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酷網_PIGOO

標題: [轉貼]台南科技業者遭查獲軟體侵權 金額逾億元 [打印本頁]

作者: cremaker    時間: 2011-8-30 09:23 PM
標題: [轉貼]台南科技業者遭查獲軟體侵權 金額逾億元
昨天在看新聞時,才知道 BSA 又在抓盗版了 XD

其實,我要感謝 BSA,讓我轉到另一個系統 ^_^

不過對於一定要使用的中小企業來說,請注意相關的報導,畢竟和這種事纏上了,真的很累。

對於版權,大家當然要注意,不過對於這種 “抓耙子” 的行為,我真的很給它 XXDD ..  

全部內容,請參考原址:
http://www.ithome.com.tw/itadm/article.php?c=69453

…… 轉貼部份內容 ……
商業軟體聯盟(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BSA)與保智大隊加強軟體查緝動作,宣佈查獲一家位於台南的科技公司使用侵權軟體,金額超過一億元。

從8月中開始BSA將檢舉企業使用盜版侵權軟體獎金從往年1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透過大量廣告宣導曝光,蒐集吸引了不少檢舉電話及信件,BSA統計至今為止已獲得超過200通電話及電子郵件檢舉,開始與保智大隊進行查緝及蒐證。

作者: cremaker    時間: 2011-8-30 10:13 PM
剛才又找了些資料,讓大家更了解 BSA 的資訊: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 ... 4%E8%81%AF%E7%9B%9F

另外這張圖,就很給它 XXDD 了 >_<,如果老板和 MIS 人員真的不知情呢?是不是有的扯了呢?

^_^

bsd ad.jpg


作者: SIMON1016    時間: 2011-8-30 11:17 PM
回復 cremaker 的帖子

好幾年前  當時公司縮編台灣營運  
有幾部RD機構設計工程師的舊PC   轉來泰國的單位上使用  
入列財產編號的程序  還沒完成    我們部門幾個人根本就還沒碰到那幾台PC
某天這裡的警察和AUTOCAD公司代表  已經拿著法院授權文件 殺過來搜索

中間過程 我跳著說
...  警察拿著法院授權文件  制止門口警衛電話通報   接著制止大廳總機
     然後 直接衝到我部門  要求我部門所有人員離開座位 不得碰觸電腦
     我還搞不清楚甚麼情況時  幾個AUTOCAD的老外  
竟然直接衝到  牆角那幾台台灣轉來的PC
喵地~~  這麼神~~  幾台堆在貨運暫板上的舊PC   也知道直接去查那裡!?
還有更神地~  沒有電源線 他們還在那按開機按老半天!!
積哩刮啦 老半天  我是跟他們耗著  期望有甚麼 更高階主管  出面磋圓仔
想不到  就有MIS的人拿電源線走來  ...  ... 心涼
..............................................................................
還有更有趣的事
         機構設計工程師的舊PC 的確是有 AUTOCAD   但是都是正版地
         千辛萬苦  向縮編中的台灣公司 調資料証明文件交予本地公司法務人員後
         談判時才知  証明文件上 有那麼一段話    [ ... ... 限 台灣地區 使用... ...]
         雖然在談判時我方說法是 尚未使用  
         但也只能少罰些 未能全身而退



作者: p0982788072    時間: 2011-8-31 04:06 AM
本帖最後由 0982788072 於 2011-8-31 04:10 AM 編輯

回復 SIMON1016 的帖子

機器 在查驗當下並未接上電源 開機 並不成立該項罪名 查緝單位 在查緝當下必須明確的看到PC正在運作當下 開啟電腦才可以定罪 何況 該批舊PC尚未列入 財產清單 在轉移過程中 也就是尚未清點完成 確認 並不構成觸犯違反版權的事實
如你所說轉運過來的就PC還在棧板上  那來的盜版之罪
依法只能 要求貴公司 想該批PC再運回台灣不可在當地 開機使用
這樣狀況我認為發生在 內部員工去檢舉的
作者: gi0001tw    時間: 2011-8-31 01:03 PM
老實說,真要抓根本抓不完。
以前碰過的,一家公司虧錢時沒人會理你。一旦,賺的錢夠多,就會收到BSA的一封有關軟體版權的信。
作者: cremaker    時間: 2011-8-31 03:39 PM
gi0001tw 發表於 2011-8-31 01:03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實說,真要抓根本抓不完。
以前碰過的,一家公司虧錢時沒人會理你。一旦,賺的錢夠多,就會收到BSA的一封 ...

以前我待的一家公司,也是碰到類似狀況。

我想 BSA 這種作法是亂鎗打鳥,很不恰當。

矇中了,就有軟体進帳,矇不中,對它們也沒損失,這種作法真的很差勁!!
作者: sheepiwolf    時間: 2011-9-4 01:32 AM
本帖最後由 sheepiwolf 於 2011-9-4 01:35 AM 編輯

客戶的設計科因為耍酷 買了22吋低IMAC2台 一台是有版權低CSX 一台沒有  他就幫他灌上去了..結果 沒有2個月 ADOXX公司法務出函了  [因為發現貴公司IP更新軟體頻繁 有些是沒有 授權的主機[  你怎知道公司有幾台使用?]..請移除之後 跟本公司部門聯絡... 結果  2個月之後 又來函問候了..[因為沒收到貴戶的回函  固請BSA發函 貴司 企業工作機每台造冊軟體版權跟數量 以便登記 為免受罰  請回函]...根本就是請君入甕...誰說 軟體上網之後更新...你的IP跟企業名稱是被隱蔽的...根本是收集IP 跟ID之後 給你賺到爆....[誰叫你賺錢不通知分一杯湯].....當然阿 你賺錢 他就笑呵呵  因為  你太肥了...該殺一點來慰勞吧...最後怎處裡  我也不知道  因為 事後沒有聽到後續  也不想管版權問題..客戶OK就好...我們也只能祝福..皆大歡喜..
作者: jerrykan    時間: 2011-9-4 01:40 AM
現在很多有名的軟體都會自動偷偷地幫你更新東西~
只是看對方要不要抓吧!
作者: cremaker    時間: 2011-9-4 02:50 AM
本帖最後由 cremaker 於 2011-9-4 02:56 AM 編輯

這一篇文章,可能有很多人看過,當時鬧得沸沸揚揚的。

提供連結給大家參考一下,建議大家看一下,有一些討論滿不錯的:
[我被 Microsoft 恐嚇了! 原作者:Tetralet]
http://tetralet.luna.com.tw/inde ... Id=229&blogId=1

…… 以下是轉貼內容 ……
如果有一天,您接到了某國際電器大廠的來信,指出『為了避免您忽視管理家中資產可能造成的法律風險』,要求您『逐一清點您家中的電器用品的使用狀況』並『限期回覆您的《資產明細表》』,否則他們將『指派專人到府協助』,我想不知是否真有人能夠接受這種事?

但想不到,身為軟體世界龍頭之一的 Microsoft 還真的這樣幹了。

前幾天我就接到了這樣的來信,要求我們逐一清查軟體使用狀況並限期向 Microsoft 回報,若期限內沒有回覆則會指派專人到府協助處理。我不知何時 Microsoft 自認為是本國的執法單位,竟能如此要求民眾配合調查,當然就當作這只不過是普通的詐騙信件不予理會了。

但過了幾天,Microsoft 真的以電話來拜訪了。當然,基於好心,敝人委婉得指出她們這種行為會不會太過份了:我們有何義務要配合貴公司進行什麼軟體調查?

『不,我們只是要協助您管理軟體資產罷了。』

這未免太荒謬了。我們公司內部的事何時 Microsoft 有資格插手了?並且,我們公司的軟體版權早就補齊了,也都是購買大量授權版,且近年來員工人數和電腦數量根本沒增加過,也沒什麼升級到 Win7 的計劃,妳們手上明明也都有我們公司的授權資料,請問貴公司在懷疑什麼?

『我們只是不希望貴公司可能有違法侵權的行為但不自知罷了。』

為什麼貴公司一副就是咬定我們有在用盜版軟體的樣子?在含血噴人之前請問您有什麼証據嗎?

『有某公司就是有員工告密,所以才一間小小 20 人公司就被大隊人馬調查了。且貴公司的版權狀況多少也在我們公司的掌握中。我們絕對不會無緣無故就認為貴公司在非法使用軟體。』

您是暗示我們有員工去告密囉?還是在暗示貴公司都有在收集使用者的軟體使用情況?並且只要有機會不管多大多小的公司都不放過?那如果我們不願意配合呢?我們公司雖然不大,但好歹也算是光明磊落、正派經營,為什麼要接受這種莫名其妙的調查?

『貴公司如果不願意配合,我們會向上級報告此狀況,那麼之後會發生什麼事就無法預料囉!』

這可真令人傻眼,直接被人烙話恐嚇了呢!只可惜沒有把電話給錄音下來。這樣被人打電話進來直指可能是小偷,不想死得太難看請上繳自白書,這可真是前所未有的體驗。我生氣得掛上了電話。

就算是在法律上,若檢方沒有充份証據指出被告違法,被告並無義務提出任何証據來証明自己是清白的。就像交通警察對於交通違規情事必須確實拍照存証,或是刑事警察必須小心翼翼得採集各項微小証物,而不可以在沒有任何証據的情況下就要求嫌犯自白:『人是不是你殺的?說!』而這正是一個文明社會『無罪推定』的基本精神。但 Microsoft 在沒有任何的証據的情況下,竟要求我們公司自行証明自己是清白的,這種違反『不自證己罪』的蠻橫作風,真難想像會出現在一個世界前幾大的公司身上。

而這次 Microsoft 還直接進行言語恐嚇了,我開始想像法官高高坐在法庭上:『Tetralet,有罪!』的情景。我只是個連律師都請不起的小小死老百姓,和 Microsoft 鬥的風險也實在太大了,這可真的嚇得我屁滾尿流:『萬一 Microsoft 不管三七二十一真的登門拜訪怎麼辨?萬一 Microsoft 在那龜龜毛毛雞蛋裡挑骨頭怎麼辨?萬一 Microsoft 硬說我們版權不夠怎麼辨?

反正 Microsoft 的軟體授權就 Microsoft 說了算,在這種球員兼裁判的情況下,和 Microsoft 鬥會有勝算嗎?』。別說這種事沒發生過,在沒有微軟的日子裡寫的正是一家信譽毫無瑕疵卻栽在 Microsoft 手上的血淋淋例子。我真要拿著個人和公司的信譽當賭著和 Microsoft 鬥鬥看嗎?我猶豫了。

總聽人家說,『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我雖然很努力得在公司內部進行軟體改革:用 Samba 而不用 Microsoft Domain、用 Bind 而不用 Microsoft DNS、用 Apache/Boa Web Server 而不用 Microsoft IIS、用 Postfix 而不用 Microsoft Exchange、用 Squid 而不用 Microsoft ISA,我自己本身也不碰 Microsoft 的任何產品;但我們公司的 ERP 是架在 Windows 2003 Server + Microsoft SQL 上的,而更糟的是它還綁定 Client 必須用 Microsoft Windows + Microsoft Office,而這就是我無能為力的地方了。我甚至還遇過使用者吵著不肯用 Microsoft Office 2003 而一定要用 Microsoft Office 2010,更遑論要他們試用 OpenOffice.org 了;不管怎麼教使用者用 Firefox/Chromium,他們還是習慣開那個又慢又爛的 Internet Explorer 來上網;而工作上常用的 AutoCAD (Win32 Only) 就根本找不到替代品,只能請使用者儘量用 DWGTrueView (還是 Win32 Only) 撐著了。在這種怎麼樣也擺脫不了 Microsoft 的情況下,明明花了大錢買足了授權還要被 Microsoft 如此羞辱也只能說是自己犯賤,怪不了別人。

寫到這裡,雖然很明白不管再怎麼聲嘶力竭大喊還是沒什麼人會聽,但我還是想說:就當作是進入了一場奇異的冒險,請那些沒有誤入歧途太遠的公司/學校/個人,拋棄 Microsoft,試試看 GNU/Linux 吧!雖然操作方式或許有點大異其趣,但至少其中自由的滋味可是甜美到令人難以忘懷!

作者: cremaker    時間: 2011-9-4 03:26 AM
jerrykan 發表於 2011-9-4 01:40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現在很多有名的軟體都會自動偷偷地幫你更新東西~
只是看對方要不要抓吧!

我以前的真實經驗是 DOS 程式 + NT4.0 server 的事了。

看到這樣的配備,就了解了,那時還沒接上網際網路。

而 MIS 人員就是我,我發誓,絕對不是我去告密的 ^_^

那麼就很玄了,BSA 是怎麼知道的呢?

OK,當時也因為公司理虧,使用的真的是盗板軟体,後來問了華彩軟体(現在可能不存在了)要買相關的軟体,要價約三十萬。

我找了從前寫軟体時的老板,他可算我便宜,約二十萬,我當然買他的了。有天華彩一位小姐打電話問我是否決定購買,我說我己向他人買了,補足了久缺的版權。

大家猜這位小姐怎麼說,居然態度轉個 180度,恨聲的同我說:“既然要向別家買,為何要向他們公司詢價呢”,接著 “碰“ 一聲,掛我電話 XXDD

我當然火了,馬上回撥電話找這位小姐,居然別人說他外出了,前後不剽一分鐘時間。

這讓我有了很大体認,從此之後,我再也不和 MS 打交道了。我用 MS 的東東也滿久了,從 DOS 3.1 到 WINDOWS 3.11 吧。

後來因為工偏關係用過 98 及 2000,但那是在工作場合使用的,我家中沒一台電腦是用 MS 的。

十多年下來了,說實在的,現在要我用 MS 的東東,我想我也用的不習慣!

前幾年幫我外甥裝 XP,裝完後我只有一個想法,這樣 “純淨” 的系統,什麼都沒有,我要怎麼用啊?XD
作者: roserainbow    時間: 2011-9-4 07:55 AM
BSA都抓企業,那會不會抓個人呀?好像根本無利可圖.另外,如果是公家單位呢?
作者: emc88888    時間: 2011-9-4 01:43 PM
付出一樣的人力及時間只針對個人.....收到的效果($$)又少, 不合他們的利益吧......

另外, 公家單位為避免麻煩, 多半會買足授權 (頂多在版本上下點工夫, 如使用VLK等).
作者: cremaker    時間: 2011-9-4 06:12 PM
我個人會認為企業用的盗版會比一般個人來得多吧?我的想法有所不同。企業只找合乎自己需求用的,一些用不到的軟体不會亂灌的,而個人使用者呢?

看看一張大補帖內的軟体,可能就好幾百萬吧!那為何不抓呢?道理和 “國文老師” 說的一樣,COCO 在做怪!

另外,現在很多老板都是四、五年級生,對於一些電腦方面的問題較不熟,加上一些使用者會亂灌軟体,要找老板及 MIS 人員負責,實在是種不公平的惡法。

想想,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對老板不爽,或對 MIS 老是禁止我上某些特定網站(FireWall 中擋了)而有樑子 ,我在我使用的電腦中灌一些很給它貴的軟体,然後去通報 BSA,一來仇報了,又有錢賺,這個爽吧 XD

而那些自詡為正義使者的檢舉者(抓耙子),若沒 COCO,會去檢舉嗎?對為這種行為,很惡質的,我不想說的太難聽!

這種 “連作法” 很惡質的,想想我在台灣犯了罪,中華民國的大家長是否也要負責呢?

所以存在著很多不公平的惡法,但惡法不足以自行,台灣這方面真的夠了!!淪為次殖民地,人為刀俎,我為魚肉!


作者: cddahong    時間: 2011-9-4 08:51 PM
看來老強兄對比先生的系統與公司有很大的怨念啊....
作者: cremaker    時間: 2011-9-4 09:00 PM
cddahong 發表於 2011-9-4 08:51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來老強兄對比先生的系統與公司有很大的怨念啊....

其實我是對這種 “版權” 很有竟見,有很多不公平及亂搞的地方。

只是 MS 樹大招風,也不是完全針對它。

我從 DOS 3.1 就開始用 MS 了,加上從事電腦這一行很久了,從門市、維修工程師、網路工程式、程式設計、專案管理.. 一路走來,都是用 MS 的東東,所以對它的一些手法很了解。

這也是我目前沒在寫程式的原因了,只有用 PHP 寫、改一些網頁 >_<


作者: idh    時間: 2011-9-5 01:22 AM
最近公司內部也在宣傳說叫各單位檢查所屬電腦有無安裝非法軟體,難道也是有鬼@@?
作者: test123    時間: 2011-9-5 04:03 AM
> 我想 BSA 這種作法是亂鎗打鳥,很不恰當

BSA 現在不是亂鎗打鳥,都是有貧有據,帶警察搜索:
憑據來源:
1. 軟體自動回報: Adobe Autodesk Oracle... Game
2. 軟體公司掃描:各類網路軟體 尤其是 Server,一定會有 signature 方便追蹤。還有很多很陰的例如印表微點等等方法。
以上只要有相當數量,軟體公司會由 BSA 出面發函,只要找軟體商補足授權就沒事。
3. 員工檢舉:會連機器位置,軟體數量都清楚列出。BSA 會同警方突擊搜索。法院見!
曾有案例是離職員工挾怨故意安裝多套盜版軟體後檢舉,公司怎樣也無法脫罪!
因此有軟體資產稽核(其實原理跟掃描差不多)的軟體,阻絕非法安裝等等。






歡迎光臨 痞酷網_PIGOO (https://bbs.pigoo.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