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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小國

這是人嗎?叫牠是x生還污辱了x生.E04!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0-12-27 14:08:03 | 顯示全部樓層
看完影片更是火大,這也難怪會生出這種兒子。
強詞奪理、歪曲事實。真是人不要臉,什麼話都講得出來。

其實救護車上的家屬是可以提告的、求償的。

(公家可能會息事寧人,但受害家屬是可以告民事求償的。那一套強詞奪理法官不但不會接受,還會重判這對刁民父子。)
發表於 2010-12-27 14:24:0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draculaxx 於 2010-12-27 05:22 PM 編輯

YO什麼YO,看那付鳥樣的。這傢伙倒底是在幹什麼的!!n_077|
(讀歷史沒讓你讀到一些典範嗎!!在那邊YO什麼YO。一點都不明禮!!!n_102| )
bro2.jpg
發表於 2010-12-27 14:26:5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draculaxx 於 2010-12-27 02:29 PM 編輯

這些人會被台灣正義的口水淹死。
http://www.amomo.info/fun/article_detail.php?info_id=269

我看了這一連串的事以後,我的躁鬱症也發作了。請問蕭家,這可以當做我失常的理由嗎???(我很想失常)
發表於 2010-12-27 14:28:09 | 顯示全部樓層
精神科醫師都說了 「擋救護車是蓄意」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26/8/2jp3a.html
發病的人不會故意急停比中指...
怪了 現在出事的人.. 我發現有個公式...
1.出了事
2.馬上找理由凹
3.弄個書面證明
4.代言人出聲
5.然後再開始硬凹
6.被質疑時再嗆對方 "你再說我可以告你"
7.大動作澄清再度硬凹
8.歹戲拖棚 大家看到煩了
9.靜待新的新聞事件發生 不了了之...

高雄大學動保社撿錢硬要分6000如此  這個姓蕭的也是如此 看來這個公式 以後都會被應用下去...
發表於 2010-12-27 15:59:2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35# pchappy


    所以我說了。。。。平時沒事要先去精神科走走,留個記錄。藥拿了又不見得要吃,只要留下藥袋就好了。
出了事,這些都是你的免死金牌。

對了,去精神科的帳,還可以算到賤保去。
反正,你要留記錄的,又不用真的給你太好的藥,不必拿到自費的部份啦。n_090|
發表於 2010-12-27 16:41:32 | 顯示全部樓層
這應該不是精神病會有的行為吧 !!

看起來應該是選擇性失憶症吧 !!

很多高官政商名流都會患有這種病 !!

這是心病沒藥醫的啦 !!!
發表於 2010-12-27 18:43:05 | 顯示全部樓層
明天白天沒事我也來去台大精神科掛個號.....
每個月固定去一趟....
半年後我也可以說我有精神病史....長期就醫中.....
然後去給他潑硫酸......
發表於 2010-12-27 18:54:13 | 顯示全部樓層
台大糗了
以後研究生也要加強道德倫理教育囉
發表於 2010-12-27 19:00:5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逃兵 於 2010-12-27 07:35 PM 編輯
明天白天沒事我也來去台大精神科掛個號.....
每個月固定去一趟....
半年後我也可以說我有精神病史....長期 ...
carl0804 發表於 2010-12-27 06:43 PM http://bbs.pigoo.com/images/common/back.gif



    要是平常我是不教這招的。
以下不能出現了,還是消音比較安全。n_133|
發表於 2010-12-27 19:28:53 | 顯示全部樓層
就是要讓他有救啊~~~
伸頭一刀,痛快個3秒就結束了,過個幾年,大家就忘了....
給他植皮個壹次,痛上個幾個月,就算好了,每天看到那疤痕,一輩子到死都會記得~~~
發表於 2010-12-27 19:56:45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人不要和動物比
動物看到車也會閃
很多方面是比不上的
 樓主| 發表於 2010-12-28 18:30:39 | 顯示全部樓層
今天新聞已經在報了
法務部宣佈"如經查蕭某有蓄意行為將以殺人罪論處"
*普通殺人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就等著看台北地檢署要怎麼辦這隻X生.
發表於 2010-12-28 18:33:3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42# 小國


    別傻了啦。那要"證實"那一分鐘是不是真的就對那個死者有差異啦。
這個就是法律妙的地方。
 樓主| 發表於 2010-12-28 18:33:34 | 顯示全部樓層
蕭某牠老北還靠邀"兒子受不了要自殺"?
真死了那就是3好加1好,死好.
發表於 2010-12-28 18:37:55 | 顯示全部樓層
不要小看法律的力量。立法從嚴,執法從寬。一但嚴起來,合理合法就可以判了。
不過我看是重重舉起,輕輕放下啦!
(畢竟牠是真的不知道救護車裡面的情形。)

這也是給全體社會的一堂課。
 樓主| 發表於 2010-12-28 20:28:20 | 顯示全部樓層
(畢竟牠是真的不知道救護車裡面的情形。)
draculaxx 發表於 2010-12-28 06:37 PM http://bbs.pigoo.com/images/common/back.gif

救護車警笛聲響的那麼悽慄,牠還敢說"不知道救護車裡的狀況"?
三歲小孩都知道救護車響警報的時候是代表發生了啥事.
我還真希望世界上真有"死亡筆記本"這東西.
給牠記上一筆:跨年當晚車禍重傷,救護車在百萬人潮中動彈不得,拖了一小時痛苦血流盡至死....
發表於 2010-12-28 22:31:36 | 顯示全部樓層
[畢竟牠是真的不知道救護車裡面的情形]
draculaxx 發表於 2010-12-28 06:37 PM http://bbs.pigoo.com/images/common/back.gif


這聽起來就是藉口啦 !!

有誰不知聽到救護車嗚笛到禮讓 , 不管救護車裡面是否載人 !!

如果讀到博士連這個基本都不懂 , 那我們的教育真的太失敗了 !!

相同的 如果有一個人從20樓上隨便往下丟個螺絲釘 !!

那剛好丟到人的頭上造成那人死亡 !!

那他可以說我不知道你剛好會被我丟到 !!!

是不是應該算那個人活該倒楣呢 ???
發表於 2010-12-29 02:46:35 | 顯示全部樓層
不看好能用法律制裁他...
發表於 2010-12-30 04:16:53 | 顯示全部樓層
不看好能用法律制裁他...
a471 發表於 2010-12-29 02:46 AM http://bbs.pigoo.com/images/common/back.gif


記得看過2件新聞
某檢察官看到新聞報了一件事 覺得可以 就主動立案調查 後來有沒有事 我是忘了 但表示 看到新聞 檢座也是有所本可以查案的
另一件事 是某環保局還是還某交通隊(記不清了) 看了海角7號裡 阿嘉的那台舊機車 排放黑煙 根據車牌 罰車主空氣污染的條文...
可見 看到新聞 可以執法的都可以主動查案 但是 沒被查卻有新聞的有多少 真的都是不做不錯的公務人員啊~
這次到現在還沒有那一個 主動出來執法 反而是要救護車的警消出面來告...
發表於 2010-12-30 07:16:22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也曾經在擁擠路上遇到勤務中救護車,當快到我後面時,我立刻閃方向燈,
讓他知道我往哪邊靠,他就從我旁邊很順利穿過,這時候我心中也很高興,
這個X大生,很明顯不但不讓,還刻意往通路去堵,第一次看到新聞,我就開
罵哪有這中缺德人,沒想到竟然還是博士生,書讀哪裡去,駕照怎麼考的?
發表於 2010-12-30 07:59:41 | 顯示全部樓層
這種人應該用救護車送他去精神病院~
不過不是坐在上面~他不配~是把他拖著走,再遊街!
發表於 2010-12-31 12:22:25 | 顯示全部樓層
犯錯並不可恥 可恥的是死不認錯
學歷高似乎也沒什麼用  真是可悲
發表於 2010-12-31 21:18:51 | 顯示全部樓層
看完了這段影片..以及在各大討論區所引起的"人神共憤"..真的是令小弟大開眼界..
這世上還有這種人..不.說錯了.是X生..
看來..台灣的教育真的失敗了...
發表於 2011-1-1 00:14:52 | 顯示全部樓層
看來..台灣的教育真的失敗了...
maximilian 發表於 2010-12-31 09:18 PM http://bbs.pigoo.com/images/common/back.gif


現在的台灣有教育嗎? 別忘了 以人為本................... 有這個東西在 老師怎麼教小孩?
以前都是以籐條為本... 只有老師打學生 現在是只有學生打老師....
發表於 2011-1-1 00:22:33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的台灣有教育嗎? 別忘了 以人為本................... 有這個東西在 老師怎麼教小孩?
以前都是以籐條 ...
pchappy 發表於 2011-1-1 12:14 AM http://bbs.pigoo.com/images/common/back.gif


反正現在都搞民主~~~
這種人就是要被人民制裁才會覺悟...

要不是影起這麼大的共憤~我看~~還是會被大事化為小事..
小事化為無事........到最後大家忘光光~~
 樓主| 發表於 2011-1-1 00:43:07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的台灣有教育嗎? 別忘了 以人為本................... 有這個東西在 老師怎麼教小孩?
以前都是以籐條 ...
pchappy 發表於 2011-1-1 12:14 AM http://bbs.pigoo.com/images/common/back.gif

市長想要施鐵腕根除校園霸凌黑道勢力
結果就有以人為本開始扯其後腿
難怪黑道學生肆無忌憚阿

http://www.udn.com/2010/12/30/NE ... NEWS9/6065477.shtml
人本基金會 反對教官進入國中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即時報導】 2010.12.30 10:13 pm

  
新北市長朱立倫昨日主持治安會報,建議將軍訓室向下延伸至國中,並調整少年隊的組織,以防範霸凌事件。人本基金會認為,軍訓教官為戒嚴時期遺物,與民主法治扞格不入,本應逐步退場,請朱立倫三思。
 樓主| 發表於 2011-1-1 00:53:0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小國 於 2011-1-1 07:56 AM 編輯

http://dignews.udn.com/forum/post.jsp?news_id=6065477
以上討論串3樓正合我意,應該也合大部分台灣人民的意.

老子想發起公投.
題目:"你暫不贊成將人本基金會視為煽動犯罪非法組織並由政府將其殲滅"?
發表於 2011-1-1 01:04:48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57# 小國

應該把那些 問題學生 交由人本基構 去教 !!

看看結果是如何 ???

光會出嘴巴是不夠的 !!!
發表於 2011-1-1 05:09:3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58# jeanshyen
贊同!!!!!
人本每次都只會放馬後炮說屁話.....
也沒看它做了什麼真正有益社會的事情.....
唯恐天下不亂.....
發表於 2011-1-1 09:29:52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為何要用教官?
人本也沒說錯呀,教官是軍政時期思想控制下的產物。
而教官就算再進入校園,也沒有授課的"權利"的話,那為何不是撥一筆經費去加強"保全"或是"校警"之類的呢?
反而是要求要走回軍政時期的老路呢?

在以往很多的銀行的行庫都有駐警,而現在也逐漸的在消失了。也都漸漸的以保全取代了。
以教官進場,保障了那些人的飯碗?卻又讓學校少了自主權?請神容易送神難。
以校警進場,由校方培養警備能力,雖然讓校方保有了自主權,(不適任時可以任勞基法予以解雇)並不是壞事,但是終會是學校的一筆負擔。因為卡了勞基法,有退休的負擔。
以保全進場,校方可以充份的保有自主權,又不必有勞退跟管理上的負擔,保全不良只要對公司即可,不必事必恭親的自行管理每一個保全人員。

而可以採用的方法,個人就可以列出三種方式,為何我們的長官們只看得到問題最大的那一個呢?然後才告訴你....我有方案給你, 是你不要的,不是我不解決的????
這是什麼爛政策呀。

最不用錢的方法是利用一堆優退的志工在校園走動。這是最不花錢的做法。但是,會造成校方很大的人情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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