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酷網_PIGOO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 [系統偵測到廣告阻擋軟體] !!!

如果您覺得痞酷網對您有些許幫助,或者您認同痞酷網的理想,

那麼希望您將痞酷網設定為白名單.

並請在上論壇的時候,動動您的手指,用行動支持我們.

謝謝!
查看: 2899|回復: 11

請問有人知道大部份的論壇如何認定灌水文嗎?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1-4-22 11:10:1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還有請問別的論壇發灌水文的人會不會被處罰?例如扣分還是降等級......。
請大家協助我制定一些以前沒做的版規!
謝謝!
發表於 2011-4-22 11:26:0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AGC 於 2011-4-22 11:29 AM 編輯

一般論壇遇灌水文是不作處理的,原因很簡單站長大都沒時間去管,而且也止不了。
開站一定會有這情況出現,是免不了的。
論壇會作處理的只有二件事:政治文及舌戰文,不是禁言一段時間就是直接砍帳號。
發表於 2011-4-22 11:27:5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pchappy 於 2011-4-22 11:29 AM 編輯
wish 發表於 2011-4-22 11:10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還有請問別的論壇發灌水文的人會不會被處罰?例如扣分還是降等級......。
請大家協助我制定一些以前沒做的 ...


其實 小的最簡單的想法 站是我架的 規則在我爽...不爽的不要來
w大如果想要週延一點 可以跟各版主大人交換意見 小的沒有意見 也不敢有意見... (躲在陰暗的角落發抖中~)
發表於 2011-4-22 12:05:32 | 顯示全部樓層
常見的
1.字數過短
極度要求『討論』才可發文的,字數要求 25 字以上
小要求的話,字數 10 字以上(英文另外規範)
2.與主題無關的回文
由有管理權限的自由心證,自主認定
3.常用灌水關鍵字『謝謝分享』『很實用喔』『謝謝』『感謝大大』(這個會有爭議)

獎懲制度
違規
1.扣分
2.扣分+履勸不聽=降等級
3.降等級次數過多=關水桶(禁言)
4.解禁後再犯=關水牢(禁言)
5.出獄後再犯=封帳號 or 砍帳號

獎勵
1.加分
2.沒了!
發表於 2011-4-22 12:54:59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是想到2個方法
一個是人工 一個是半自動
1. 人工的 :
在每個註冊會員裡直接設個灌水文次數欄位
當灌水文出現後可由各會員按灌水帖內的舉報
由版主審核確定後註記在灌水文欄位內(就是次數+1..)
累記超過一定次數(如3次..)就刪除帳號

2.半自動
跟上面一樣註冊會員裡設個灌水文次數欄位
論壇多加個功能---->在每個帖文加個"此帖為灌水"功能按鈕
超過一定次數的會員按就判定為灌水(自動在灌水文次數+1)
累記超過一定次數系統自動刪除帳號

以上....大家討論看看
發表於 2011-4-22 13:05:5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港都狼仔 於 2011-4-22 01:15 PM 編輯

1.發文間隔時間過短者
2.字數過少或只用表情符號者
3.文不對題者
4.回覆內容都接近或一樣者
5.明顯在洗版者
6.當礦工挖舊文還簽"到此一遊"者

評分

2

查看全部評分

發表於 2011-4-22 13:49:22 | 顯示全部樓層
也建議可以類似新增一個感謝作者的按鍵,如果只是單純要表示敬意,
無需特別留言時點選,一方面可以給予發文者動力,一方面又能節省一
些單純的推文而造成的系統資源空間。
發表於 2011-4-22 16:04:19 | 顯示全部樓層
太嚴太鬆都不是很好。
記得早期硬碟小網路慢的時候,很多論壇規定很嚴,結果大家都「不敢言」。

先就過去發生的灌水實例做規定,然後隨時修正。例如:同一篇文章卻發到多個地方....等等。一旦發現新的「灌水」方法,馬上修正條文。這樣訂起來才不會那麼辛苦。
發表於 2011-4-22 16:25:23 | 顯示全部樓層
我的站不是論壇....只能算是討論版....
所以乾脆鎖等級.....回再多文也不會升級.....
除了特定帳號會調整等級,其他通通一視同仁.....
發表於 2011-4-22 16:29:24 | 顯示全部樓層
挖!!那我步就招央了@@
我都會變成在.........亂小的說
發表於 2011-4-22 16:51:12 | 顯示全部樓層
禁止灌水賺積分,查證者一律扣5分金錢及威望(如:字數少於5個字、只回表
    情符號、一行文,請要有意義,無意義的例子:+1,如果表示贊同,請用言語
    說明。)
    禁止嚴重情況的灌水(發問前請先搜尋爬文,相關問題請把問題集中在同
    一帖,不得3個問題就分3帖問以賺取積分!!)
    違者先以私訊提醒,第二次禁言3天,第三次以上之累犯則依違規次數將禁言
    天數加倍處份!!

節錄自某論壇 參考看看


發表於 2011-4-22 21:47:38 | 顯示全部樓層
最簡單~~~乾脆把積分取消....
讓板主來直接看用戶文章內容...
只要達到一定水準或是論壇之中互動良好..
在授權更改用戶組別...

狼大的建議一並使用...
想要有一定的用戶等級完全掌控在於板主..或是網友評分之後看評分內容決定

特殊用戶組~~還是一樣給W大自行決定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閉

站長小叮嚀上一條 /1 下一條

禁閉室|手機版|連繫我們|痞酷網電子技術論壇

GMT+8, 2024-4-28 01:26 PM , Processed in 0.130592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