,所以才需要定下規則。
案例2聽來很有道理,但如果我今天在a路口被開了一張罰單,是否代表我再繞回來重新超速個幾次都沒關系了。
個人疑問,不代表什麼。
發表於 2011-8-14 22:39:49 | 顯示全部樓層

RE: pchappy該被禁言被IP禁止?完全無法進入嗎?

bitboc 發表於 2011-8-14 10:31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復 逃兵 的帖子

案例1讓我想到了之外的西施挑戰警察的公權力,結果一個被記過一個不知道。只能說人很容 ...

嗯,舉實例也可以.
>案例1讓我想到了之外的西施挑戰警察的公權力,結果一個被記過一個不知道。只能說人很容易衝動,所以才需要定下規則。
這個我同意。但是有沒有想過,在您舉的案例中,"被記過"。就不是那個警察記的了,而是"移送",由檢查察來處理。
警察本身在"判決"這個動作之外。

>案例2聽來很有道理,但如果我今天在a路口被開了一張罰單,是否代表我再繞回來重新超速個幾次都沒關系了。
是,這個案例也不錯。但是所謂的繞回來重新超速,那就是"不同帖"了。這個跟本次案例不符,無法採用。
現在說的是在一次超速就開了四張罰單的案例。
發表於 2011-8-14 23:22:19 | 顯示全部樓層
pchappy大的言語雖不敬.....但判刑30天...實在是重了點!
如來個緩起訴(警告)應較為恰當~~~

為了一件買賣糾紛...及修改文而連累那麼多人...值得嗎 ?

cremaker 大您也不用辭職(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很多人無法瞭解其中的甘苦~~~

若能將此次的所有關係人全部恢復原籍...

彼此讓個步不要再提痛處...大家個司其位...

不知這方法是否可行?...畢竟每個會員出發點都是善意!

由此次經驗得知...這是本站成長痛苦的過程...是無法避免的~~



有了此次經驗之後來....另訂版規...


發表於 2011-8-14 23:27:3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台灣粗工 於 2011-8-14 11:28 PM 編輯

幾位大大提出了寶貴看法意見,內容中更有難得的經驗!
而粗工認為順興大這個投票目的其實單純,但就PCHAPPY大的個案的處置問題而已.
簡要來說就是妥不妥!
這應該無須涉及其他問題.

事實上經由此案例,粗工認為對於管理團隊更是難得經驗!
尤其在這領域的許多先進,隱約中傳授了許多個人寶貴經驗,實為難得!亦符合W大初衷(授業解惑).
發表於 2011-8-15 00:10:55 | 顯示全部樓層
感謝大家的回復,既然 “真正“ 的當事人沒回應,我也不想給 Wish 老大難做人,我有看到老大的這篇文篇:
http://bbs.pigoo.com/forum-viewthread-tid-31903-highlight.html

一些事我可忍下來,唯願大家記得這件事的教訓,這是個 “技術論壇” 不是個 “PK 論壇”,請一些有心者勿再藉此作文章了。

給老大添麻煩了,Wish 大,Sorry..

我也不會再看這篇文章及做任何回應,大家一團和氣,在技術上、學習上、互助上,共同努力吧!

謝謝大家及造成大家的不愉快,說聲對不起.. Sorry..
 樓主| 發表於 2011-8-15 00:11:39 | 顯示全部樓層
bitboc 發表於 2011-8-14 07:17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關於pc大,個人認為一開始除了語氣比較容易令當事人誤會之外,本身用意應該是好的,
但後面就感覺有點偏離 ...

是極端了點

但是我那句 pchappy他已經連2天都因為IP與ID被封鎖根本進不來

是沒有人看董嗎?

這系統一鎖~~可不是禁各言這麼簡單的事情阿
可是連家們都進不去?
這樣的系統?沒人願意去調適?
沒人願意去調節系統的設定?
只願意用預設值?
那管理員動不動隨便來各四處警告就好了~~
通通鎖在家門外所各1~2天沒話說~~一鎖就是一個月~~

說實在的這確實是私人論壇...
但我當初為何會喜歡這邊加入這邊..
請去看舊文章吧~~那種寬宏大量的心態沒了~~
我也對這邊也沒有任何念舊了..
當初是為了什麼才在這邊與大家分享的
既然要成為死板板的論壇~~那我真的不可能在呆下去了

就讓這論壇也以利益為主的存活吧
以後來的人~~也只會以我有利我才來註冊..
資料抓一抓我人就閃了..有需要再來找資料~~
沒需要~就閃人~~別人有問題~是不是也不關我的事了
我只要不發言~~看資料就好了~~我未何要分享

等你們大家都看到這種心態的人在這論壇出現~~
那我的資料也不想分享了~~這樣大家還不懂~~那也沒話好說

我只會再繼續沉默直到哪一天要是真的到來~~我不爽我會把資料全移除
發表於 2011-8-15 00:37:0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shunxing 的帖子

我說大家冷靜一下!!
也就是說,沒人喜歡發生這種事...
當盛怒下當然口氣也不好,做出錯誤的決定...

等到冷靜下來,回想一下所發生的事,才發覺自己太衝動了...
想要再修補一下錯誤的決定....

哇!!原本說出的話像潑出去的水收不回來了..
想要修改平常沒在用的設定,也沒那麼快....(像我都不會!!)

所以說讓大家沉澱一下,總是該成長的會成長...
該道歉的會道歉..

至少在這技術的網站,每個技術人都有自己堅持的地方呀!!
這就是技術人員和業務人員不一樣的地方...
發表於 2011-8-15 00:45:5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shunxing 的帖子

shunxing︰
cremaker已經辭去管理職,pchappy我會找他解釋,可以請你消氣嗎?當初你跟尊夫人的事情大家也都是幫你們勸合,我們也在這裡認識一段時間了,你願意試著讓不愉快的事情過去嗎?
發表於 2011-8-15 00:47:0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shunxing 的帖子

順興大,不要生氣,大家為何在這兒吵,因為有心,如果只是3言2語的煽火,其心態就可議,
大家討論那麼多,就是有心
我還是很想看到各位大老啊
 樓主| 發表於 2011-8-15 01:01:37 | 顯示全部樓層
wish 發表於 2011-8-15 12:45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復 shunxing 的帖子

shunxing︰

偷偷告訴你吧...
這件事情~~連我老婆都很不高興..
因為看不到以往的樣子了
 樓主| 發表於 2011-8-15 01:03:40 | 顯示全部樓層
john890438-1 發表於 2011-8-15 12:47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復 shunxing 的帖子

順興大,不要生氣,大家為何在這兒吵,因為有心,如果只是3言2語的煽火,其心態就可 ...

我認識的已經走掉3分之1的人了~~
要如何找回他們呢?

我ㄧ開始的建言~~與要各位聽聽大家的建言..
要等到我發了這篇文章才看的進去?
發表於 2011-8-15 01:04:10 | 顯示全部樓層
wish 發表於 2011-8-15 12:45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復 shunxing 的帖子

shunxing︰

呵,所以說....吵架文一定是不好的嗎?
以順A他們的吵架文來看?

有很多留下記錄才能去認清事實的真相。
把那些文在討論、辯論過程就封殺,是不是不能讓其他人可以了解紛爭?

以這次來看封文事件
有兩個問題點
1.到底是買方有問題還是賣方有問題?還是都沒問題?我們都不得而知。
2.如果你想要維持交易有爭議請私下解決,卻又不讓問題交易呈現讓大家知道有那些不良的客人跟賣家,那賣家如何選擇好客人?買家如何避免問題賣家?這跟你會說要送東西要送給某一些人優先是同道理的。因為我們可以由過去的外在表現去評斷值不值得。
相對的,交易紛爭也是讓其他人(買、賣家)去了解...要小心不要買誰的貨,不要賣那個人嗎?

你覺得這個角度來看,是不是只要不是太過份的吵鬧,應該是可以接受的吧。那就無為而治吧。
因為你無為而治。你才能置身事外,必要由你來仲裁時,你才能保有客觀。而這個又是另一個議題了。

評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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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15 01:08:28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shunxing 的帖子

那你就幫我安撫一下呀!我說太多理由也變藉口,你的一句話比較有用不是嗎?
 樓主| 發表於 2011-8-15 01:08:56 | 顯示全部樓層
逃兵 發表於 2011-8-15 01:04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所以說....吵架文一定是不好的嗎?
以順A他們的吵架文來看?

..你該不會少了士官長~~~也打算消失了?
發表於 2011-8-15 01:11:31 | 顯示全部樓層
shunxing 發表於 2011-8-15 01:08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該不會少了士官長~~~也打算消失了?

你沒看過電影....一個都不能少嗎?n_143|
發表於 2011-8-15 01:12:28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逃兵 的帖子

受教了!謝謝!
 樓主| 發表於 2011-8-15 01:15:06 | 顯示全部樓層
逃兵 發表於 2011-8-15 01:11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沒看過電影....一個都不能少嗎?

怎樣才算一個都不能少?
發表於 2011-8-15 01:21:47 | 顯示全部樓層
shunxing 發表於 2011-8-15 01:15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怎樣才算一個都不能少?

你知,我知,WISH知,夏天也知。那樣就夠了。n_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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