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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人嗎?叫牠是x生還污辱了x生.E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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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25 17:47:0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小國 於 2010-12-25 05:54 PM 編輯

這是人嗎?
西元2010年12月24日 —
發生時間:099/12/ 24 18:21
發生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執行任務:患者心肺功能停止
肇事車輛:4569-ER
說明:檔案名稱:此為擷取ㄧ台救護車的行車紀錄器,當時為送醫途中,救護車上載著1名"心肺功能停止"­­的患者,2名救護人員正在後座替患者執行CPR急救!4569-ER故意擋住車道,­並­比中指公然侮辱救護人員!之後再故意開到救護車前方,並且"蓄意"緊急煞車,救護車也跟著緊急煞車,導致救護人­­員於車後飛到車前,並且撞到椅背,而不得不暫時中斷CPR,患者雖以束帶固定,但也差一點跌落擔架!此種惡劣行為,令人髮指!
.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6055027.shtml

救護車急送病患 遇惡駕駛擋道比中指

【聯合報╱記者沈旭凱、楊峻傑/新店報導】 2010.12.25 05:01 pm

新店消防分隊救護車昨晚在新店區北新路執行病患救護任務時,遇到一輛轎車疑似蓄意擋道,轎車駕駛還不滿地對救護車比中指,整個過程被行車紀錄器拍下,消防隊已向江陵派出所報案,將對駕駛提出妨害公務告訴。

新店消防分隊救護車昨晚6時21分到新店中興路載86歲余姓老婦人送醫,當時老婦人重病昏迷,幾乎已無生命跡象,救護車十萬火急地要將婦人送醫急救,沿路還對老婦人施以急救,準備送往新店耕莘醫院。

但因為當時正值下班尖峰時刻,救護車行經新店市北新路三段、大豐路口時,前方車輛大都靠邊讓行,唯獨一輛橘色的SMART小轎車沒有讓道,救護車駕駛一路鳴警笛,並對拒絕讓道的小轎車駕駛按喇叭及閃大燈,但對方不僅沒讓道,還出現疑似刻意煞車的危險駕駛行為,致救護車差點追撞。

小轎車駕駛後來雖靠邊停車,但男性駕駛卻搖下車窗對救護車比中指,行徑相當囂張;氣憤的消防隊員將病患送醫後,決定到派出所對駕駛提出妨害公務告訴。江陵派出所員警將請駕駛人到案說明。

【2010/12/25 聯合報】@ http://udn.com/

那老婦被如此一拖到院前已不治.那駕駛是人嗎?叫牠是x生還污辱了x生.E04!
發表於 2010-12-25 18:42:21 | 顯示全部樓層
剛才在電視上看到了, 不幸的是救護車上的當事人往生了..

真的是.. XD..

其實人不要和動物比, 很多方面是比不上的..
發表於 2010-12-25 20:36:21 | 顯示全部樓層
妨礙救護車救命 害死人拒道歉!
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01012/201012250638672.html


都30幾歲的人了,拒絕到案還推老母出來說明:sam58
發表於 2010-12-25 21:48:05 | 顯示全部樓層
剛才在電視上看到了, 不幸的是救護車上的當事人往生了..

真的是.. XD..

其實人不要和動物比, 很多方面是 ...
cremaker 發表於 2010-12-25 06:42 PM http://bbs.pigoo.com/images/common/back.gif


會不會又是保護動物社團的人咧.... 心中只有動物 人不重要啦= =
發表於 2010-12-25 21:52:14 | 顯示全部樓層
會不會又是保護動物社團的人咧.... 心中只有動物 人不重要啦= =
pchappy 發表於 2010-12-25 09:48 PM http://bbs.pigoo.com/images/common/back.gif


呵, 怎麼說呢?

別忘了人也是動動的一種啊..

不過人真的較大多數的動物複雜太多.. 我的感想..

動物是很單純的.. XD..

這也是我喜歡養小動物的原因, 我現在至少天下飛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都有養..
發表於 2010-12-25 22:08:34 | 顯示全部樓層
這種行為跟間接殺人應該已經沒兩樣了吧!
發表於 2010-12-25 22:41:59 | 顯示全部樓層
哎呀!真的是「世風日下」!
發表於 2010-12-25 23:23:13 | 顯示全部樓層
最好以後他也會有這種機會坐上救護車 , 卻遇到大塞車 !!

好不容易通了 , 他坐的救護車又爆了胎 !!

報應不爽哦 !!!
發表於 2010-12-25 23:42:3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carl0804 於 2010-12-26 12:13 AM 編輯

很多討論版都貼出來了...
小惡魔那邊討論的落落長....
我所屬的車聚討論版也是一樣....
公民教育失敗.....
應該學美國,雙向車道通通靠邊停,等救護車通過才可以通行....
或是學日本和韓國,也都是通通向左右靠邊,待救護車過去才能走.....
包含機車也是一樣,台灣的機車才不會理會救護車咧....
以為自己車小無所謂,搞不清楚機車不讓道,汽車也無路可靠邊停啊....

補充:
哪天他媽也坐救護車時,
我們來去前面給他"慢跑"開路...
保證給他多3倍時間到院....
以上言論為個人意見,非代表論壇立場.

沒權限貼影片,請大家自行另外連結看影片,以下為救護車上行車記錄器的影片:
http://www.youtube.com/v/xtEJ1BltRaY?fs=1&hl=zh_TW
有480P/720P高解析,請注意56~57秒,駕駛手伸出車外比中指...

http://www.youtube.com/v/XLHsOtSCJ9Y?fs=1&hl=zh_TW (較完整,較低解析)
 樓主| 發表於 2010-12-26 00:32:03 | 顯示全部樓層
人已經到案了耶.
不過才妨害公務?
應該還有過失致死甚至殺人罪吧?
.
http://udn.com/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056265.shtml
阻擋救護車比中指駕駛到案

【聯合報╱記者沈旭凱/即時報導】 2010.12.26 12:27 am

  
新店消防分隊救護車12月24日晚間在新店區北新路執行救護任務時,遭遇轎車疑似蓄意擋道,並伸手比中指,消防隊提告訴,新店警方25日晚間傳喚蕭姓轎車駕駛到案說明,並依妨害公務罪嫌函送法辦。


【2010/12/26 聯合報】@ http://udn.com/
發表於 2010-12-26 01:36:15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弟覺得
他的罪要數出來可多啦
妨害公務罪
強制罪
過失致死罪
公然侮辱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45條第11款 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63條   除依原條款處罰鍰外,並予記點

民法
184侵權行為
194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

真是罄竹難書
 樓主| 發表於 2010-12-26 06:28:26 | 顯示全部樓層
被抓包就開始裝病裝死?
才辦妨害公務?
不把這隻X生辦殺人罪就實在沒天沒良!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6056112.shtml
擋救護車 駕駛稱緊張致病發

【聯合報╱記者沈旭凱、楊竣傑/新店報導】 2010.12.26 04:19 am

新店消防分隊救護車前晚在新店區北新路執行救護任務時,遭遇轎車駕駛疑似蓄意擋道,消防隊提告後,新店警方昨晚傳喚蕭姓轎車駕駛到案說明,訊後依妨害公務罪嫌函送。

警方調查,新店消防分隊救護車前晚6時21分到新店區中興路載運86歲余姓老婦人送醫,當時老婦人因為中風昏迷,幾已無生命跡象,救護人員急著要將婦人送醫,沿路鳴警笛並為患者進行心肺復甦術急救,在北新路三段、大豐路口遇到1輛橘色的SMART小轎車不肯讓道。

消防隊員救人心切,對擋道的轎車駕駛按喇叭及閃大燈,對方不僅沒讓道,還疑似刻意煞車,致救護車差點從後追撞發生車禍,直到1名機車騎士在對方停等紅燈時,趨前提醒後方有救護車,駕駛才將車停到一旁,卻搖下車窗對救護車駕駛比中指。

由於老婦人到醫院後不治,消防隊員檢具拍下整個過程的行車紀錄器報警,警方根據車號查出當天開車的34歲蕭姓男子到案說明,他說自己有躁鬱症且服藥多年,前晚開車時聽到後方救護車按喇叭,他緊張致病症發作,不記得當時是否有煞車及比中指動作。

【2010/12/26 聯合報】@ http://udn.com/
fuckcar3 [800x600].jpg
fuckcar4 [800x600].jpg
發表於 2010-12-26 08:58:45 | 顯示全部樓層
您太客氣了,已經有人公佈了!
想知道的人去看看了。

http://blog.yam.com/zxcvb11/article/33660413
發表於 2010-12-26 09:54:21 | 顯示全部樓層
唉~日風之下人心敗壞啊~
發表於 2010-12-26 09:54:39 | 顯示全部樓層
躁鬱症????有躁鬱症的人可以開車???

這種人通常都是盡量不給騎乘交通器具的耶..
而且有這種病的人直屬親人(家長)該負最大的責任吧
居然還趕把車子給有躁鬱症的兒子開出去?這是不定時炸彈吧..
編這種謊言也太扯了吧...這應該還要多加一條..詐欺罪.....
他說有多年躁鬱症...把證據拿出來阿~這種人應該要定期服藥的阿~~
證明勒~~~
發表於 2010-12-26 10:37:0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Jamese老鼠 於 2010-12-26 10:47 AM 編輯

"廖朋坤"**



[車牌"4569-ER"]

台北縣新店市五峰路63巷8弄 廖朋坤


沒有幾號幾樓呀?



據說是錯的
發表於 2010-12-26 13:15:19 | 顯示全部樓層
呵,這個資料,只要跟驗車廠有關係的,都可以查到。
只是查到時,都會有些個O來蓋掉一些資料。

只是,正當風火頭上,不要亂用關係去查這個,只要你去查過就會有資料。
到時候洩密一定會找上你。
尤其是有人說出他的父母都是記者的情況。
還是靜觀其變,必要時再一次給予致死打擊。。。。。。n_090|
 樓主| 發表於 2010-12-26 13:23:08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7# 逃兵

https://mvdvan.hinet.net/mvdvan/whpg.htm?cgi_callee=dq
以上就可以查到了
發表於 2010-12-26 15:39:0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draculaxx 於 2010-12-26 03:40 PM 編輯

這種人實在是不應該。分不清楚事情大小,只知道耍脾氣、使性子。
也不搞清楚是什麼狀況!!!n_102|

遇到救護車跟警車,不管怎麼樣都要快點讓路,怎麼還可以作對!!

我有一次在十字路口遇到警車警笛很大聲在後面響,這不常見。因為車很多所以路都塞住了,而我是內側第一台,看一看勉強還可以讓,所以立刻就把車往前靠左。後方見狀,能配合就自動配合,使得後面的警車能馬上通過。警車大概只擔誤了幾秒。

雖然我們不知道救護車或警車因何而急,大鳴警笛的狀況大家也不是一天到晚都會遇到。響得愈大聲,大家可得讓得更快。(我還是第一次聽到警笛那麼大聲的)

真是可惡的傢伙!!!!!!!n_114|
發表於 2010-12-26 17:22:26 | 顯示全部樓層
這新聞最後會怎樣不知道,但是我知道那傢伙家中社經地位
不低,除非有天理否則可能會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這就是社會!......倘若救護車中的人是政府要員家屬那傢伙就好玩了
發表於 2010-12-27 09:18:29 | 顯示全部樓層
這新聞最後會怎樣不知道,但是我知道那傢伙家中社經地位
不低,除非有天理否則可能會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
a471 發表於 2010-12-26 05:22 PM http://bbs.pigoo.com/images/common/back.gif


聽說是有錢人家~~說不定拿錢出來解決了~~~
要不然家屬也不會只說讓上主去處理....
發表於 2010-12-27 09:22:29 | 顯示全部樓層
駕駛的老爸都call in去節目,哭腰說說大家和社會一直攻擊他兒子
他兒子第一時間到警局報到且道歉了
還解釋自己兒子病很重 大家都不了解

現在只要做錯事情,弄個就醫證明就可以沒啥事了
有關係就沒關係....
發表於 2010-12-27 09:49:24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21# shunxing

這就是現實社會.....社經地位較高者本來就容易擺平事情

加上公權力向權貴低頭,否則檢察官怎會以"妨礙公務"來
起訴呢....它起碼是公然侮辱、過失致死、妨礙公務、違反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OO款,全部加起來也夠他嗆了.....

加上老天沒眼..
發表於 2010-12-27 09:51:08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22# 米達麥亞

沒錯,將來有人被裁員一時氣憤把老闆給砍了,只要你有本事
拿到醫師證明、請醫師替你背書偽造病歷,不僅法律責任大減
連牢都不用做.....(以後叫監獄不收的那種作姦犯科應該比未滿
18歲的好用)
發表於 2010-12-27 10:02:57 | 顯示全部樓層
這種人沒救了.看他敢不敢去擋黑道大哥的車再比中指看看n_102|
出事情只會躲後面.不敢出來面對.小峱峱一個
發表於 2010-12-27 10:32:23 | 顯示全部樓層
駕駛的老爸都call in去節目,哭腰說說大家和社會一直攻擊他兒子
他兒子第一時間到警局報到且道歉了
還解釋 ...
米達麥亞 發表於 2010-12-27 09:22 AM http://bbs.pigoo.com/images/common/back.gif


怪了~~~他老爸把車子給自己兒子(有精神疾病)開出去..
他老爸還趕call in去節目哭腰???他自己要負更大的責任耶...
明明知道自己兒子有精神疾病...還趕給他開出門??
怎模看都不像是有悔意的一家人...
發表於 2010-12-27 11:08:53 | 顯示全部樓層
鄉民已經人肉搜索出來 這個X生的一家大小
姓 蕭

http://pramep.com/archives/tag/%E8%95%AD%E5%98%89%E6%85%B6
發表於 2010-12-27 11:16:00 | 顯示全部樓層
http://raindog.pixnet.net/blog/post/27836253

call in 影音, 家庭教育的確是非常的失敗
發表於 2010-12-27 12:27:11 | 顯示全部樓層
影片沒看完,實在看不下去!
唉!上樑不正下樑歪啊!
發表於 2010-12-27 13:50:39 | 顯示全部樓層
病的很重 , 應該強制送醫 !!

吊銷駕照 以免危害他人安全 !!

是哦 !! 他真的病的不輕啊 !!

病到會欺負人家 , 還會比中指挑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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