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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草率定讞 司改會憂「下一個江國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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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29 08:03:5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這太扯了吧....都審了23年了...跟江國慶牽連上???
江國慶那才叫做被速審吧.......

這篇新聞的下方討論...都是罵聲連連.....又要引爆一次風波了..
台灣的這些民間司改會..專業都學到那邊去了??
才一判刑....就馬上出來說話??都沒先把來龍去脈搞清楚嗎?


http://beta.tw.news.yahoo.com/批草率定讞-司改會憂-下-個江國慶-190216022.html
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民間司改會昨日痛批最高法院審理陸正案草率速斷、草菅人命,直指法院迫於速審法壓力,才以罕見速度判決邱和順死刑定讞,速審法成為殺害邱和順的凶手。邱和順委任律師尤伯祥則指證據不足、瑕疵百出,質疑「這樣也能判決定讞?」擔心邱和順成為下一個江國慶。

司改會指出,主嫌邱和順等三人五月間遭高等法院判決有罪後上訴,最高法院六月初才收到全案卷證,辯護律師至今仍持續提出上訴理由狀,法院卻在兩個月不到的時間內就審結纏訟多年、更審十一次的案件,還判處邱和順死刑定讞,令人匪夷所思,實在草率速斷。

刑事妥速審判法中關於羈押上限八年的規定將在明年五月生效,司改會質疑最高法院以罕見的速度審結死刑案件,顯然是擔心無法及早審結屆時便得釋放被告。司改會說,速審法旨在保障被告迅速受審,如今卻成了法院迅速判死的壓力,若說速審法殺了邱和順也不為過。

司改會表示,陸正案中有清楚的刑求事實,也經過監察院調查確認,最高法院卻無視此明顯瑕疵,堅持判處邱和順死刑,根本就是草菅人命。尤伯祥也說,律師提出的上訴理由狀多達五百多頁,提出關於刑求、自白矛盾等諸多質疑,最高法院卻絲毫沒有回應。

尤伯祥表示,會儘速與在押的邱和順商討對策,律師團也將召開會議,勢必提出非常上訴或聲請再審,阻止憾事發生。司改會指出,江國慶案殷鑑不遠,邱和順和江國慶一樣都是刑求受害者,將透過各種管道繼續救援邱和順。
發表於 2011-7-29 08:19:37 | 顯示全部樓層
這種情況總是反覆上演著~~~
結論呢???

加害者的"人權", 總是遠遠大於, 被害者的"人權"的..........
發表於 2011-7-29 08:22:0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台灣粗工 於 2011-7-29 08:25 AM 編輯

沒辦法~
這個案子已經不知道浪費多少社會成本了!
受害家屬也被迫不斷的要面對,想釋懷都不能阿!
發表於 2011-7-29 09:54:00 | 顯示全部樓層
台灣的法律都被這些叫司改的搞完了.被害的人權在哪裡.今天如是他家人受害講的就不一樣了
發表於 2011-7-29 10:13:03 | 顯示全部樓層
小的是覺得 治亂世用重典.. 但求勿枉勿縱... 只要證據確錖 就不要客氣..
嘴炮團體要吵 也是要看證據 吃飽太閒者 就不須理會...
富足之後 吃飽太閒者就會倍增...
維修有時也會遇到這樣來亂的人..問東問西問到爽 然後謝字也不說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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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29 13:38:51 | 顯示全部樓層
昨天去客戶那維修被小鬼玩掛網掛到"掛掉"的pc...回家時經過鳳山的青年路口
剛綠燈正要起步 青年路上有3台死小孩騎著看起來改得很炫的機車 也沒載安全帽 一路按著改裝過的大鼙喇叭 直接衝過紅燈 還以為又遇上飆車族了... 結果就那麼3台 沒了.. 真不夠看
但是他們害到小的前面的機車一起步又剎車 害小的也快剎停差點 k下去...  
幾個死小孩 看起來應該是高中生左右 小的想 以他們的車子外觀看起來 如果家人不知道那都是騙人的..
都是等到被抓回去了 才在那裡說 我不知道他去飆車 都是被朋友帶壤的...我家小孩很乖的...
這個早就該用連坐法來處份這些 裝忙 裝窮 裝傻 裝死 的父母了..
台灣人真會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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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29 22:40:17 | 顯示全部樓層
我看到這些司X會的抗議,早就彰化到雲林,太麻里到知本了。
 樓主| 發表於 2011-7-30 17:39:10 | 顯示全部樓層
pywu1423 發表於 2011-7-29 08:19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這種情況總是反覆上演著~~~
結論呢???

意思是說..
哪天某個人是殺害高官..或是這些被害者..
證據只要不齊全..就可以全身而退就是了??

但目前我看到的情況..這都23年了..早就都已經是很確定的人就是他殺的..
怎麼還有人出來護航??這真的很扯..要是真的有問題..
早在被抓的前幾年就可以一直說人不是他殺的..幹嘛認罪?
而且還是認了20幾年...現在才反口?
 樓主| 發表於 2011-7-30 17:40:15 | 顯示全部樓層
log5905 發表於 2011-7-29 09:54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台灣的法律都被這些叫司改的搞完了.被害的人權在哪裡.今天如是他家人受害講的就不一樣了 ...

我到想看看..之前人權團體被恐嚇..
現在會不會換成民間司改會被恐嚇..
 樓主| 發表於 2011-7-30 17:43:31 | 顯示全部樓層
pchappy 發表於 2011-7-29 10:13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的是覺得 治亂世用重典.. 但求勿枉勿縱... 只要證據確錖 就不要客氣..
嘴炮團體要吵 也是要看證據 吃飽太 ...

那些吃飽太閒若想要浪費社會資源....
因該也抓起來順便審一下...
這已經快達到意圖釋放重刑犯了吧...
出了事..這些人應該要負起全部的責任才對..
這樣才能有效管理這些人到處亂來..
發表於 2011-7-31 00:34:2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pchappy 於 2011-7-31 12:40 PM 編輯
shunxing 發表於 2011-7-30 05:39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意思是說..
哪天某個人是殺害高官..或是這些被害者..
證據只要不齊全..就可以全身而退就是了??


看到這裡 小的又想說一個故事了...十多年前 小的在建國路某賣場當店長時...
有一天一大早10點剛開門 就有個大學剛畢業的人來店裡趁第一個到的店員還在準備..
進來偷拆走了一台demo用的pc..被店員發覺 連人帶機子追回來..回來後 一聽店員說要報警
馬上就往外衝 幸好被旁邊店家幫忙制伏..
小的在錄影帶裡看到 當場有2個穿著陸軍軍服的軍官在一旁 不幫忙就算了 據店員轉述 在制伏小偷的扭打過程中 他們2個軍官當場告訴店員 "你不可以打他 不然你就有事".. 當時己拜託隔壁店家報警處理..
後來小偷被抓住他的店員 以及後來到上班時間趕到的店員一起抓住 等到警察來帶回去..

過了差不多一個多月後 小的收到傳票 上面寫著 被害人 傳我出庭 上面也有寫被害人如不方便 可以不用到庭 小的沒有去 又差不多10天後 又來一張 小的只好去看看 什麼事 怎麼又來...
準時到場 看到老闆也到了 他跟本不知發生什麼事被傳來..
開庭後 坐上面的應該是檢查官吧..先跟我說 一定要傳我跟老闆來 只是要問我們的意見 我問他什麼問題?
庭上跟我說 因為對方是大學畢業生 前途看好 只是一時不小心做了這樣一件事 還好我們沒有損失 東西被當場追回.. 問小的願不願意原諒他..
小的再問 原諒跟不原諒 有差嗎 差在那裡? 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嗎?
庭上說.. 原諒他 他可以職權不起於處份.. 但會留下個不起訴記錄 不留案底..
如果不原諒.. 那就是依正常方式辦理 依法提起公訴...
小的聽了很不爽 小的回了一句 小的學歷不高 也知道別人的東西不可以拿 但是大學畢業卻可以偷了東西 庭上還幫他求情?
小的反問庭上 那麼小的現在去唸大學 等到拿到博士後殺光你全家.. 請問庭上是否依然會問這一句 原不原諒小的?
他馬上回小的一句 你不用再說了 我知道你的意思了...
發表於 2011-7-31 00:36:0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pchappy 於 2011-7-31 12:36 AM 編輯
shunxing 發表於 2011-7-30 05:43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些吃飽太閒若想要浪費社會資源....
因該也抓起來順便審一下...
這已經快達到意圖釋放重刑犯了吧...


只是.. "意圖釋放重刑犯" 無罪..  n_067|
 樓主| 發表於 2011-7-31 00:43:51 | 顯示全部樓層
pchappy 發表於 2011-7-31 12:34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到這裡 小的又想說一個故事了...十多年前 小的在建國路某賣場當店長時...
有一天一大早10點剛開門 就有 ...

挖哈~~~
這樣反問...爽阿...
那問你的人...肯定是臉上3條線....
發表於 2011-7-31 00:49:18 | 顯示全部樓層
shunxing 發表於 2011-7-31 12:43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挖哈~~~
這樣反問...爽阿...
那問你的人...肯定是臉上3條線....

其實小的心裡還有點擔心被他當成恐嚇現行犯 當庭收押... 但真的是不爽 跟他賭一把..
反正小的就事論事 也是有理的 看他怎麼想..
發表於 2011-7-31 12:47:3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pchappy 於 2011-7-31 12:49 PM 編輯

小的剛又看了一下 發現昨晚寫錯了..當時回庭上的是 小的去唸完大學等拿到博士之後再..

補充一點 後來一位學法律的朋友跟我說 當時檢查官這麼做是有原因的..
他跟我說..法律上有個地方 檢查官對被告有利的部份也要考量盡力實行.. 所以這個在被害人沒有損失時.. 須幫他徵求被害人的同意... 再依職權考量處理..
小的當時不爽原諒他的原因是 他一聽到店家報警 馬上為了逃走而跟我們店員扭打在地 雖然雙方均沒有受傷 但他想跑.. 可見他也知道偷東西是不對的 但還是偷了.. 當然他就該為自己行為負責...
發表於 2011-7-31 15:03:19 | 顯示全部樓層
這篇新聞,我也有看到。

一個人關了二十幾年,不知心中有何感想?若換成我,一定會受不了的。

殺人者死,每個人都必需為其責任負責。我不否認國內一些類似團體秀過了頭及相當白目,不過問題是這個兇手關了二十幾年吔,這種拆磨能承受下來的,我想不多吧?

另一個問題,我小聲的問一下,大家相信國內的司法嗎? Orz..

發表於 2011-7-31 15:22:04 | 顯示全部樓層
cremaker 發表於 2011-7-31 03:03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這篇新聞,我也有看到。

一個人關了二十幾年,不知心中有何感想?若換成我,一定會受不了的。

>另一個問題,我小聲的問一下,大家相信國內的司法嗎? Orz..
你會問這句。。。。表示你不信。n_112|

那我也反問你。。。。。你相信我們繳的稅會被好好的用,不會被OOXX嗎?n_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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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31 15:25:0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cremaker 的帖子

狗屎可以當花生醬嗎?
發表於 2011-7-31 15:39:39 | 顯示全部樓層
i我來說一段,我不是支持廢死,不過台灣警察給我的映象真的糟透了。
20年前我在火車站巧遇我同鄉的國小同學,他身邊帶了一個國中女生,幾句閒聊後,我同學問我要去那裡,我說我要去板橋找我爸爸,他們也說要跟我一起去,那女生看起來就很自然,一路上就跟我同學有說有笑,還很親密呢!!
我們就一路上坐火車北上,但其怪的是,那女孩一路上都很神密的在打公共電話,到了板橋後,他們沒有落腳的地方,所以就請他們留下來做客。
三天後,海山分局的人來我家把我抓走,也沒有做筆錄,一開始就打好幾個耳光,灌辣椒水,被毛巾沾水烏住口鼻,大聲問我,
說.........你有沒有強姦女孩,不管我再怎麼解釋,那些畜生,就是不斷的對我施暴,他們還說,你不要想告我們,我們會打到你沒有傷痕放心。
3 個小時後,我說我想尿尿,在被帶往便所的途中,我看到那女孩,我對那女孩說,有你就說有,沒有就說沒有。
10分鐘後,我被要求,對女孩的媽媽下跪到歉,由我爸爸帶回家。
後記...半個月後,我回到鄉下,聽朋友說,我國小同學賠了30萬和解,當時那女孩的母親本來也想對我大撈一筆,可是我沒有就是沒有,他們就放棄了。
試想,如果當時,我受不了警察如此對待,胡亂招了,我的下場會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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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31 15:45:41 | 顯示全部樓層
說實在的,太多的因素及教訓,我真的不相信司法,或許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吧,法律是超然的,但也是一種工具,誰用這個工具,決定了是否公正、公平、公開。

我不否認法律,但對國內執法的這些人(或是大環境吧)很有意見。

以陸正案來說,為何要拖個二十幾年呢?是執法人員沒 LP 還是鬆懈?或是美其名尊重生命、勿往勿縱?

在看事情表象時,一些深入的問題更值得我們探討。邱和順該不該死,不是我們說了算,這不是重點,重點是這件事洐生出的一些問題,而悲哀的是這類鳥事,為何一再發生,政府不是一直在強調 “司法改革” 嗎?叫給自己爽的嗎?

二十幾年了,或許大家對陸正案陌生了,我去找了些資料,給大家參考一下:

[WIKI 陸正案]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99%B8%E6%AD%A3%E6%A1%88

[纏訟23年 陸正案主嫌邱和順死刑定讞]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9264/112011072900083.html
發表於 2011-7-31 15:51:44 | 顯示全部樓層
cremaker 發表於 2011-7-31 03:03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這篇新聞,我也有看到。

一個人關了二十幾年,不知心中有何感想?若換成我,一定會受不了的。

套一句名人說的........名言
笨蛋.....問題不在廢不廢死,而是辨案的品質要提昇。
試問,如果辨案的過程沒有暇疵,為何那些員警會被起訴,判刑??
科學辨案不是叫假的,世上有幾個人像我這樣被對待,還能堅持沒有就是沒有的,
我操..........說我強姦女人,至少也要採到我的........洨.....吧
對不起我激動了
發表於 2011-7-31 16:09:48 | 顯示全部樓層
e0982296321 發表於 2011-7-31 03:39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i我來說一段,我不是支持廢死,不過台灣警察給我的映象真的糟透了。
20年前我在火車站巧遇我同鄉的國小同學 ...

感同受受。

93 年時,自己一個好友犯了法,一大堆拿著 M16 全副武裝的警察(約有六七個吧)押著人到我家來問一些問題。進門第一句話就是 “我們對他沒有刑求喔” .. XD

許多事,真的是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不是說現在察察怎樣,看到一些報上報導一些熱心的警察幫助貧困人家,心中都很感動。

只能說在那種環境,好警察不多了  XD
發表於 2011-7-31 19:38:32 | 顯示全部樓層
cremaker 發表於 2011-7-31 04:09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感同受受。

93 年時,自己一個好友犯了法,一大堆拿著 M16 全副武裝的警察(約有六七個吧)押著人到我家 ...

我來說弟二段
也是20 年前,當時我在長安街(板橋的一條街),當時夾娃娃機很流行,我在海山國中後面的巷子夾娃娃,突然來了帶槍的條子,二話不說就把我和幾個少年帶回海山分局。
  當我嚇到了,我以為又要被條子k了,心裡一直想,我到低幹了什麼??那種恐懼和心裡的壓力很難形容。
5分鐘後,有個條子拿著水桶和拖把出來,我心想,該不會要用那個k我吧,
那條子開口了:年底了,把這裡打掃一下,誰先掃完就可以先回家
接著那條子就開始分配工作了。
發表於 2011-7-31 20:23:0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shl651029 於 2011-7-31 08:24 PM 編輯
pchappy 發表於 2011-7-31 12:36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是.. "意圖釋放重刑犯" 無罪..


恩  因為單純想法上無罪
也不是意圖釋放重刑犯.檢察官本就有權對於輕罪抓到的現行犯有裁量權
裁量結果 1起訴他 2緩起訴他  3不起訴他
作拉2和3的話 就會釋放他啦
不過為啦免去之後發生對檢察官的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 做再議,所以大部分竊盜 被害人不原諒就起訴,檢察官為避免起訴麻煩,不起訴也麻煩,大都就被害人與小偷和解,這樣寫緩起訴或不起訴會更簡單.HAPPY大 你真夠勇氣跟檢察官說那些   太欽佩你啦
現在法官法出來啦,以後檢察官和法官應該會有點後顧之憂啦,相信這事會少一點
所以明案速斷,疑案慎判,對於江國慶案就是如此,萬一幾十年前的刑求事實是真,被屈打成招,這豈不是另案的冤屈,尤其當時是科技欠缺的時候,現在有科學辦案 還是一堆被害人不服氣 沒法定罪,況且之前落後的科技以及警察當時刑求蔚為風氣,你相信幾十年前警察沒打人嗎?你又相信被刑求的人會堅持沒做而被天天修理到死,我贊成事證明確之犯罪,應該用嚴刑,但萬一哪天我門倒楣被栽贓被誣告,如果又遇上昏庸法官亂判,我會希望法律是保護我而非讓法官太過輕易判決,尤其是現今的媒體記者素質好像不若之前好,連今天張柏芝那口子的是竟然把它當新聞,><台灣人民需要培養區分,公眾該知道的事和不需知道的事,像誰和誰通姦了不起就是道德管理力不好,把它當新聞報,哀,台灣真的沒啥米需要關心的是拉嗎??
發表於 2011-7-31 22:01:35 | 顯示全部樓層
e0982296321 發表於 2011-7-31 07:38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來說弟二段
也是20 年前,當時我在長安街(板橋的一條街),當時夾娃娃機很流行,我在海山國中後面的巷子 ...

還好沒在現在發生
要不然我看那警察得吃不完兜著走啦
這各制度都是由來已久 要一次改變 很難
要行走社會平安  罩子放亮點 還要書多讀點  多認識點大咖的民意代表  不要惹事是真的
 樓主| 發表於 2011-7-31 22:18:03 | 顯示全部樓層
e0982296321 發表於 2011-7-31 03:39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i我來說一段,我不是支持廢死,不過台灣警察給我的映象真的糟透了。
20年前我在火車站巧遇我同鄉的國小同學 ...

.....你是在說...前幾天的新聞嗎??
警察亂按喇叭..那件事情嗎??
那對情侶真的是~~做的好阿..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29/143/2vx3l.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29/8/2vxiu.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29/11/2vxsq.html
發表於 2011-7-31 23:02:5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pchappy 於 2011-7-31 11:03 PM 編輯
cremaker 發表於 2011-7-31 03:03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另一個問題,我小聲的問一下,大家相信國內的司法嗎? Orz..


信 一定有問題.... 判決因人而異 因為自由心證 各人想法不同...
發表於 2011-7-31 23:11:06 | 顯示全部樓層
shunxing 發表於 2011-7-31 10:18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是在說...前幾天的新聞嗎??
警察亂按喇叭..那件事情嗎??
那對情侶真的是~~做的好阿..

我會說這段最主要的是想說二個重點!!
1為自已做的事負責,一個人有做什麼事,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我們不應該用任何不合理的方式來迫使別人就範。
2要有同理心,試想,如果一個像江國慶的人是我的小孩,我會是如何??

說點題外話
知道我為什麼賣相機嗎??其實我好捨不得,但是我跟別人進貨,而我把賣來的錢,用在家庭上,所以我必需快一點再把錢籌出來,付給賣東西給我的人,試想......如果我和那個賣東西給我的人角色互換,我的心情會是如何??


最後; 身為一個執法者,本身本來就必需要超人的智慧,用智力來破案,用推理來假設,用科學來做佐證。
不管科學是否進步,每一件事或是狀況,都會有一個合理的方式去解決,三天前我看了包青天,包公就是利用嫌犯的心理恐懼,叫人假扮女鬼,使嫌犯心服口服,那時也沒有DNA。

真應該叫現在的警察都去看柯南的卡通xd
發表於 2011-7-31 23:13:49 | 顯示全部樓層
shl651029 發表於 2011-7-31 08:23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恩  因為單純想法上無罪
也不是意圖釋放重刑犯.檢察官本就有權對於輕罪抓到的現行犯有裁量權
裁量結果 1 ...

不是小的有勇氣 當時想的是 如果真的大學畢業就可以偷東西沒事 我當然去弄個博士出來殺人放火我也爽 靠~ 天底下那有這種道理...
不過也還好他夠講理 也怕我再說下去會說出一些真的不該說的 所以馬上說他了解意思了 叫我不要說了..
說實在的 小的要是再說下去 恐怕真的會不小心說到恐嚇的部份了吧 哈~
發表於 2011-7-31 23:15:37 | 顯示全部樓層
shunxing 發表於 2011-7-31 10:18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是在說...前幾天的新聞嗎??
警察亂按喇叭..那件事情嗎??
那對情侶真的是~~做的好阿..

又是打狗這裡的人...唉...爛條子啊 小的遇到的 還真沒幾個好的...
目前只有一遇上一位刑事的 2位所長...(可惜都不叫大原) 還算是好人 其他的 再說再聯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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