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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工大要小心 以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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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0 13:32:0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救人反被控害2命 救難員被判4月
2011年05月20日 11:46 蘋果即時  

2008年7月17日卡玫基颱風來襲,造成台南菜寮溪水暴漲,台南縣救難協會3名義工搭橡皮艇救援一對夫妻,救生艇卻被大水打翻,救生員獲救但夫婦遭溺斃,死者家屬控告義工未讓該夫妻穿上救生衣導致死亡;法官一審認定3名義工有疏失,判刑4個月。
發表於 2011-5-20 17:19:14 | 顯示全部樓層
所以專業的訓練是不可輕忽的.
發表於 2011-5-20 17:58:08 | 顯示全部樓層
....在我家旁邊~~暈倒
我住台南佳里
發表於 2011-5-20 18:29:00 | 顯示全部樓層
要了解自己的專業能力及訓練是否足夠
發表於 2011-5-21 00:14:54 | 顯示全部樓層
阿壹 發表於 2011-5-20 05:58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我家旁邊~~暈倒
我住台南佳里

菜寮溪在左鎮
發表於 2011-5-21 11:07:00 | 顯示全部樓層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道!
未讓被救者穿上救生衣確實是一個疏失!
但是,粗工依然佩服這3名救難人員的英勇行為,粗工也希望他們的菩薩心不會因此而被磨滅!
義工,就是沒有領薪水,只是一廂情願滴付出自我,不求回報!
既然敢下水,就表示受過相當程度的專業業訓練了,不然該組織領導者不會貿然讓他們出勤務!
試問,在那種危險惡劣環境,有幾個有這勇氣,敢拿自己生命冒險患難下水營救?
看看八掌溪事件吧!大家在岸上眼睜睜看著那幾位受困民眾被溪水沖走!依然束手無策!
難到這就是那位提告家屬所想看到的結果嗎?
任何救難人員都希望每次出勤務都能圓滿達成任務(不敢說順利),尤其是義工,更希望自己能夠完好返家,不讓家人為自己擔心!
有努力,就有希望;連努力都沒有,只剩下絕望!
粗工也不敢批評受害家屬,但是,請問,當那三位救難人員冒險營救他的家人之際,他在哪裡?作啥麼?有啥麼資格說就難人員疏失?

評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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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1 11:14:26 | 顯示全部樓層
cnpan 發表於 2011-5-20 05:19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以專業的訓練是不可輕忽的.

每個救難人員都接受專業特殊的救災救難訓練!
但是實際狀況卻不是任何人能掌握.
報案者也很重要,必須提供正確資訊!
如此救難人員才能以最短時間準備最適當救難器材,用最短時間到達現場,以最快速方式營救受困者!
此案例為義工,有沒有人想過?為何不是消防隊?
消防隊不是應該第一時間到達的嗎?
發表於 2011-5-21 11:25:40 | 顯示全部樓層
MARCO 發表於 2011-5-20 06:29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了解自己的專業能力及訓練是否足夠

確實要了解............
其實粗工偷偷跟您說,在台灣,沒有任何救難人員,任何救難單位的專業能力及訓練足夠!
大家熟悉的單位不外乎(消防隊(有領薪水的),義勇消防隊(義消),中華搜救總隊(義工),救難協會(義工),以及他相關協會(義工)......)
..................
如此說來,每個緊急災難只要說:抱歉,我們專業能力及訓練不足......您另請高明.........!

這..........豈不是符合了粗工的維修原則:柿子挑軟的吃!
粗工受過幾項特殊專業救災訓練,沒有一個教官(警消)敢說他很強!他們都說......大家互相交流............
 樓主| 發表於 2011-5-21 11:44:0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pchappy 於 2011-5-21 11:45 AM 編輯
wason 發表於 2011-5-21 11:07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當那三位救難人員冒險營救他的家人之際,他在哪裡?作啥麼?有啥麼資格說就難人員疏失? ...


其實 所謂搶救 一定都是跟時間賽跑的事件 當然以"時效"優先 如果因為這樣 導致日後義消以及各救難協會人員在緊急救難時 綁手綁腳.. 都要請求支援足量救生衣以及器材到場 才可以動手救人 試問 又要多死了多少人咧...
這些救難人員自身安危當然要先顧好 才能出手救人 不然 人沒救到 自己又陷入險境 幹嘛咧...
所以我敬佩粗工大常幹這種事... 而且還能活著回來... 要注意的是 流水無情 又要考慮 落花不見得有意...哈 扯遠了^^
發表於 2011-5-21 11:55:39 | 顯示全部樓層
...第一時間看到這新聞....
說真的~怎麼看~都像是提告者只為了錢而提告...
一點同理心都沒了~~
這件事情要是在向上延伸...
本來好不容易才看到一些真正有愛心的人出現..
到最後也像是前幾年一樣..新聞幾乎都是負面的..
說什麼有人倒在路旁..沒有人願意身援手..眼睜睜的看那個人出事..
反正在旁邊看的人沒罪..
動手去攙扶老人也一樣....沒動手拉他一把沒事~~
稍微碰一下..就說對方傷害..好心沒好報...
相對的..這官司一但被家屬告贏....
以後~~志工至少減少一半..不信~~大家現在就可以去統計..
然後等那家屬告贏之後隔年在去統計...
保證有過半的人不想倘這混水...

我可以說~~我最沒有良心了..因為~~我最不喜歡倘這混水..
志工什麼的..以前我也有當過幾次~~之後也不想去了...
就連路邊發生車禍~~或是有人需要協助..我也只會在旁邊看~~
頂多~~義務幫忙打個電話110或是119..其他的~不關我的事..
我趕保證~~像我這樣的人~~只會越來越多...
畢竟~~現在什麼事情都要交給法律去解決..
我只是一般人~~不是什麼聖人..
只要會牽扯到法律~那我寧可當個旁觀者...
發表於 2011-5-21 12:05:18 | 顯示全部樓層
shunxing 發表於 2011-5-21 11:55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一時間看到這新聞....
說真的~怎麼看~都像是提告者只為了錢而提告...
一點同理心都沒了~~

我也只有幫忙打電話

我能力不足 都不碰人
因為我不知道會不會造成二度傷害
發表於 2011-5-21 12:26:46 | 顯示全部樓層
之前就有聽說......很多救護員寧可不去學CPR
因為不會的沒事,學了反而有事

大家是不是都把義工,自動解釋成"義務工"了啊?
看了別站的一些討論,還有人提到SOP了  
發表於 2011-5-21 12:43:00 | 顯示全部樓層
pchappy 發表於 2011-5-21 11:44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實 所謂搶救 一定都是跟時間賽跑的事件 當然以"時效"優先 如果因為這樣 導致日後義消以及各救難協會人 ...

有機會.......粗工再拍攝一些災難第一現場的圖片或是錄影給各位大大看!
幸好這種機會很少~~~~:sam02
粗工這裡大部分是颱風侵襲之際比較刺激!
白天的話比較沒事,到了晚上就忙翻天了!
在狂風暴雨水深湍急的夜裡,大街小巷,荒山窮嶺穿梭!.......誰叫這裡是偏遠地區呢,住戶很散......有緊鄰溪床河流的.......有住在荒山野領的.....有緊靠山腳下的或山溝旁的......有生活在高山峻嶺的~~~~n_049|
然後一大群義消分組.......像瘋子一樣穿梭其間~~~~~:sam23
發表於 2011-5-21 12:46:37 | 顯示全部樓層
shunxing 發表於 2011-5-21 11:55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一時間看到這新聞....
說真的~怎麼看~都像是提告者只為了錢而提告...
一點同理心都沒了~~

這個應該會列入義消或是其他民間公益救災團體的救災訓練案例!
內容不外乎........沒有(十足)把握,千萬不要(冒險)救人,以免得不償失,賠了夫人又折兵,吃不到魚又惹來一身腥,惹禍上身.........等等n_049|
至於受困者怎麼辦..........................看圖------>:sam02
發表於 2011-5-21 12:49:01 | 顯示全部樓層
conbawa 發表於 2011-5-21 12:26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之前就有聽說......很多救護員寧可不去學CPR
因為不會的沒事,學了反而有事

CPR是基本的!
它屬於EMT的一部分
必須要有EMT證照(緊急救護)也才能(光明正大)(理直氣壯)的幫忙急救,作CPR!
這又卡到一個問題了......CPR人人會....但是極少數人才有EMT證照n_049|
發表於 2011-5-21 12:53:43 | 顯示全部樓層
wason 發表於 2011-5-21 12:49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CPR是基本的!
它屬於EMT的一部分
必須要有EMT證照(緊急救護)也才能(光明正大)(理直氣壯)的幫忙急救,作CPR ...

這.......不就......看到人快掛了
看不下去.....跑上去CPR,結果人還是走了
還是有事.....因為沒EMT證照   n_112|

粗工大上面說的,之所以這例不是警消人員,大概是人員根本不足吧   n_135|
發表於 2011-5-21 12:57:4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wason 於 2011-5-21 01:00 PM 編輯
conbawa 發表於 2011-5-21 12:53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這.......不就......看到人快掛了
看不下去.....跑上去CPR,結果人還是走了
還是有事.....因為沒EMT證照   ...


警消人員................通常無法第一到達現場.............尤其需要特殊裝備時~~~~更需要時間準備~~~~
人員不足也是原因之一,這需要義消配合(也就是要等義消弟兄到達隊部報到之後才有辦法整理特殊器材)
發表於 2011-5-21 14:10:05 | 顯示全部樓層
這則新聞在PTT八卦版也是吵翻天了:sam09
發表於 2011-5-21 14:49:29 | 顯示全部樓層
1.救難人員的程序正義要做到位.....舉例如下

粗工大接獲通報,順興大因為和送修TV的年輕辣妹聊的太愉快
眉來眼去,遭到順嫂白眼。請求單位救援...
當粗工大順利接駁順興大上車逃逸時,必須要這麼做..

粗工:順仔~~~你趕快戴好安全帽,不然順嫂鐵鍋飛來你就慘阿..

做到程序正義之後,即使順興大被鐵鍋打到也不能說粗工大沒善盡職責...

其次,三位被告的律師功夫太差,一直跟法官在有沒有叫人家穿救生衣
方面哈拉,還搬法條跟法官對槓.....

根據起訴書....三位被告在刑事上緩刑兩年(法官不想造成寒蟬效應)但
民事的六百萬可能跑不掉(刑事有罪)..
發表於 2011-5-21 16:36:17 | 顯示全部樓層
養樂多也和粗工一樣是義消,但我們專責是水中救難,
幾年前的永昌輪事件橡皮艇翻覆也是造成船員傷亡
當時我也在現場,此事件搞了很久,最後沒是收場
原因是,救難的是警消,
一般來說要進入災難現場參與救災,必須是經過消防單位救災能力認證的單位
但是不多,除了中華搜救總隊、紅十字會、水上救生協會、.....反正都是要認證通過的
上述事件,重點是救生衣,沒穿上就會造成後續很多問題,該單位有沒有經過認證是個問題
河水湍急,誰有辦法操舟........
目前我認識的就只有荖濃溪的泛舟業者有辦法,湍急河水中救生艇"定車",對他們來說輕而易舉,
因為他們都是我們義消弟兄,

PS:"定車"----流動的水中,將船艇固定在一點不動,跟直升機在狂風中保持定點一樣困難
發表於 2011-5-21 17:51:44 | 顯示全部樓層
好可怕喔~~

以後再也不敢扶老太太過馬路了

我決定以後只扶辣妹過馬路.....
發表於 2011-5-21 18:03:4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wason 於 2011-5-21 06:07 PM 編輯
6174455 發表於 2011-5-21 04:36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養樂多也和粗工一樣是義消,但我們專責是水中救難,
幾年前的永昌輪事件橡皮艇翻覆也是造成船員傷亡
當時我 ...


養樂多大說的是(飛鷹)!
他們操艇能力真的沒話說!
而這也是他們吃飯的技能,因為他們很多是泛舟相關行業!
說真的...那種溪水暴漲.....湍急,澎湃洶湧的氣勢,粗工也不敢領教.......既使給粗工性能優異的船也沒用~~~~~~
那個只要被沖走.......大概要去出海口撈了~~~~~n_078|
 樓主| 發表於 2011-5-21 18:06:26 | 顯示全部樓層
說個幾年前的事件 我也算小抱怨一下...
在一個下雨的夜晚 我從客戶那裡回來 經過某個省道的路口 一個女騎士跟一輔轎車撞在一起 車子停在路中間 機車也倒在路口 而女騎士躺在都是水的馬路上 轎車車主手拿者雨傘就蹲在女騎士旁邊 像是查看傷勢也幫他擋雨 看到這場景 我不想過去以免被賴到 但看到情況應該是需要打個119..所以我拿起手機 打了119... 說了在xx路跟xx路的路口有車禍 我話都還沒說完 接電話那個傢伙回我說 救護車派出去很久了 不要再打來了...
靠~ 我差點沒給他3個字...  這個路口離最近的消防隊 最多1.2公里 車子派出去很久...
還說不要再打來了 感覺上可能好幾個好心人打119了 但是他的口氣也太好了 車子也沒個影子><
冷啊~~~~
 樓主| 發表於 2011-5-21 18:09:58 | 顯示全部樓層
a471 發表於 2011-5-21 02:49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救難人員的程序正義要做到位.....舉例如下

粗工大接獲通報,順興大因為和送修TV的年輕辣妹聊的太愉快

這個例子是要粗工去救援什麼... 是協助現行犯加速逃逸嗎...
杉林趕到鹿港... 順興大早被槍斃好幾次了安全帽還掉在地上 停止了滾動...
發表於 2011-5-21 18:11:0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wason 於 2011-5-21 06:11 PM 編輯
pchappy 發表於 2011-5-21 06:06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說個幾年前的事件 我也算小抱怨一下...
在一個下雨的夜晚 我從客戶那裡回來 經過某個省道的路口 一個女騎士 ...


救護車可能剛好被派去出另一個勤務,尚未返回,應對辦法是從鄰近分隊調派!
這種狀況常有,不足為奇~
只要勤務中心的話務需要再教育~~~~~
如果有錄音最好~~~~~您知道意思了吧~~~~:sam58
 樓主| 發表於 2011-5-21 18:13:57 | 顯示全部樓層
conbawa 發表於 2011-5-21 12:53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這.......不就......看到人快掛了
看不下去.....跑上去CPR,結果人還是走了
還是有事.....因為沒EMT證照   ...

不 如果是美女... 我看不用等到警消義消到場 早就不知多少人幫忙CPR了...
要是個酒醉毆基桑... CPR ? 別想了 踩過去的恐怕有上百個 = =
 樓主| 發表於 2011-5-21 18:18:2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pchappy 於 2011-5-21 06:18 PM 編輯
wason 發表於 2011-5-21 06:11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有錄音最好~~~~~您知道意思了吧~~~~.


錄音啊.... 唉 小的手機沒有那麼先進...而且 跟本沒想到會被那麼回答 = =
當下我聽到的意思 感覺是派到我說的地方來很久了 所以他才會說 不要再打來了
我是想說 應該不少人打119 都說是同一件 他才會快瘋掉了 才會回那種口氣來= =
發表於 2011-5-21 18:25:49 | 顯示全部樓層
pchappy 發表於 2011-5-21 06:18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錄音啊.... 唉 小的手機沒有那麼先進...而且 跟本沒想到會被那麼回答 = =
當下我聽到的意思 感覺是派到我 ...

其實勤務中心只是負責通報,他們根本無法了解實際狀況!
必須依靠回報才能大致了解處置情況!
發表於 2011-5-21 18:34:19 | 顯示全部樓層
wason 發表於 2011-5-21 12:49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CPR是基本的!
它屬於EMT的一部分
必須要有EMT證照(緊急救護)也才能(光明正大)(理直氣壯)的幫忙急救,作CPR ...

CPR大約只要16小時訓練,EMT-1要40小時
EMT是衛生署認證的緊急救護,所有警消都要有EMT2的訓練
我有EMT-1證照,而且每年複訓,05/10才複訓完
發表於 2011-5-21 18:37:06 | 顯示全部樓層
wason 發表於 2011-5-21 06:03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養樂多大說的是(飛鷹)!
他們操艇能力真的沒話說!
而這也是他們吃飯的技能,因為他們很多是泛舟相關行業!

是梁總裁他們,應該不是飛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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