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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網站上有前輩貼上小六法
因為貼上來時間也有段時間
所以補上個人最近自己用EXCEL的一些實體法
至於程序法因為有他形成的故事和歷程
需要時間理解(小弟懂的也不多)
訴訟權基於憲法賦於人民,所以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有要求公平,公正,公開之訴訟
我們訴訟制度採三級三審(正常體制),例外三級二審(刑事輕罪(一般在法條規定3年有期徒刑以下作分界)上訴到高等法院,特殊案件由高等法院為一審法院刑事訴訟法$4條)
審判體系採多元:行政訴訟 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軍事訴訟由軍事審判機關審判,若是受有期徒刑之軍事宣判得以此為由上高等法院上訴救濟,請參閱大法官解釋文)
刑事被告權利:請律師辯護(刑事訴訟法$31條)緘默權.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刑事訴訟法$95條),拒絕警察夜間詢問(刑事訴訟法$100-3條),受敗訴判決後之上訴權(刑事訴訟法$334條),並非所有上訴都可以上訴到第三審最高法院,輕罪案件限制只能到二審高等法院定讞(刑事訴訟法$376條),上訴第三審辯護人須具律師資格,否則不得上訴(刑事訴訟法$389條)
訴訟有太多細節要注意,所已有興趣的網友可以去書店找書研究
另外 有些在概念上之原則,可以在政府網站看到(如司法院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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