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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大安之新聞共享>手機掉了或遇到電話恐嚇,請自認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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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9 19:39:1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台北大安 於 2014-1-19 07:41 PM 編輯

通保法修正 手機遺失恐難找回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2014.01.19 04:00 am

通訊保障監察法過關,讓民眾最有感的可能是,以後手機遺失可能找不回來了,因為侵占遺失物刑度不夠重,無法調通聯,檢警建議「以後手機不能離開視線」,否則掉了很難找回。

另外,電話騷擾、恐嚇案也因刑度跨不過門檻,無法調通聯,除非被騷擾者知道這支電話是誰使用,如果對方用別人的家用電話或手機騷擾、恐嚇,就難以查辦。

這是通保法修正後直接影響民眾權益的「後遺症」,對檢警而言,薪水照領、該有的福利也沒有減少,通保法愈嚴,警方工作反而輕鬆,到頭來還是民眾吃虧。

檢警指出,過去手機遺失,大多透過調通聯方式找回,拾獲者多半會換SIM卡使用手機,或賣給特定通訊行「換人使用」,只要有通聯就會留下手機序號和手機號碼,再循著手機號碼找到是誰申請新的SIM 卡,查到使用人,可以幫失主找回手機,也究辦拾獲者的侵占罪責。

不過通保法修正後,限制調閱通聯紀錄要最重本刑3年以上的罪,而侵占手機使用是專科罰金案件,不符合調通聯條件,無法再以這種方法找回手機,檢警坦言「以後手機得看緊點,如果遺失,很難找得回來」

另外通保法也嚴格限制監聽,檢警認為將使打擊犯罪的手被束縛,可能步入「小案難辦、大案難破」的困境,一時間還想不出良方,只能等累積到一定案量的「棘手問題」和「慘痛經驗」後,再建議修法或放寬標準。

【2014/01/19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通保法修正 手機遺失恐難找回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434945.shtml#ixzz2qqMdOQmm
Power By udn.com
發表於 2014-1-19 22:58:09 | 顯示全部樓層
看來以後要啟用更進階的自我毀滅功能了@@
發表於 2014-1-20 00:47:34 | 顯示全部樓層
自我毀滅功能+1
發表於 2014-1-20 00:51:35 | 顯示全部樓層
因該是超級自我毀滅功能  碰~~~
發表於 2014-1-20 10:21:02 | 顯示全部樓層
手機內建C4炸藥,遺失時可以遙控引爆..{:9_574:}
發表於 2014-1-20 14:07:13 | 顯示全部樓層
遺失時自動短路鋰電池n_030|
 樓主| 發表於 2014-1-20 14:45:2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台北大安 於 2014-1-20 02:48 PM 編輯

話說南朝鮮已經立法,其本國製造的內銷手機都要加上"自毀開關"
愛瘋5在上市之前也有傳出要加裝自毀裝置(不過沒推出)(以上皆屬軟體自毀)
不過這個裝置在台灣似乎沒什麼好評
有人在某網站針對這個提出了意見:
"如果我的手機被家裏小孩子拿去玩,拿回來後發現竟成為一塊廢鐵,那不就ooxx?"
.
南韓立法要求手機必須加入“自毀開關”
    據《南韓時報》報道,南韓科學、資訊和通信技術及未來規劃部近日發佈了一項法案,該法案名為“打擊非法使用移動電話的完全預防措施(Complete Preventive Measures against Illegal Use of Mobile Phone)”。根據法案要求,國內所有手機製造商,包括知名的三星、LG等,必須在其銷往本國的智慧手機中加入“自毀開關(Kill Switch)”,以對抗手機盜竊。
    之所以出臺該法案,也是由於南韓今年手機盜竊案頻發。手機加入“自毀開關”之後,即便被盜,用戶也可通過遠端遙控將手機變成廢品,讓盜竊者無法使用。據悉,該法案已經出臺一個多星期,其有效期將延續至2014年第二季度,屆時南韓政府將決定是否繼續推行。
    目前,南韓手機品牌中,泛泰已經在今年2月份在自家的產品中加入“自毀開關”,而迫於法案的出臺,三星和LG也將會在其產品中加入此開關。
http://big5.china.com/gate/big5/ ... 30822/18009832.html
 樓主| 發表於 2014-1-20 15:00:40 | 顯示全部樓層
大家或許可以研究一下要如何才能做到以下: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g4NDg2MjQ4.html
真正的自毀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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