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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數學 ! --- (禁止使用計算機)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1-7-20 08:28:0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朋友寄給我的;

這是美國哈佛大學 2001 學年度應用科學研究所的考題
**** 禁止使用計算機 ****
Time: 20 sec.
請問 .... 如果
1 = 5
2 = 25
3 = 125
4 = 625
5 =?




---------------------------------

答案在下面
不再認真考慮一下














  








答案是 =1

忘記了嗎? 1=5 5=1

(答錯了吧!)
這是美國哈佛大學 2001 學年度 應用科學研究所 的考題
您無法進入哈佛大學就讀 .........
真是可惜 .....
發表於 2011-7-20 08:41:19 | 顯示全部樓層
aecom 發表於 2011-7-20 08:28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朋友寄給我的;

這是美國哈佛大學 2001 學年度應用科學研究所的考題

難怪現在的研究都在惡搞......

有些邏輯只有去, 沒有回的.
因A則B成立, 不表示因B則A也成立.
所以出這題的老師......該回去重讀.....國中數學.
 樓主| 發表於 2011-7-20 08:47:37 | 顯示全部樓層
對啊,被朋友惡搞一下,所以................



來這裡看看可不可以惡搞回來!
發表於 2011-7-20 09:25:04 | 顯示全部樓層
這是真的嗎??

哈佛的程度就是
if a=b
則b=a

哈哈哈~
發表於 2011-7-20 10:23:5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pchappy 於 2011-7-20 10:54 AM 編輯

5=1 唯一合理的解釋是... 5個屍塊湊成一個屍體..:sam22
 樓主| 發表於 2011-7-20 10:32:4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pchappy 的帖子

五馬分屍?滿清十大酷刑!
發表於 2011-7-20 10:56:24 | 顯示全部樓層
aecom 發表於 2011-7-20 10:32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復 pchappy 的帖子

五馬分屍?滿清十大酷刑!

不提什麼冷笑話 腦筋急轉彎之類的...
以一般的常理 5 = 1 ... 這...小的真的想不出可以合理化的解釋了..:sam05
 樓主| 發表於 2011-7-20 11:04:1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aecom 於 2011-7-20 11:05 AM 編輯

回復 pchappy 的帖子

所以逃兵兄才說是惡搞。
老實說,我接到這個題目,做出的答案是
5^5=3125

哈佛大學?

沒指望了!
發表於 2011-7-20 11:13:2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carl0804 於 2011-7-20 11:15 AM 編輯

不對....
這題目有問題....
如果將左右都微分一次,然後再積分一次,5就不等於1了喔....
依據數學的絕對理論,
如何得知等號左邊和右邊是絕對相等???
只要微分一次再積分一次,如果數值仍然相等,
那等號左右邊就是絕對等號....
所以如果加上運算式, 5不會等於1
當年被高中數學老師惡操....
試證明 1+1 = 2
就是運用這方式證明出來的....
看過台大數學館藏的論文....那更複雜.....
還須先證明1屬於自然數....
發表於 2011-7-20 11:23:36 | 顯示全部樓層
aecom 發表於 2011-7-20 11:04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復 pchappy 的帖子

所以逃兵兄才說是惡搞。

1 = 5
2 = 25
3 = 125
4 = 625
5 =?

以資訊來說...
令 5 這個值放入 address 1
令 25 這個值放入 address2
令 125 這個值放入 address 3
令 625 這個值放入 address 4
要問我 address 5 的值???嗯,以 init value 應該是 0 吧。
如果是1... 那這個電腦要送來我們這邊維修了。n_112|
 樓主| 發表於 2011-7-20 11:41:29 | 顯示全部樓層
卡爾兄、逃兵兄:
小的給您兩位磕頭了!:sam22
發表於 2011-7-20 11:49:2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conbawa 於 2011-7-20 11:49 AM 編輯

回復 逃兵 的帖子

您.......您認真了     是NULL嘛?    n_098|
發表於 2011-7-20 11:54:18 | 顯示全部樓層
pchappy 發表於 2011-7-20 10:56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提什麼冷笑話 腦筋急轉彎之類的...
以一般的常理 5 = 1 ... 這...小的真的想不出可以合理化的解釋了.. ...

有啦.........
結婚又離婚,最後第五次覺得還是第一任老婆好,又跑去再結一次

第一任老婆跟第五任老婆是同一個人     :sam17
發表於 2011-7-20 12:13:2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pchappy 於 2011-7-20 12:13 PM 編輯

以 BASIC 來寫...
10 rem $%!&$#....
20 1=5
30 2=25
40 3=125
50 4=625
60 5=?

run
SYNTAX ERROR in Line 20  :sam22
發表於 2011-7-20 12:15:0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pchappy 於 2011-7-20 12:15 PM 編輯
逃兵 發表於 2011-7-20 11:23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是1... 那這個電腦要送來我們這邊維修了


小的追不上你逃的速度 啊是要怎麼送去給你修咧... n_063|
發表於 2011-7-20 12:16:02 | 顯示全部樓層
conbawa 發表於 2011-7-20 11:54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啦.........
結婚又離婚,最後第五次覺得還是第一任老婆好,又跑去再結一次

豬哥亮也才4任...你要破他記錄嗎? 小心你的下半生(身)....
發表於 2011-7-20 12:20:06 | 顯示全部樓層
各位!由於大家的答案都不是1,所以我們都不能進哈佛大學。
發表於 2011-7-20 12:21:00 | 顯示全部樓層
conbawa 發表於 2011-7-20 11:49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復 逃兵 的帖子

您.......您認真了     是NULL嘛?

逃兵大一直都是很認真的.....在逃 n_043|
發表於 2011-7-20 12:23:37 | 顯示全部樓層
這看起來應該是說..
左方是項數..右邊是數列
左邊每加1....右方就乘以5
所以一般"正常"的人會認為5=3125

如果數列只有1個條件式
1=2
那我就相信
2=1

前面的條件已經給了4個了..
說5=1..
有點無理取鬧
發表於 2011-7-20 12:23:47 | 顯示全部樓層
pchappy 發表於 2011-7-20 12:15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的追不上你逃的速度 啊是要怎麼送去給你修咧...

有順仔在. 他出手就好了.我出嘴就好.n_112|
發表於 2011-7-20 12:25:24 | 顯示全部樓層
wish 發表於 2011-7-20 12:20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各位!由於大家的答案都不是1,所以我們都不能進哈佛大學。

WISH 您這話聽起來好像進哈佛的人是有問題的人喔.............


我想想....正在台面上的有誰是哈佛出身的????n_079|












..............................................n_119|.....................................n_090|
發表於 2011-7-20 12:43:17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這種東西!!都要怪我們教育失敗!!
因為我們的教育就是!!愛玩文字遊戲!!
明明是這個意思!!去要掰成另一個意思!!
老實說!!我也是教育的失敗品傑作!!
國文造詣博大精深!!玩死你!!
發表於 2011-7-20 12:59:2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逃兵 的帖子

你.......把兩個黨派的都得罪光了   :sam15

逃出國吧..........廣州的早餐店,豆漿應該不錯喝  :sam17  
(絕對不是影射某個逃到那邊,被拍到在那邊吃早餐的某人)
 樓主| 發表於 2011-7-20 13:13:2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conbawa 的帖子

您的反應真快,我還在想說論壇裡誰是哈佛的呢?:sam48
發表於 2011-7-20 14:06:2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台灣粗工 於 2011-7-20 02:08 PM 編輯

粗工把粗腦電力全開心算了老半天才得出5=3125:sam27
難怪粗工只能進粗工研究所:sam22
哈佛鐵定無緣了~
阿彌陀佛就可以~~~~n_016|
發表於 2011-7-20 14:07:21 | 顯示全部樓層
1如何= 5
1 又不能當變數
5 也一樣
數字不能當變數
出問題的人 不會程式設計
發表於 2011-7-20 15:19:4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逃兵 於 2011-7-20 03:20 PM 編輯
MARCO 發表於 2011-7-20 02:07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如何= 5
1 又不能當變數
5 也一樣


經過細細考量之後發現........當大家都答錯時,就是看誰有提前(錢)來講, 以後(厚)再說了。 n_112|

原來連老美都愛玩這套。。。。。
發表於 2011-7-20 17:39:30 | 顯示全部樓層
我看到的則是…
1=5     … 1=5的1次方
2=25    … 2=5的2次方
3=125  … 3=5的3次方
4=625  … 4=5的4次方
5=  ?    … 5=5的5次方     "用推理邏輯"的數學
我真的不是讀哈佛大學的料…不夠"實際" !
發表於 2011-7-20 21:18:4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wish 的帖子

報告w大, 小的怎麼一眼就知道答案是1......

可能跟本板屬性有關  :p
發表於 2011-7-20 21:51:25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也被拐個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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