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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25 1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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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GCVincent 於 2019-1-25 01:14 PM 編輯
山地管制區的由來
日治時代,為了管理民少蕃多的殖民地-台灣,將蕃人分成熟蕃、生蕃、化蕃,生蕃是未教化/不可教化的,類似飛鳥走獸,居住地規劃為蕃地,其餘蕃人教化後可編入普通行政區。
設置蕃地是:我把你們當生蕃看!
引用:
1945 年國民黨政府接收臺灣之後,基於行政管理上的考量,將原住民族劃為「山地山胞」及「平地山胞」,並釐訂 30 個「山地鄉」跟 25 個「平地山胞」居住之鄉鎮。188 詳細來說,1945 年行政長官公署接收臺灣,「蕃地」由公署警務處接收,普通行政區則由民政處組織各州廳委員會接收。1946 年頒布「臺灣省山地鄉村組織規程」,將日治時代的「蕃地」編組成 30 個山地鄉,成立鄉公所等行政機關,納入民政部門。189
(《臺灣史研究》
第 19 卷第 2 期,頁 99-150
民國 101 年 6 月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治時期「平地蕃人」的出現及其
法律上待遇(1895-1937)
黃唯玲)
蕃地改名山地鄉:我把你們當山地山胞看!
國民黨轉進台灣以後,戒嚴時期
引用:
為確保山地治安,維護山地人民利益,特依戒嚴法第十一條,訂定戒嚴 期間臺灣省區山地管制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戒嚴期間臺灣省區山地管制辦法,設置30個山地鄉管制區。
山地鄉管制區:我是為了確保山地治安(怕匪諜...),維護山地人民利益,說來說去,都是為了
山地人好!
解嚴以後又訂國安法
依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第四十八條規定訂定
人民入出臺灣地區山地管制區作業規定
不知為何依然維持山地鄉管制區。
山地管制區:我把山胞當人看!
這管制區的設立,從一百多年前日本人歧視管制生蕃這種野獸,一直維持到民主時代...
一堆人還認為山地管制區是為了平地人的安全,怕平地人登山危險!
認為山地管制區有理由存在的人...肯定不是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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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代日本人砍伐了很多林木送去本島,但是日本人砍樹多,也會造林,他們不認為自己是過客,所以會規劃經營。砍伐樹木自然需要交通運輸,所以台灣山林裡很多林道,林道是可以通車的,造林也必須維護照顧,所以林道也必須維護。
國民黨來台灣一直當自己是過客,想要反攻大陸,所以初期政策接近掠奪
資源,並不考慮永續經營。一直到小蔣上位,總算認清反攻無望,開始認真經營台灣。但是初期林務局就像全國最大的山老鼠,經濟效用高就砍,砍完就走人,造林關我屁事!所以砍完樹,林道就沒有用了,沒用就廢棄不管了。
後來風頭不對,也開始造林,但是自學成材,日本人那套算個屁!(日本大量造林幾百年了...)
對於管制山地管制區登山,最嚴格的就是林務局...黨國精神不死...
為什麼不修林道?又不能砍樹賺錢,修幹嘛?沒錢啊!
林務局從利潤單位轉型,還要撥預算給它,所以沒錢!
所以認為山地管制區必須存在的人,實際上是在支持歧視原住民。
需要申請核准登山的理由,是因為要維護山地治安,保護原住民利益!
登山客不是罪犯,如何影響山上治安?你懷疑所有人都是強盜小偷?!
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自由設
定住居所、遷徙、旅行,包括出境或入境之權利。
山地管制區有沒有違憲?!
要不就列入軍事管制區,要不就用國家公園名義;用山地管制區來限制,
是在開民主倒車...
名不正,言不順!
以上言論純屬虛構,亦不代表本人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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