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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wish

論壇共同版規[2011/08/11修定]

   關閉 [複製鏈接]
 樓主| 發表於 2011-8-12 16:47:3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Jamese老鼠 的帖子

感謝你!
發表於 2011-8-12 18:48:32 | 顯示全部樓層
剛剛想要發一篇維修文,看到新版規,研讀完以為沒麼事,繼續往下看,沒想到已經吵翻了:sam15

我是常常潛水不常出現的會員,看完文,回的機率約50%,但是有偷學到,或是下到檔案,會表示感謝,
一直感覺這裡是和樂融融的地方,我也很喜歡這論壇,工作累了會來這兒晃一晃

相信有心的會員都有盡心的供獻這塊園地,沒有心的也呆不久

基本上來這兒,像是進入朋友的家中,要尊重朋友的家,就像我們也希望朋友如此回應...

(不知所云,我也不知自己在說什麼,發文去...)
發表於 2011-8-12 20:17:4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Jamese老鼠 於 2011-8-12 08:18 PM 編輯

我以前在某論壇當版主,或者是在某論壇&自己的論壇當管理員時,都會把"版規"的"帖子"給"關閉"!
假如有問題PM告知,而不是直接回覆

假如當初關閉帖子的話,也許事情不會鬧很!!
 樓主| 發表於 2011-8-12 21:24:3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Jamese老鼠 的帖子

謝謝你告訴我你的經驗,現在我知道版規寫完要關閉。
不過如果亂源還在,關閉了版規,也只是另闢戰場罷了。
發表於 2011-8-12 23:42:57 | 顯示全部樓層
wish 發表於 2011-8-12 09:24 PM
回復 Jamese老鼠 的帖子

謝謝你告訴我你的經驗,現在我知道版規寫完要關閉。

n_124|

都說你管理上是0分了還不懂嗎?

做案子,要是客戶規格一直改,你能結案嗎?
所以,法規定完了就要"封起來"。

好吧,我知道可以去訂"實施細則時再去大吵"但是不會傷到母法。

你看過人家三天兩頭的就在憲法後面去加註解的嗎?台灣除外。 n_135|

評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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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12 23:56:19 | 顯示全部樓層
另外管理"群"最好不要去編輯別人的帖子!!


而應該要列出違反某些版規,會有什麼懲罰規則!!
不然會讓別人認為,管理人員想要怎樣就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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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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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8-13 00:09:4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逃兵 的帖子

我懂呀!0分我也接受呀!
我以前的公司也是跟廠商訂了一大堆法,還有律師證明掛在牆上,一樣出問題啦!
你不懂嗎?是人的問題。
 樓主| 發表於 2011-8-13 00:25:1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Jamese老鼠 的帖子

你雖然年紀很輕,但是管理論壇上我要稱呼你老師,因為你比我懂太多了。
我會不會改別人的帖子?會!但是我是改錯別字,改段落(有的人沒下段落),改圖(原本用外面空間我改成論壇空間),可能還有但是我暫時想不起來,像這次的例子,我改的是九這個字,我自己打錯字我自己改過來,這也可以拿來大作文章還罵我這種行為是自私自利,如果他連基本禮節都不懂,那我不歡迎他。

至於版規,我想大家可能只注意到共同版規,其實註冊時還有一個,只是它只會在註冊時出現,在論壇我不知道怎麼叫出來。
你現在登出論壇,然後按註冊,你就會看到一大堆了。你知道在論壇怎麼叫出來嗎?

老師再教一下好了!
發表於 2011-8-13 00:30:34 | 顯示全部樓層
Jamese老鼠 發表於 2011-8-12 11:56 PM
另外管理"群"最好不要去編輯別人的帖子!!

一般來說,有些情況一定要改的。

像是圖型外連的修改,標題內沒産品型號 ..

一般人大多會接受的 ^_^
發表於 2011-8-13 00:33:48 | 顯示全部樓層
wish 發表於 2011-8-13 12:09 AM
回復 逃兵 的帖子

我懂呀!0分我也接受呀!

嗯,很好。
你也發現是"人"的問題了?
那,我想反過來問....這個"人"指的是誰?
1.由另一篇看到不過是一件買賣然後起大火???
2.由這邊看到圍觀的兩個人被砍。
3.由這邊也看到有兩個砍人的人。
4.我是在事件發生後來看到殘局的人。
你說的"人"的問題。指的是那個人?
砍人的人?應該是要執法的。
路人圍觀沒犯事卻被砍了?
真的犯事的人好像沒看到有什麼事?

那這樣的處置我也相信不是"規範"的問題了。
絕對跟你的結論一樣,是"人"的問題了。
只是, 你所指的人,跟我所指的人,是不是相同的人,我就不知道了。

發表於 2011-8-13 00:40:4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wish 的帖子

建議!

請您改內容後,稍微留下點足跡

例如:錯別字 by wish
例如:排版 by wish

增加點管理的麻煩,但如此一來,不會落人口舌

評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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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13 00:44:16 | 顯示全部樓層
逃兵 發表於 2011-8-13 12:33 AM
嗯,很好。
你也發現是"人"的問題了?
那,我想反過來問....這個"人"指的是誰?

逃兵大,其實這件事很單純。
我想現在在相關的文章中可看到原先被屏蔽的內容,大家可參考一下。
或許你有更好的方法,願聽聽看你的建議!

感謝..
 樓主| 發表於 2011-8-13 00:45:3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逃兵 的帖子

很好!
簡單說就是每個人立場不同指的人也不同。
有人覺得被砍的很冤,也有人覺得被砍的是沒錯呀!
我跟你說過了,你覺得對的你就堅持,我尊重你。我也會堅持我的。
其它我沒有回答的就是我保留的。



 樓主| 發表於 2011-8-13 00:57:3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windata 的帖子

我打算在版規上明訂我會改錯別字、排版等等,同意再註冊。
否則遇到要亂的也是秀才遇到兵!
發表於 2011-8-13 01:01:3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wish 的帖子

建議

『會改錯別字、排版』的人,請加上版主這一類人

明文規定代表將會如何執行
而版主們多多少少會干預到版友們的文章『的問題』

同時強調,不是問題,又怎麼會去干預呢?
 樓主| 發表於 2011-8-13 01:05:0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windata 的帖子

這個公告時自然要寫上。
謝謝!
發表於 2011-8-13 01:12:55 | 顯示全部樓層
wish 發表於 2011-8-13 12:57 AM
回復 windata 的帖子

我打算在版規上明訂我會改錯別字、排版等等,同意再註冊。

這樣寫我同意。
但是,你必須要保留原字,且訂正的字要[]起來,或是以不同顏色,以示區別,以及責任歸屬。

假設,今天有一篇文章出了事。
你完全不留下變更記錄。
不管你有沒有去改過那個文章。
大家都能推給你WISH寫的。是WISH冒名寫的。。。。。。。。等等。
而一旦到了法院時,由於你有這個公告版規。你敗訴的機率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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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13 01:22:06 | 顯示全部樓層
cremaker 發表於 2011-8-13 12:44 AM
逃兵大,其實這件事很單純。
我想現在在相關的文章中可看到原先被屏蔽的內容,大家可參考一下。
或許你有 ...

其實,完全不用管呀。
我發現有人說什麼留了個尿在什麼地方,然後廟裏的和尚怎樣......問題是....你跟WISH都不是和尚呀。

而有留下這些個記錄,後人才能了解這個人的品行呀。
才不會只得到一些個偽君子。
看起來都很好。而實際上發生交易或是OOXX時,造成這個論壇的老會員成了詐騙的依據。
這是我的看法。
不知道我這樣的表達,有沒有清楚。

一個虛擬社群的經營,要有很長的時間。
而這個長的時間,可以把一個人的個性充份的表現。
這也是GOOGLE等等,即使不知道這個人是誰,但是卻可以明確的去分析出這個人的喜好等等。
而如果全部都只有虛假的一團和氣。是不是會有會員被騙而無法警告他人?
這樣的處置,是不是像在 yahoo.....等等拍賣,只能在交易後點賣家是好賣家,不能點不良?
那有人點不良. 是不是真的不良, 也是讓後面要交易的人自行判斷呀。
你去判斷, 會造成兩個, 一個是新人被老人騙了. 或是老人因為一個不良而無法讓真相出現。

我管論壇快十年了,所有的資料,我只做到"保留"。
一個"人物"的好壞,都是交由他們自行判斷。
以上,看不懂再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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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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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13 01:28:26 | 顯示全部樓層
對啊,這樣就容易懂多了,歡迎大家有不同的聲音, 大家都是 man 對吧,直說無妨。
逃兵大的建議我會多多考慮的,日後若有問題也可向你討教。

感謝!
 樓主| 發表於 2011-8-13 01:29:4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逃兵 的帖子

其實經過這件事情我才注意到由我改過的文章好像都不會留下更改記錄,這也說明不管我有沒有改,如果想要賴給我的人都可以賴。
剛剛想到我改的地方還真不少,不過改了四年來還是出一位,而且我改的還是我自己打錯的。
我打電話是某些地方時,語音都會說為維護....品質,談話有可能錄音.....同意請按1.....。
我就是要寫這樣,我為了維護文章排版、貼圖、索引.....有可能會修改你的文章.....同意請再註冊。
還是很謝謝你的好意!
發表於 2011-8-13 01:47:46 | 顯示全部樓層
逃兵 發表於 2011-8-13 01:22 AM
其實,完全不用管呀。
我發現有人說什麼留了個尿在什麼地方,然後廟裏的和尚怎樣......問題是....你跟WIS ...

如果可以 來面對面說明 您覺得如何
發表於 2011-8-13 02:30:08 | 顯示全部樓層
這幾天~看到一個大家園~~因為幾個人買賣問題!!
害的大家廝殺~~成一團!!!我還是喜歡以前的地方~~
pchappy 大~~他是很熱心的人~~常幫助一些網友解決問題!!
是這一邊的好幫手~~這一次雖然講話比較直接~~有傷到人!!
人在氣頭上~~有時還是忍不住~~~我們不能都退一步嗎???
士官長~性情中人~~大家早就知道的事!!!錯在我們嗎??
為何因為他人買賣問題~~大家惡言相向~~離家的離家~~值得嗎???
畢竟他為這邊也是付出過~~他也是把這一邊當成家~~其實大家各退幾步~~
換個方面想~~事都有正反2面~~大家看的角度不同~~見解也是不一樣!!
不能說誰對誰錯~~但錯已經開始了~~有辦法補救嗎???
真的有事的時候~~大家退一步~~大家溝通溝通~~
對與錯要如何分辨~~是與非要如何判別!!!
何況~~大家都是有子女的長輩們~~不用做給晚輩看嗎??
為了一點小事~~他人的事~~結果是這樣的下場...這是大家都不要的!!
持其志 毋暴其氣~~~各位長輩們~~~退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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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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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13 09:47:24 | 顯示全部樓層
lwang 發表於 2011-8-13 02:30 AM
這幾天~看到一個大家園~~因為幾個人買賣問題!!
害的大家廝殺~~成一團!!!我還是喜歡以前的地方~~
pchappy 大 ...

lwang 大,早啊..

這次的事件,我想大家都不願看到,一些老朋友了,都會覺得很遺憾。

有人不願見到這樣的結果,凡愛護這裡的皆有同感。但或許一些浮浮潛潛,上不上下不下的問題,趁這個時候,有個調整,未必不是件好事,這個過程一定有人贊同,有人持反對的意見。

士官長大也住永和,我們也有一面之縁,相談甚歡幾個小時,分享了一段温馨的下午時光,也從他那得到一些寶貴經驗及人生閱歴,真的很感謝他。

對這次事件,我也不想看到(相信大家亦如是),有機會我會登門拜訪。畢竟一些事我受他幫助!立場不同,但還是朋友。

至於 Pchappy 之事,是是非非,我不願多說,在相關的文章中,由於原先 Discuz! 的設計問題,會將原來文章屏蔽,但現在調整過來了,這些文章都可看到,或許可從中看到一些來龍去脈,我想 lwang 也了解這件事的端倪。

這也是 Wish 大,為何要請教 “老鼠” 大一些在 Discuz! 上的設定問題,而將一些設定由內定值重新設的原因了,也是希望一些事攤在陽光下,讓大家去查看。

說實在的 Discuz X1.5 大家可去玩玩,很多設定很容易造成 “誤會”,這也是我想不能將原因推給 Wish 大的主因,因為我也有在家架著測試。

在一個網站中,大家都是平等的,沒有等級差別,只有職務不同。也有著一定遊戲規則,在這之內大家要如何玩,都在範圍之內,若離了題,受影響的絕不會是單單的一兩個人。這也是為何要介入的關係。

經由一些事,可看到一些潛在水面下的問題,未必不是件好事,我想對未來的痞酷,一定是正面的。

在這次事中,要感謝的人很多,不管是支持著,有建議的,都會心存感念,謝謝你們!

希望大家多多在技術、學習、分享上多多豐富這個得來不易的網站,我想這也是大家來此的主因囉 ^_^

我也真的很懷念我從前是一般等級者的不受約束的時光,若一切可以,我希望時間可以重來。

現階段還有些事未了,我會幫 Wish 大,有些事我答應他的..

感謝!
發表於 2011-8-13 17:12:45 | 顯示全部樓層
shunxing 大:

我舉個簡單的例子,有關 Discuz! X1.5 的禁止訪問來說。它的內定值是會屏蔽發文者的發文,想想這影響會多大。有些人會以為,是故意將被停權的人文章屏蔽掉,造成一些假想。

但事實不是如此的。所以這也是我想強調之處。

另外,大家或許不了解(老朋友應該了解)。痞酷的前身是什麼?一些設定是由原先的設定而來的,像是可能會覺得怪怪的,有些討論區可 PO 視訊或 flash,有些則無,這些都是由原單位 MIS 設定的。

痞酷原先是使用 7.0 版,升級為 X1.5 時自然會延續原來的設定,否則不就大亂了 ^_^

所以,這也是我認為想了解痞酷一些設定的問題,不妨自己架個 discuz! X1.5 試試的原因了。

目前可找到一些 dizcuz! manual,有的內容還停在 6.X 版,在一些設定上都有差異,必需一一對照,找到相符之處(有些功能甚至沒有),才可改原先設定。
發表於 2011-8-15 02:50:31 | 顯示全部樓層
wish 發表於 2011-8-12 04:47 PM
回復 Jamese老鼠 的帖子

感謝你!

報告站長大人 小的的警告還在 小強的版主 超級版主勳章也還在 不好意思 小的又要質疑了...
發表於 2011-8-15 03:14:4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pchappy 的帖子

給個時間,讓管理人慢慢處理吧!!

在含沙的水瓶裡,經猛力一搖,也是需要時間讓它慢慢沉澱的呀!!
發表於 2011-8-15 03:22:36 | 顯示全部樓層
europe-chang 發表於 2011-8-15 03:14 AM
回復 pchappy 的帖子

給個時間,讓管理人慢慢處理吧!!

wish 會放我回來 我當然要把沒說完的說清楚 也不打算再生事 不好意思 給大家添麻煩了 n_065|
發表於 2011-8-15 03:36:51 | 顯示全部樓層
還好!大家都看的懂我說的....

感恩!感恩呀!!
發表於 2011-8-15 11:37:38 | 顯示全部樓層
各位大大好,看了這篇心裡有很多感觸,各位大大們都是為了阻礙資訊發展努力著,為了PIGOO的美好未來及帶領著各個新手們,別再堅持己見,一起為PIGOO共同努力吧!
 樓主| 發表於 2011-8-15 12:02:4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pchappy 的帖子

好吧!我把cremaker的超級版主與版主勳章也除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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