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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8-30 23: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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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dcstudio 於 2018-8-30 11:52 PM 編輯
最早, 點矩陣字型是在DOS下的中文系統下, EX: 倚天中文
那是個用PE2+ESC command做字型列印控制的時代, 而且只有16x16, 24x24的中文字型能用..
後來, DOS下出了無版印刷排版軟體, 所以進入向量字型時代, EX: 莎士比亞, 畢昇..
那是個滿路都能看到 "堪亭流" 的時代, 由其是在名流100的前蓋上貼著 "追風"
再後來, Windows 3.1出來了, TureType中文向量字型產生二大分岐,
以研澤的外框組字和華康的筆劃組字為主..
然後, 後面又陸續的出了不少中文字型.. EX: 金字帖, 金梅, 富漢通, 中國龍....
再來, 因應網路發達, 也開始有所謂的開放字型能下載.. EX: 王宗漢..
再後來, Windows轉向使用OpenType... 這個是牛還在熟悉中的時代..
人人都可以創造字型是沒錯! 因為中文字的編碼是有固定的方式的(內碼)..
但只要能被字型廠商證明比對出在單個字型內, 有一樣的做法,
這就可以被認定是抄襲或是侵權.. 即使現在寫軟體的業界都是這樣搞的!
所以, 問題還是得要回復到,
Microsoft Windows給使用者的授權使用模式是什麼.
而當使用者有使用到Windows Font做出營利作品行為時,
是由Microsoft要求使用者付費? 還是字型廠商仍保有其著作權, 並能要求使用者付費.. (賣斷, 或是賣使用櫂的概念)
合約拿出來, 法務站出來, 一切就可以被說明解釋..
但基於商運合作關係, 這個解釋不一定是使用者能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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