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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錢的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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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17 19:22:5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傻傻的喵 於 2011-6-17 07:35 PM 編輯

傻傻的喵之前用家人的網路(有線的)花了好多時間和金錢拉了一條網路線
不過網路費實在太貴了家人就把它停掉了
沒網路的日子真難過,想到電視上 7-11 麥當勞 都可以不用錢用無線的
所以就突發奇想 做了這個
IMG_1130 (複製).JPG
原來外面不用網路金鑰的還不少隔壁鄰居借一下吧
雖然說連線速度好慢 18Mbps 不過還好網頁開慢點而已還可以連上
今天台中豐原下午下了雷陣雨慘了怎麼辦
想到了 做補蚊燈的上半部拿來遮一下雨吧
IMG_1132 (複製).JPG
現在雖然慢了點還是可以上線
不過花了我快1000元( 無線網卡500 + USB 接頭公母 150 + 網路線 + 去台中的車錢)
算算還好吧 一個月的網路費就花不完了
不過有個問題 USB 不夠力, 好幾台電腦都沒訊號
不知道各位大大能不能提供方法增加USB 的長度
發表於 2011-6-17 19:52:18 | 顯示全部樓層
有沒有那麼省啊,現在最便宜的網路也才不到500塊,
何必那麼痛苦呢?
發表於 2011-6-17 20:46:23 | 顯示全部樓層
coreylin 發表於 2011-6-17 07:52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沒有那麼省啊,現在最便宜的網路也才不到500塊,
何必那麼痛苦呢?

嗯.一個月500.一年就6000了.
六千耶.....
發表於 2011-6-17 21:06:45 | 顯示全部樓層
唉啊,總比三不五時斷線,
或是沒訊號來得好吧~~
發表於 2011-6-17 21:29:19 | 顯示全部樓層
大大,你這無線網卡不夠力,所以接收能力有差,
可以參考下面這一種試試....但是我沒用過...

21012312238083_814.jpg

不過使用別人的網路,好像是違法的...
中華的512k加減裝啦。
發表於 2011-6-17 21:33:1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滷雞蛋 於 2011-6-17 09:34 PM 編輯

偶現在是用學生專案,
費用好像是在2~3百之間,
連線速度還不錯,
可以參考看看!
 樓主| 發表於 2011-6-17 23:24:59 | 顯示全部樓層
傻傻的喵 有問題發問
收別人的訊號算違法嗎
那 7-11 或是 麥當勞 不就也算違法
我收的是沒有加密的訊號耶
至於上面大大推薦的無線網卡 我看過了好貴要上千
我不是學生了不能用那個200-300的
而且中華英雄的又要裝機保證金又要每個月繳錢
真的還是克難一點
你上網一個月的錢我就能上網了還不用每個月去繳費
傻傻的喵 窮苦人
發表於 2011-6-18 00:01:1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傻傻的喵 的帖子

假如不被發現
而且不透過那網路做違法的事
那就好啦~~
發表於 2011-6-18 00:02:57 | 顯示全部樓層
後面多加ㄧ片反射板無線訊號會更強,大小要自己算或做實驗。

USB 這種串列訊號都有線長限制,可以中間多加一個有額外供電的 USB HUB 來延長,但是又要多花錢。
發表於 2011-6-18 00:14:22 | 顯示全部樓層
啊栽 ,我也是在01看到有人在討論,至於事實,我就不知了...
況且7-11 和 麥當勞上網也是要收費的。

那個無線網卡,我是隨便找一張,是有看到500元左右的...
但不知效果如何
發表於 2011-6-18 00:57:12 | 顯示全部樓層
有一次 去幫客戶換分享器 結果發現他根本沒設密碼 ,  
只好順便幫他設密碼 , 他絞盡腦汁想了好久 , 台灣人真是懶的動腦袋啊.....
更扯的是 設定完之後 , 他還是不用密碼就可以上網
原來  他從以前到現在 都是用鄰居的分享器上網.............
發表於 2011-6-18 02:39:26 | 顯示全部樓層
電信法 第五章 有罰則
http://www.ncc.gov.tw/chinese/la ... 67&is_history=0
小心為之~~~~
發表於 2011-6-18 08:47:09 | 顯示全部樓層
加強訊號圖紙,mobil01找來的。 antenna.jpg
發表於 2011-6-18 11:33:30 | 顯示全部樓層
傻傻的喵 發表於 2011-6-17 11:24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傻傻的喵 有問題發問
收別人的訊號算違法嗎
那 7-11 或是 麥當勞 不就也算違法

7-11 或 麥當勞 有公開以免費 wifi 上網吸引顧客上門 你用他 不違法
但是你用鄰居的...依西爪大提供的連結來看.. 你有違反這幾條的問題
第六條  
  電信事業及專用電信處理之通信他人不得盜接、盜錄或以其他非法之方法侵犯其秘密。
第五十六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以有線、無線或其他電磁方式,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六十條  
  犯第五十六條至第五十八條之罪者,其電信器材,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如果對方的網芳有開而你好奇在人家電腦裡逛 或是copy了東西 來再加這一條

第五十六條之一  
  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侵犯他人通信秘密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犯第一項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以一罪一罰原則 假設以下情形..
1 只是用別人的AP溢波上網 沒有進入對方的網芳
要算第56條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2.不但用了別人的AP溢波上網 又進入對方的網芳裡 甚至copy檔案過來..
除了56條 再加算 56-1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重點是 這些是 告訴乃論 對方就算發現 懶得告 就沒事 要告嘛...加起來 10年以下 300萬罰金..
使用前請搖一搖...不 是想一想...
發表於 2011-6-18 11:34:34 | 顯示全部樓層
yoyomay 發表於 2011-6-18 12:14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啊栽 ,我也是在01看到有人在討論,至於事實,我就不知了...
況且7-11 和 麥當勞上網也是要收費的。

在7-11和M/K速食店等常見的中華電信WLAN, 7-WIFI, WIFLY都要付費.
 樓主| 發表於 2011-6-18 13:58:48 | 顯示全部樓層
傻傻的喵 沒用過 麥當勞 或是 7-11  的所以不知道是要收費的
不過我用過圖書館的去櫃台跟他詢問一下金鑰密碼就好不用錢的
那我想請問一下我收到的訊號要是沒設密碼的也算違法
那對方怎麼知道是誰盜用呢
謝謝cchoo2 我等一下來做一個試試
謝謝
發表於 2011-6-18 14:23:4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傻傻的喵 的帖子

對方怎麼知道?
可以查的到呀~~
發表於 2011-6-18 19:33:36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對方只能知道您的MAC ADDRESS,這個東西1片網路卡1個,大家都不一樣,因為您要上網必須跟基地台雙向傳輸
但是如果對方有報案,電信警察可以用定向無線電抓到偷用者的方位,如果您又家裝了木瓜或碗公(就是八木天線或碟型天線增加信號強度),電信警察可以照相後由檢察官申請搜索票進您家裡查,萬一查到您的MAC ADDRESS跟偷用者一樣,準備上法院吧
解決之道
1.不要常用,不要常常佔著頻寬,不要用於犯罪
2.要用的話不要用電腦內建WIFI上網,另外買一片外接的網卡,用完立刻拆掉,不要用於網路聊天或登錄會員,頂多看看新聞就好,不然警察可以要求您登陸的網站提供會員資料
3.不要太囂張,裝了木瓜或碗公,盡量用半夜上網,警察也沒那麼閒,除非您用於犯罪(詐騙),這種公訴罪的警察可是辦的很用力
發表於 2011-6-18 20:44:01 | 顯示全部樓層
pchappy 發表於 2011-6-18 11:33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7-11 或 麥當勞 有公開以免費 wifi 上網吸引顧客上門 你用他 不違法
但是你用鄰居的...依西爪大提供的連 ...

哇………看來免錢的網路可以提供免錢的飯。
景氣不好時,可以考慮。
發表於 2011-6-18 21:35:59 | 顯示全部樓層
逃兵 發表於 2011-6-18 08:44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哇………看來免錢的網路可以提供免錢的飯。
景氣不好時,可以考慮。

逃兵去自首也可以吃免錢的...:sam45
發表於 2011-6-18 21:39:20 | 顯示全部樓層
都說了是違法的還要去試要去用看看?
發表於 2011-6-18 22:22:19 | 顯示全部樓層
pchappy 發表於 2011-6-18 09:35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逃兵去自首也可以吃免錢的...

現在有流行追溯期。。。。。逃兵是幾年呀。n_087|
發表於 2011-6-18 23:07:4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labman 於 2011-6-18 11:08 PM 編輯

低速ADSL降價幅度您也總是覺得很少嗎?
來來來~大家一起揪團去NCC網站留下意見反應吧!

我之前反應的是為何2M/256k費率的降價總是沒感覺,為何長期簽約用戶一年還得繳8千元左右!這如何能讓普普眾生都能享有輕鬆上網!?不可能吧!南部藍領階層養家再養兩個小孩的話,這筆錢可是一大負擔耶!!!

怪的是我反應在NCC的意見,是中華電信回Mail答覆我的...
親愛的客戶:

謝謝您的來信,有關  台端反映寬頻產品及費率等事宜,說明如下:        

一、為配合國家寬頻政策以提升整體競爭力,本公司刻正針對現有寬頻上網產品線及價格進行全面檢討,並將於陳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期能提供消費者更優質之寬頻服務。

二、承蒙貴客戶關心本公司業務之發展,無任銘感,尚祈續予愛護與指正,本公司將竭誠為您服務。



敬祝

健康快樂



中華電信公司敬啟


來吧!大家揪團反應下,老是玩頻寬升速,怎不實際降低階用戶的費用!全台已經多少寬頻用戶了,用國家資源架設的通訊系統後,長期跟百姓收取的基本度數還是這麼的高!太不合理了吧!!!
發表於 2011-6-18 23:22:0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pchappy 於 2011-6-18 11:23 PM 編輯
逃兵 發表於 2011-6-18 10:22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現在有流行追溯期。。。。。逃兵是幾年呀。


陸海空軍刑法 第 39 條               
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或不就職役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於六日
內自動歸隊者,減輕其刑。
戰時犯前項前段之罪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 第 80 條               
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
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
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
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
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
之日起算。

看來 你逃個20年就沒事了 @@
發表於 2011-6-18 23:35:36 | 顯示全部樓層
doraemon 發表於 2011-6-18 12:57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一次 去幫客戶換分享器 結果發現他根本沒設密碼 ,  
只好順便幫他設密碼 , 他絞盡腦汁想了好久 , 台灣人 ...

哈~哈~這網路費可花得真冤枉了~
好像養一個小孩長大,才發現原來當初在醫院抱錯了~n_158|
發表於 2011-6-18 23:50:31 | 顯示全部樓層
pachiko 發表於 2011-6-18 11:35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這網路費可花得真冤枉了~
好像養一個小孩長大,才發現原來當初在醫院抱錯了~ ...

這個舉例 還真妙.... 重點是小叮噹大去裝的那分享器的主人 在無意間 也盜用了...
發表於 2011-6-18 23:53:50 | 顯示全部樓層
pchappy 發表於 2011-6-18 11:50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這個舉例 還真妙.... 重點是小叮噹大去裝的那分享器的主人 在無意間 也盜用了... ...

這個無主動犯意。。。。。應該在第一關檢察官就覺得無趣。。。。叫你不用告了吧。n_087|
發表於 2011-6-19 02:55:11 | 顯示全部樓層
逃兵 發表於 2011-6-18 11:53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這個無主動犯意。。。。。應該在第一關檢察官就覺得無趣。。。。叫你不用告了吧。 ...

要看有沒有業積 以及數字壓力... 有的人很看重這個數字...
發表於 2011-6-19 05:51:29 | 顯示全部樓層
pchappy 發表於 2011-6-19 02:55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看有沒有業積 以及數字壓力... 有的人很看重這個數字...

積 -> 績
發表於 2011-6-19 09:23:00 | 顯示全部樓層
changold2 發表於 2011-6-18 07:33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實對方只能知道您的MAC ADDRESS,這個東西1片網路卡1個,大家都不一樣,因為您要上網必須跟基地台雙向傳輸
...

說真的...要抓...還得看情況...
無線分享器...何謂分享....就是分享阿....
安裝的人自己不加設密碼..提供給有無線網卡的人使用..
那不就跟這台機器的名稱一樣了嗎?

這樣也算是盜用嗎??
而且~~~無線分享器每一台都有密碼功能~~
既然不想分享給未經允許的人使用..那就要自己加設密碼..
要不然~~要提告~~也有難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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